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六章 对簿公堂(2)
双方各执一词,谁也不让谁,在公堂之上争执不下。坐壁上观的晋王眼波流转,想着雷五是自己幕僚,这场官司必须要帮他拿下。
不过是个假契约的落款之日,既然普通人作证双方都不信服,那就让雷五跟自己在一块又如何?他可是晋王,难不成这帮奸商还敢质疑他不成?
刚要开口作证,谁知雷五却使给他使了稍安勿躁的眼神。他们敢明目张胆硬抢,又岂会没想到晋王会护短,只要他一开口就掉入他们设计的圈套中。
如此一来,晋王会名誉扫地,而他也将百口莫辩。
徐县令惊堂一拍,喝止道:“公堂之上,休得吵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份契约都有不合常理之处,无论判谁输谁赢,说服力度都不够。
就在徐县令斟酌之际,老五突然拿起自己那份契约,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撕成两半,“大人,就算我这份契约作废,我也有办法证明他们那份是做假的。”
他撕契约的举动,让所有人都震愕。要知道凭他的名望赢面还是很大的,如今把有利于自己的撕了,这不是自毁长城嘛。
徐县令也被他这出弄糊涂了,不过他相信雷五的智谋,当下便道:“但讲无妨。”
“笔迹可以模仿,人证可以作伪,但其中有一样是任人手段再高明,都是无法作假的。”老五环视着众人,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我们在做重要凭证时,之所以要画押,正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很特殊。在这个世上,或许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绝对找不出一模一样的指纹。”
指纹之说,闻所未闻。
左掌柜觉得荒诞不经,雷五分明在故作高深卖弄口舌。他所谓的指纹,应该就是手指的斗箕之分。若要讨论这个,他们也是稳赢的。
老五笑他们肤浅。当然,在少夫人没跟自己说之前,他也是井底之蛙。
他将两份指纹呈到徐县令面前,“大人,你且细看指押这一圈圈的纹路,乍看之下都一样,实则世上的人千千万,绝对没有两份是相同的。”
徐县令诧异,两份指押都是斗纹,乍看之下相似无比,可细看里面的纹路相似重合的并不多。
命人取来印泥,徐县令将在场的人全部印压一份,对比之下果然没有一份是相同的,而雷五的指纹无论按押几次,指纹是不变的。
“大人,切不可轻信他的谎言。”掌柜的这才彻底慌了,“指押虽然对契约有效,但不能用作刑法断案。”自古以来,指押只辩大小形状跟斗箕,谁他娘的吃饱了没事干去分析里面无数的纹路。
“指纹确系未作为直接刑断,但在原告双方证据僵持之时,可以作为辅佐断案的证据。”老五突然跪下,再掏出一纸诉状,激愤铿锵道:“我雷五在此状告黄家粮行伪造契约,欲图骗取税粮并讹诈我钱财,还请各位青天大老爷能替草民主持公道,维持律法之威严。”
此话一出,脸色骤变的左掌柜连连喊冤,言语却苍白无力。
彼时,苏禾站在人群之中,除了时刻注意案情的进展,她的目光更是盯着公堂之上的一众属官。
这单案子,老五稳赢没跑了,但黄家粮行为什么要选择在沙县下手,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沙县是老五起家发迹之地,无论治鱼还是治蝗都得到徐县令的力挺,如今两人同属晋王阵营,说白点就是同穿条裤子的,对方首战挑沙县下手并非智举。
除非,他们有不得不选的理由。
这三天来,老五也没有闲着,思来想去还真找着了几个理由。
自从镇北候出事后,许戈对书信往来极为忌讳,就连苏禾拿出去赚钱的折扇、画本、字画等等,那都不是他真实的笔迹。
老五也如此,他的左右手能自由切换,跟自己人联系的密信是用左手,跟官府签契的右手,除此之外他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字迹。
三份契约,除了治鱼策在沙县官府手上,另外两份治蝗策一份在晋王手上,一份在定国公手上。
能把老五的笔迹模仿到辨不出真伪,一定是拿到了他的真迹。晋王府跟国公府不是谁都能接触的,那么便只剩下沙县官府了。
所以,衙门肯定有人里外勾结。
苏禾首先怀疑的就是杨主簿,他主管沙县所有档案,拿治鱼策的契约简直不要太容易。再者,王县丞垮台后,他虽然躲过一劫但也怕徐县令会清算自己,整天提心吊胆的,如果这时候敬王抛来橄榄枝,他又岂会错过抱大长腿的机会。
不过,光凭杨主簿的智商,是设计不出这件案子的。敬王既然决定拿下沙县,那肯定会派个主事人过来。
这个对手可有意思了,无论是许戈的人还是二狗的人,将沙县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敬王的谍士踪迹。
如果不是他们隐藏的太深,那就是来了个急先锋,而且还是个脑子好的。
一番打量下来,苏禾才发现其中的奥妙,一众属官随着案情起落,脸上精彩纷呈。
尽管左掌柜喊得欢,但徐县令对闽朝律法谙熟,这个佐证确实是关键,连指押都对不上,这份契约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惊堂木一响,“堂下刁民休得再狡辩,难不成你们想愚弄本官,一只手上还能找出两只拇指不成?来人啊,大刑伺候!”
见他嘴硬,徐县令下令杖三十。
再无回旋的余地,左掌柜膝盖一软,砰地跪了下来,“大人,草民愿招,是……是……”
“大人且慢。”围观人群之中,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一名衣着富态,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挤过人群走进来,五官滚圆眼睛细小却闪过精光。
他踏进公堂自报家门,“在下绥州城人黄有光,做的是粮食生意。”
徐县令神色威严,“你就是黄家粮行的老板?”
黄有光奉承道:“正是在下。”
“你来得正好。”徐县令严肃道:“雷五告你伪造契约欲图骗取税粮,你可认罪?”
不过是个假契约的落款之日,既然普通人作证双方都不信服,那就让雷五跟自己在一块又如何?他可是晋王,难不成这帮奸商还敢质疑他不成?
刚要开口作证,谁知雷五却使给他使了稍安勿躁的眼神。他们敢明目张胆硬抢,又岂会没想到晋王会护短,只要他一开口就掉入他们设计的圈套中。
如此一来,晋王会名誉扫地,而他也将百口莫辩。
徐县令惊堂一拍,喝止道:“公堂之上,休得吵闹。”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两份契约都有不合常理之处,无论判谁输谁赢,说服力度都不够。
就在徐县令斟酌之际,老五突然拿起自己那份契约,当着众人的面直接撕成两半,“大人,就算我这份契约作废,我也有办法证明他们那份是做假的。”
他撕契约的举动,让所有人都震愕。要知道凭他的名望赢面还是很大的,如今把有利于自己的撕了,这不是自毁长城嘛。
徐县令也被他这出弄糊涂了,不过他相信雷五的智谋,当下便道:“但讲无妨。”
“笔迹可以模仿,人证可以作伪,但其中有一样是任人手段再高明,都是无法作假的。”老五环视着众人,然后伸出自己的手,“我们在做重要凭证时,之所以要画押,正是因为我们的手指很特殊。在这个世上,或许会有两片相同的叶子,但绝对找不出一模一样的指纹。”
指纹之说,闻所未闻。
左掌柜觉得荒诞不经,雷五分明在故作高深卖弄口舌。他所谓的指纹,应该就是手指的斗箕之分。若要讨论这个,他们也是稳赢的。
老五笑他们肤浅。当然,在少夫人没跟自己说之前,他也是井底之蛙。
他将两份指纹呈到徐县令面前,“大人,你且细看指押这一圈圈的纹路,乍看之下都一样,实则世上的人千千万,绝对没有两份是相同的。”
徐县令诧异,两份指押都是斗纹,乍看之下相似无比,可细看里面的纹路相似重合的并不多。
命人取来印泥,徐县令将在场的人全部印压一份,对比之下果然没有一份是相同的,而雷五的指纹无论按押几次,指纹是不变的。
“大人,切不可轻信他的谎言。”掌柜的这才彻底慌了,“指押虽然对契约有效,但不能用作刑法断案。”自古以来,指押只辩大小形状跟斗箕,谁他娘的吃饱了没事干去分析里面无数的纹路。
“指纹确系未作为直接刑断,但在原告双方证据僵持之时,可以作为辅佐断案的证据。”老五突然跪下,再掏出一纸诉状,激愤铿锵道:“我雷五在此状告黄家粮行伪造契约,欲图骗取税粮并讹诈我钱财,还请各位青天大老爷能替草民主持公道,维持律法之威严。”
此话一出,脸色骤变的左掌柜连连喊冤,言语却苍白无力。
彼时,苏禾站在人群之中,除了时刻注意案情的进展,她的目光更是盯着公堂之上的一众属官。
这单案子,老五稳赢没跑了,但黄家粮行为什么要选择在沙县下手,才是值得深思的问题。
沙县是老五起家发迹之地,无论治鱼还是治蝗都得到徐县令的力挺,如今两人同属晋王阵营,说白点就是同穿条裤子的,对方首战挑沙县下手并非智举。
除非,他们有不得不选的理由。
这三天来,老五也没有闲着,思来想去还真找着了几个理由。
自从镇北候出事后,许戈对书信往来极为忌讳,就连苏禾拿出去赚钱的折扇、画本、字画等等,那都不是他真实的笔迹。
老五也如此,他的左右手能自由切换,跟自己人联系的密信是用左手,跟官府签契的右手,除此之外他没有在任何地方留下字迹。
三份契约,除了治鱼策在沙县官府手上,另外两份治蝗策一份在晋王手上,一份在定国公手上。
能把老五的笔迹模仿到辨不出真伪,一定是拿到了他的真迹。晋王府跟国公府不是谁都能接触的,那么便只剩下沙县官府了。
所以,衙门肯定有人里外勾结。
苏禾首先怀疑的就是杨主簿,他主管沙县所有档案,拿治鱼策的契约简直不要太容易。再者,王县丞垮台后,他虽然躲过一劫但也怕徐县令会清算自己,整天提心吊胆的,如果这时候敬王抛来橄榄枝,他又岂会错过抱大长腿的机会。
不过,光凭杨主簿的智商,是设计不出这件案子的。敬王既然决定拿下沙县,那肯定会派个主事人过来。
这个对手可有意思了,无论是许戈的人还是二狗的人,将沙县翻了一遍都没有找到敬王的谍士踪迹。
如果不是他们隐藏的太深,那就是来了个急先锋,而且还是个脑子好的。
一番打量下来,苏禾才发现其中的奥妙,一众属官随着案情起落,脸上精彩纷呈。
尽管左掌柜喊得欢,但徐县令对闽朝律法谙熟,这个佐证确实是关键,连指押都对不上,这份契约根本就是子虚乌有。
惊堂木一响,“堂下刁民休得再狡辩,难不成你们想愚弄本官,一只手上还能找出两只拇指不成?来人啊,大刑伺候!”
见他嘴硬,徐县令下令杖三十。
再无回旋的余地,左掌柜膝盖一软,砰地跪了下来,“大人,草民愿招,是……是……”
“大人且慢。”围观人群之中,突然响起一道声音。
一名衣着富态,挺着大肚子的中年男人挤过人群走进来,五官滚圆眼睛细小却闪过精光。
他踏进公堂自报家门,“在下绥州城人黄有光,做的是粮食生意。”
徐县令神色威严,“你就是黄家粮行的老板?”
黄有光奉承道:“正是在下。”
“你来得正好。”徐县令严肃道:“雷五告你伪造契约欲图骗取税粮,你可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