第252章 拍山
  世人皆知剑州有“江西龙虎,江东轩辕”一说。
  剑州被歙江一劈为二,江西有龙虎,江东有轩辕。前者是道教祖庭,与天子同姓的道门赵家,已世袭道统六十余代。
  江东轩辕既然在剑州能与龙虎山并肩,也着实不简单。
  不仅只是比龙虎山稍逊一筹,更难得是这个家族不入仕,真个是乱世任你乱,太平任你平,我自独善其身,岿然不动。
  江东轩辕不是道门,却占据了大半座徽山,拥有洞天福地中第六福地的天姥岑,据说风光甚好。
  尤其是主峰牯牛大岗,纯是一块巨大青石,形似青牛顶天而静卧,山下有六叠姊妹瀑,每逢夏季,万千条鲤鱼溯流跳跃而上,蔚为壮观。
  传说潭底禁锢着一位龙王,又称龙门或者天门,剑神李淳罡曾一剑,让六条瀑布齐齐逆流,连建在牯牛大岗上的轩辕府邸大门,都给大水冲塌。
  这便是一剑开天门的由来。
  叶草此来便是上那牯牛大岗赏景,看看那鲤跃龙门的天下奇观。
  当然了,顺带着与一人过招,轩辕家主‘轩辕大磐’,此人武功不弱,乃是老一辈强者,多年未曾出手如今,至少也是指玄境强者。
  但是当年先后与人比剑比刀比内力,接连三场都输了。
  不过虽然败了,却无人敢瞧不起他,因为他的对手都是天下间首屈一指的人物。
  比剑他输给了老剑神李淳罡,成就了他剑开天门的名声。
  弃剑学刀十年后,又在刀法上败给了顾剑棠,这位公认的用刀第一人。
  之后弃刀不用,专修内力,得知龙虎山天师齐玄帧快要羽化登仙,就闯上山去与之比内力。
  找打。
  自那之后,江湖便再无他出手的消息了,十几年来也从未下过牯牛大岗。
  叶草坐如来,沿龙溪行去歙江,一时兴起便吹起了竹笛,算是打发着这无聊的时光。
  “哗哗哗……”就在此时,一名坐竹筏的佩刀男子行来。
  他手中没有竹竿,也不去控制穿,只是负手而立站在竹筏上,以内力为动力驱使着竹筏前进,速度宛若箭矢。
  叶草虽注意到了,却并不以为意,打扰别人装逼这种事,他是不屑去做的,因为那样很没有格调。所以即便带刀男子,疾速地驭筏从叶草身边掠过,即便如来想一尾巴,将这超车的人打落下水,也是被他给阻止了。
  “哗—”却不想那人掠过之后,竹筏却是转了个九十度的弯,横亘在溪水上。
  龙溪之所以被称作溪,是因为他没有歙江来的宽阔,所以那人将竹筏一横过来,就彻底地挡住了叶草去路。
  “唉—”叶草长叹一声,将竹笛收起。
  “正好拿你献给轩辕老祖。”原来这人是看上了叶草的美色了。
  这人叫作袁庭山,便是放在茫茫江湖中,也可称的上是个传奇人物。
  其出身市井,因缘际会之下落草为寇,无意中得到了残缺的半部刀谱自学成才,血战无数次,成为了山寨寨主。
  后被一位刀法宗师相中根骨,收作关门弟子,但没过多久师门被灭,他忍辱蛰伏三年,以三品实力杀二品,杀尽仇家族内六十二人,再获一本秘笈,境界大涨,刀法趋于圆满。
  听着还真像是拿了主角剧本一样。
  他此来剑州便是要投靠轩辕家,求取更为高深的刀法秘籍,好教自己突破一品,成为世间顶尖的那一小撮撮人。
  轩辕老祖是个会享清福的,刀剑内力都不成之后,就与年轻到能当他孙女、曾孙女的女子双修。
  虎毒还不食子呢,这老家伙倒好,家族里但凡出挑的,大多被早早祸害了一遍。
  好的留下视作禁脔,稍差的,才送出去嫁人,奇怪的是,那些迎娶轩辕女子的世族门阀,偏偏不怒反喜,还暗自比较媳妇上牯牛大岗侍寝次数,以此来验证媳妇谁优谁劣。
  叶草登上胭脂评第一,那美的自是没话说,便是连袁庭山这种自诩不会为美色所动的人,方才就划过去的匆匆一瞥,便为之惊艳,故而才拦住了他的去路。
  “小心点,别弄湿了我的衣裳。”叶草说了一句。
  “什么?”袁庭山有些不明白为何叶草无缘无故说这么一句,难不成这样个美人竟是一个傻子?
  傻子也算了,这么美,天下没有哪个男人会拒绝。
  “喝!”
  只见得袁庭山飞身而起,伸手抓向叶草衣襟。
  “啪”
  一声脆响,一根粗壮的鞭子突地从水底冒出,直鞭在袁庭山脑袋上,打的他脑袋开花死翘翘。
  “嘭”
  袁庭山尸体落入水中,如来张开嘴就将之像小鱼小虾一般给吞了。
  在死的那一刻他都想不明白,自己明明是拿了主角的剧本,为什么会死,而且还死在了一个娘们手里,那粗壮的鞭子到底是个啥。
  只能说一句,即便是主角也得量力而行,行走江湖最重要的是眼力劲。你光注意到叶草的盛世容颜了,怎么就没注意到他站在什么上面。
  还有,谁他妈说叶草是女人,男女都不分,还好意思行走江湖,你不死谁死?
  “你啊你,又乱吃东西。”叶草摇了摇头,这如来啊怎么什么东西都吃,这种人吃多了,或许也会缺心眼呢。
  他把个手一挥,将那挡路的竹筏呼去岸上,坐着如来继续向前。
  不多时,便在龙溪江与歙江的交汇处,看见了一艘两层楼船。
  船上插着黄色轩辕旗,船头站着五六人,其中一名女子最是耀眼。
  这女子身材修长,穿窄袖紫杉白犀带,与男子着装无异,与时下贵族女子喜好宽博对襟大袖截然相反。
  若非她以丝带缠额,且缀有一颗大品珍珠,增添了几分女子气息,否则配合她的英气容貌,恐怕会被女子视作熬鹰走狗的英俊豪奢子弟。
  “轩辕青锋,恭请叶公子上山看景。”女子率先向着叶草一礼。
  原来她就是轩辕家这代,最出色的女子轩辕青锋。你看,她就比袁庭山有眼力劲,一眼便认出了叶草是叶草。
  “正有此意。”叶草飞身而起,站在了楼船上。
  “吼”如来欢喜地潜入歙江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