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三百四十六章 欢歌
今日,刘枫摆脱了与火怜缠绵的机会,陪伴东方芸前去赴约。
一场属于东方家的同学聚会而已,他还是搞得定的。
刘枫找火怜借了她爸的西装,穿在身上还算合身,火怜询问“穿这么帅去哪儿。”他回答拜访一个老友。
自从和火怜结合之后,火怜并不像其它女的,将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仿佛是所有品似的,她不知道从哪儿学得攻略,说有一招叫“收放自如。”
只要刘枫不出轨,任何事情都能原谅。
然而她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义,还有待商榷。
男女朋友?刘枫一个天性潇洒的人并不认同。
东方芸穿的较为保守,浅黄色的礼装,色彩并不鲜艳,长发绾在脑后。看着如成熟妇人似的,她见刘枫迎面走来,连忙上去打招呼。
简单的交流一番后,二人作向前来接他们赴约的林肯加长贵族车,往市中心的“达格丽斯”大酒店驶去。
司机大概四十岁左右,与东方芸关系还不错,他看见刘枫讶异道。
“小芸找男朋友了!?”
“真帅的一小伙子。”
东方芸羞着脸点头轻声道:“嗯……”
“哈哈。”刘枫自来熟的和司机谈话道:“我和小芸在外面吃饭认识的……”他胡诌了一堆理由。
司机听后祝刘枫和东方芸幸福之类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刘枫无所谓,东方芸心里却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幻想,如果刘枫真是她男朋友,会开心的跳起来吧。
做一只女舔狗,只要能留住刘枫就能……
东方芸一阵伤感,她突然想起前任男朋友,虽然长的一般,但身强力壮,为人也还可以。
即使是这样的男朋友,对她表面上非常关心,背地里却拿着东方芸的钱去结交更为年轻漂亮的女朋友。
东方芸发现后哭了很长时间,忍痛与其分手。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东方芸现在害怕长的帅的人突然说喜欢她。
她容易迷失在爱情的网里,无法正确的分辨是否真心。
达格丽斯大酒店中,一位穿着洁白纱裙,还带着白金王冠,如同公主一样高贵美丽的女子站在酒店门口,她的表情看上去那么的高傲,看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
她看酒店的女服务员,只是一扫而过,并不在意,女服务员的招呼被她视若罔闻,酒店的大堂经理,穿着西装打领带,看上去步入了上流社会,其实在她眼里还是一个普通人。
她只是瞄了一眼,也懒得理会,直到苦等的林肯加长停在路边,欢歌才终于等到了东方芸。
东方欢歌是家族有名的大小姐,他的父亲是家主的左膀右臂,充当和东方庭一样的职能和责任,不过东方庭的爹比欢歌的爹更厉害,更得宠。
欢歌的爹倾向于大祭司那一块儿。
欢歌的印象中,东方芸是个挺老实的姑娘,看上去低调,平平无奇,却是有名的东方庭的闺女,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作为名家之后的女儿,应该要多姿多彩,青春绚烂一些。
有了钱,权,也就有了名望,一堆人的奉承,哪怕长得丑,也能被舔出一朵金花。
欢歌对东方芸的样貌没什么看法。
她们是同学,虽然私底下也曾取笑过东方芸长的像男人,明面上谁也不会说,怕她去和东方庭告状。
但欢歌对东方芸还是十分气恼!!!
因为,东方芸明明拥有很多人羡慕不来的权利和金钱,却不知道怎么使用。
这……简直是罪有应得啊!
就算长的不好看,她可以去整容,买昂贵的护肤品,化妆品保养脸蛋,然后买漂亮又充满独特风格的衣服,花钱去外国留学镀金,参加名流们的晚会,将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欢歌就是这样做的。
她之前鼻子不够挺,就去隆鼻了,熟练的知晓各种化妆品对于容貌的保养与变化,精通化妆术的她,能化妆成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模样。
欢歌还坚持健身,保养身体,她现在练就了性感的腰肢,胸部还有臀部。
她就是万千男性心中的温柔乡,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的精致女人。
她在国外留学三年,凭借有钱有势,交往数个外国男朋友,每一个都被她迷的找不着北,说着非她不娶,可欢歌镀完金,玩够了后,拍拍屁股回国了?
国内也差不多,欢歌热衷于各种晚会,她对人际交往很有一套,无论是公子哥还是长相帅气的男人,她都能吃的准准的。
欢歌简直是天之骄女一般的存在,她将父亲赐予的资源合理的利用,成为一个近乎于完美无缺的人。
她在看到东方芸时会觉得很是恼怒,气愤,有那么丰富的资源不晓得利用。
整天在家当个看门的?欢歌实在不能理解,也曾去质问过东方芸,东方芸的回答一直是“只想待在家里伺候父亲就好。”
欢歌听了快要抓狂,为什么这个女人能轻易地说出如此混账的话!
只想伺候父亲?东方庭凭什么要你伺候,你只是她女儿,不是她娘!
东方芸从林肯加长走出来后,一眼就望见了欢歌,她热情的打招呼道:“欢歌!”
欢歌迎上去,露出一副虚假的笑容,拉着东方芸的手说道。
“阿芸你今天的着装真是附和你的品味呢。”
“看上去像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啊。”
“你男朋友呢?没嫌弃你的衣服吗?”
“哦,对了,你上一个男朋友不是骗钱养小三颗吗!”
“我上个男朋友因为生活作风不行,我甩了他,现在的男朋友看上去还不错,在英国的帝国理工大学毕业的,他家是长白道管理粮道的,最近有些厌烦了,改天再甩了就好。”
东方芸还准备拉着欢歌的手,却没想到欢歌故意将手缩了回去。
“既然没带男朋友,进去吃吃饭也行,反正舞会也能吃饭的,你看着我们跳就行。”话中满满的讥讽之意。
仿佛自己高人一等,东方芸的努力不值一提似的?
“我……我……”东方芸被欢歌噼里啪啦的一顿数落说的有点懵。
而当她犹豫不决时,林肯加长的车门再次被打开。
一位西装革履,高达帅气的男人走了出来。
他的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日光照射下,反射着别样的光彩。
他轻轻搭上了东方芸长了老茧的手掌,很有礼貌的对欢歌说道。
“这位小姐,我是芸儿的男朋友,如果没重要的事情,还请少说几句,芸儿的心思很脆弱的,我不想她受到伤害!”
欢歌见后表情有一刹那的失神,她不敢相信的再三确定了刘枫样貌,衣着,又对比东方芸的样貌。
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轻蔑道:“阿芸?你又找小白脸了?”
“没……没有。”东方芸摇手道:“刘枫他,他很厉害的。”
东方芸现在就像灰姑娘,起码心态是这样的,如果刘枫愿意做王子的话,她愿意抛弃水晶鞋,做一个等待王子的灰姑娘。
“哈哈。”刘枫笑道:“小姐,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什么叫尊重呢?”
“尊重?”欢歌微微一愣后,闭上了眼睛,重重的吸了口气道。
“阿芸,你有能力找到男朋友,我不管,可舞会是我的舞台,你无法超越我的!”她对东方芸露出的眼神很是阴沉,但那份敌意却格外明显。
欢歌让一位服务员领刘枫他们去现场,她独自离开了。
“那人什么来头?说话冲的厉害!”刘枫不悦道。
“呼。”东方芸将欢歌的身份告诉给刘枫。
“原来是个有权人的女儿啊,怪不得那么嚣张。”
“什么?”
“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家族里的天之骄女?”
“出国留学也是最好的大学,出于情面和家族身份才亲自招待的?”
原来这个欢歌是个厉害的女人啊。
他们来到富丽堂皇的舞会大厅,里面已经挤满了着装华丽的女子,还有穿着各市西装,身材或健壮或结实的男子。
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长的帅,很少有看到普通的男人,各个都像是niu郎店出来的人。
有位染着金发的女子,涂抹烈焰红唇,穿一身的大红礼裙,边喝酒边搂着三个男人的腰,一副女王招揽面首的盛况。
小白脸们恭维的和该女子在一块儿,面上满是服从和奉承之意,此女怕是全场最为奢靡与放纵的人。
她喝酒喝的高兴,还会往天上大洒钱财,让小白脸们去捡,还不停的和另一个穿蓝礼群的女子敬酒,好一幅纸醉金迷的场面。
东方芸说喜欢喝酒的那位女子叫“清歌”是欢歌的妹妹,一个老爹出来的,具有相同的性格,两个女子都是占有欲和控制欲强盛之人。
清歌享受男人们臣服于她的石榴裙的感觉,欢歌喜欢用美貌吸引,清歌更喜欢用钱财和酒精,终日酗酒麻痹神经,她和她姐其实有很大区别。
蓝礼裙的女子名为“靛蓝”,家母管理家族的部分产业,作为南门中少有的从事商业之人,必然要和东门精通于商业的人合作。
靛蓝积极参加家族里的活动,也是为她家的生意着想,想要赚钱,得打通各种障碍,与家族之人搞好关系是前提之一。
一场属于东方家的同学聚会而已,他还是搞得定的。
刘枫找火怜借了她爸的西装,穿在身上还算合身,火怜询问“穿这么帅去哪儿。”他回答拜访一个老友。
自从和火怜结合之后,火怜并不像其它女的,将男人紧紧握在手中,仿佛是所有品似的,她不知道从哪儿学得攻略,说有一招叫“收放自如。”
只要刘枫不出轨,任何事情都能原谅。
然而她们之间的关系,到底如何定义,还有待商榷。
男女朋友?刘枫一个天性潇洒的人并不认同。
东方芸穿的较为保守,浅黄色的礼装,色彩并不鲜艳,长发绾在脑后。看着如成熟妇人似的,她见刘枫迎面走来,连忙上去打招呼。
简单的交流一番后,二人作向前来接他们赴约的林肯加长贵族车,往市中心的“达格丽斯”大酒店驶去。
司机大概四十岁左右,与东方芸关系还不错,他看见刘枫讶异道。
“小芸找男朋友了!?”
“真帅的一小伙子。”
东方芸羞着脸点头轻声道:“嗯……”
“哈哈。”刘枫自来熟的和司机谈话道:“我和小芸在外面吃饭认识的……”他胡诌了一堆理由。
司机听后祝刘枫和东方芸幸福之类的,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刘枫无所谓,东方芸心里却像挤牙膏似的,一点一点幻想,如果刘枫真是她男朋友,会开心的跳起来吧。
做一只女舔狗,只要能留住刘枫就能……
东方芸一阵伤感,她突然想起前任男朋友,虽然长的一般,但身强力壮,为人也还可以。
即使是这样的男朋友,对她表面上非常关心,背地里却拿着东方芸的钱去结交更为年轻漂亮的女朋友。
东方芸发现后哭了很长时间,忍痛与其分手。
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东方芸现在害怕长的帅的人突然说喜欢她。
她容易迷失在爱情的网里,无法正确的分辨是否真心。
达格丽斯大酒店中,一位穿着洁白纱裙,还带着白金王冠,如同公主一样高贵美丽的女子站在酒店门口,她的表情看上去那么的高傲,看每个人的表情都不一样。
她看酒店的女服务员,只是一扫而过,并不在意,女服务员的招呼被她视若罔闻,酒店的大堂经理,穿着西装打领带,看上去步入了上流社会,其实在她眼里还是一个普通人。
她只是瞄了一眼,也懒得理会,直到苦等的林肯加长停在路边,欢歌才终于等到了东方芸。
东方欢歌是家族有名的大小姐,他的父亲是家主的左膀右臂,充当和东方庭一样的职能和责任,不过东方庭的爹比欢歌的爹更厉害,更得宠。
欢歌的爹倾向于大祭司那一块儿。
欢歌的印象中,东方芸是个挺老实的姑娘,看上去低调,平平无奇,却是有名的东方庭的闺女,实在让人难以想象,作为名家之后的女儿,应该要多姿多彩,青春绚烂一些。
有了钱,权,也就有了名望,一堆人的奉承,哪怕长得丑,也能被舔出一朵金花。
欢歌对东方芸的样貌没什么看法。
她们是同学,虽然私底下也曾取笑过东方芸长的像男人,明面上谁也不会说,怕她去和东方庭告状。
但欢歌对东方芸还是十分气恼!!!
因为,东方芸明明拥有很多人羡慕不来的权利和金钱,却不知道怎么使用。
这……简直是罪有应得啊!
就算长的不好看,她可以去整容,买昂贵的护肤品,化妆品保养脸蛋,然后买漂亮又充满独特风格的衣服,花钱去外国留学镀金,参加名流们的晚会,将自己变成更好的人。
欢歌就是这样做的。
她之前鼻子不够挺,就去隆鼻了,熟练的知晓各种化妆品对于容貌的保养与变化,精通化妆术的她,能化妆成任何男人都无法拒绝的模样。
欢歌还坚持健身,保养身体,她现在练就了性感的腰肢,胸部还有臀部。
她就是万千男性心中的温柔乡,让所有人都为之侧目的精致女人。
她在国外留学三年,凭借有钱有势,交往数个外国男朋友,每一个都被她迷的找不着北,说着非她不娶,可欢歌镀完金,玩够了后,拍拍屁股回国了?
国内也差不多,欢歌热衷于各种晚会,她对人际交往很有一套,无论是公子哥还是长相帅气的男人,她都能吃的准准的。
欢歌简直是天之骄女一般的存在,她将父亲赐予的资源合理的利用,成为一个近乎于完美无缺的人。
她在看到东方芸时会觉得很是恼怒,气愤,有那么丰富的资源不晓得利用。
整天在家当个看门的?欢歌实在不能理解,也曾去质问过东方芸,东方芸的回答一直是“只想待在家里伺候父亲就好。”
欢歌听了快要抓狂,为什么这个女人能轻易地说出如此混账的话!
只想伺候父亲?东方庭凭什么要你伺候,你只是她女儿,不是她娘!
东方芸从林肯加长走出来后,一眼就望见了欢歌,她热情的打招呼道:“欢歌!”
欢歌迎上去,露出一副虚假的笑容,拉着东方芸的手说道。
“阿芸你今天的着装真是附和你的品味呢。”
“看上去像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啊。”
“你男朋友呢?没嫌弃你的衣服吗?”
“哦,对了,你上一个男朋友不是骗钱养小三颗吗!”
“我上个男朋友因为生活作风不行,我甩了他,现在的男朋友看上去还不错,在英国的帝国理工大学毕业的,他家是长白道管理粮道的,最近有些厌烦了,改天再甩了就好。”
东方芸还准备拉着欢歌的手,却没想到欢歌故意将手缩了回去。
“既然没带男朋友,进去吃吃饭也行,反正舞会也能吃饭的,你看着我们跳就行。”话中满满的讥讽之意。
仿佛自己高人一等,东方芸的努力不值一提似的?
“我……我……”东方芸被欢歌噼里啪啦的一顿数落说的有点懵。
而当她犹豫不决时,林肯加长的车门再次被打开。
一位西装革履,高达帅气的男人走了出来。
他的脸上洋溢着愉快的笑容,日光照射下,反射着别样的光彩。
他轻轻搭上了东方芸长了老茧的手掌,很有礼貌的对欢歌说道。
“这位小姐,我是芸儿的男朋友,如果没重要的事情,还请少说几句,芸儿的心思很脆弱的,我不想她受到伤害!”
欢歌见后表情有一刹那的失神,她不敢相信的再三确定了刘枫样貌,衣着,又对比东方芸的样貌。
觉得有些不可思议,轻蔑道:“阿芸?你又找小白脸了?”
“没……没有。”东方芸摇手道:“刘枫他,他很厉害的。”
东方芸现在就像灰姑娘,起码心态是这样的,如果刘枫愿意做王子的话,她愿意抛弃水晶鞋,做一个等待王子的灰姑娘。
“哈哈。”刘枫笑道:“小姐,你真是一点也不懂什么叫尊重呢?”
“尊重?”欢歌微微一愣后,闭上了眼睛,重重的吸了口气道。
“阿芸,你有能力找到男朋友,我不管,可舞会是我的舞台,你无法超越我的!”她对东方芸露出的眼神很是阴沉,但那份敌意却格外明显。
欢歌让一位服务员领刘枫他们去现场,她独自离开了。
“那人什么来头?说话冲的厉害!”刘枫不悦道。
“呼。”东方芸将欢歌的身份告诉给刘枫。
“原来是个有权人的女儿啊,怪不得那么嚣张。”
“什么?”
“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家族里的天之骄女?”
“出国留学也是最好的大学,出于情面和家族身份才亲自招待的?”
原来这个欢歌是个厉害的女人啊。
他们来到富丽堂皇的舞会大厅,里面已经挤满了着装华丽的女子,还有穿着各市西装,身材或健壮或结实的男子。
他们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长的帅,很少有看到普通的男人,各个都像是niu郎店出来的人。
有位染着金发的女子,涂抹烈焰红唇,穿一身的大红礼裙,边喝酒边搂着三个男人的腰,一副女王招揽面首的盛况。
小白脸们恭维的和该女子在一块儿,面上满是服从和奉承之意,此女怕是全场最为奢靡与放纵的人。
她喝酒喝的高兴,还会往天上大洒钱财,让小白脸们去捡,还不停的和另一个穿蓝礼群的女子敬酒,好一幅纸醉金迷的场面。
东方芸说喜欢喝酒的那位女子叫“清歌”是欢歌的妹妹,一个老爹出来的,具有相同的性格,两个女子都是占有欲和控制欲强盛之人。
清歌享受男人们臣服于她的石榴裙的感觉,欢歌喜欢用美貌吸引,清歌更喜欢用钱财和酒精,终日酗酒麻痹神经,她和她姐其实有很大区别。
蓝礼裙的女子名为“靛蓝”,家母管理家族的部分产业,作为南门中少有的从事商业之人,必然要和东门精通于商业的人合作。
靛蓝积极参加家族里的活动,也是为她家的生意着想,想要赚钱,得打通各种障碍,与家族之人搞好关系是前提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