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8章 世外高人?
陈知渔对这个在旋转火锅店破罐子破摔,胡吃海喝的青年,谈不上厌恶,反而有种看待新鲜事物的好奇,当时她也并不认同随行男人的那句“坏掉的野草”,她觉得无论是普通人还是修法人,都有活着的价值,而不是因为你比他看的远一点,站的高一点,就能自鸣得意,认为天下人皆是蝼蚁。
她有些意外,男孩居然会……或者说居然“敢”来跟自己打招呼。
她当然自信自己的美貌,自从暂时舍弃术士这个身份,入世来到了某所野鸡大学后,身边就不从不乏追求者。
只是,这些追求者的条件,几乎都远超普通人,要么是某大型企业老板的儿子,或者自己本身就是白手起家的大老板,要么家里背景通天,属于那种勾一勾手指头,就能让自己未来平步青云的类型,要么就是一些看出她身份的年轻英俊术士;比如昨天那位火锅店的男伴,就一直苦追了自己整整八年,甚至还因为自己,悟出了一个所谓的“唯情道心”。
除了这些无论外貌家世亦或能力都接近妖孽的俊杰英才,当然还有很多既没钱也没貌,俗称“屌丝”的男士,对她心生暗恋。
但,也仅仅只是暗恋罢了。
先不说自己这张杀伤力极强的水灵脸蛋,让那些“屌丝”们看到即便惊艳也只敢偷偷自惭形秽,再加上从小生活在修仙大世家,所接触的都是阴阳界颇有名望的人,其中不乏各大宗门五境、六境长老,甚至还有一位七境天师,曾扬言等时机成熟,要把她纳入门下。
耳目濡染之下,陈知渔即便入世,暂时褪去一身仙衣,和世俗人站在一起,却依旧有寥寥仙气环绕,这天然的气质,别说寻常屌丝,就算是一些年轻的修法男子,都望尘莫及,只敢远观,不敢亵玩。
在陈知渔看来,穿着一身基本上已经“绝版”的地摊货衣裤,一脸憨实模样的丁勉,怎么看也属于那类世俗人所称的屌丝之中的战斗机。
有意思的是,这个屌丝中的战斗机,似乎有贼胆,也有贼心。
毕竟,敢握着自己的手,整整三分钟的牲口,还真不多见。
于是,陈知渔眯起了眼睛,杀气腾腾。
“咳咳,干嘛呢干嘛呢,还不放手!”
房东孙姐干咳了两声,走过去拍了一下丁勉的手,佯装生气道:“就算想要追求人家姑娘,也不带你这样的啊?耍流氓呢?”
丁勉连忙缩回了手,脸上带着几分尴尬,小声道:“对不起。”
孙姐嘴角悄悄勾起一抹弧度。
好家伙,看不出来啊,本以为是个老实小孩,原来是个藏着尾巴的小灰狼?
陈知渔阴沉着脸,转身回到了自己房间。
等她走后,孙姐就开始埋怨丁勉,说你小子急啥啊,懂不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我知道,这陈知渔妹妹确实漂亮,是男人都很难把持,但哪有你这么抓着人家手不放明着吃豆腐的?
丁勉苦笑道:“孙姐,不是你想的这样,我只是……”
“行了行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姐能理解……不过啊,奉劝你这几天,不要再去招惹人家陈知渔了,不然把她气走了,我可为你是问。”孙姐笑骂道。
丁勉心里叹了口气,知道孙姐是彻底误会自己了,也懒得解释。
她哪里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是在逃亡,对于突然冒出的谪仙人,自然警惕万分。
所以当时在火锅店听到陈知渔和那男青年交谈,对方把自己比作“坏掉的野草”时,丁勉就开始担心起来,害怕对方是上清派的人,特地跑来追杀自己。
第一次在火锅店遇到谪仙人,丁勉姑且认为自己是在疑神疑鬼,那这一次又该怎么解释呢?
短短不到半个小时,又再次相遇,会不会太巧了点?
所以抱着“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心思,丁勉在和陈知渔握手时,偷偷地加了一点符水在掌心。
这符水属于阴符的一种,叫做“阴风耳”,因果不大,再加上情况特殊,丁勉就用上了。
阴风耳是一种小鬼,可以在和对方接触的过程中,悄悄渗透进对方的皮肤,无声无息,时间长达整整一个月,之后无论对方和什么人接触,说了什么话,小鬼都会全部转达给丁勉。
这种做法兴许不太道德,但用赵刚的话说,你丁勉现在四面楚歌,到处都是敌人,到了外面哪怕使点小手段,只要能活下来比什么都好。
丁勉摸了摸挂在腰间,用布料缠绕住的杀猪刀,觉得自己眼下的任务已经不仅仅只活下去了。
接下来,丁勉和孙姐一起去了前台,交了钱,压了身份证,最后当然不忘拍照给刘锦韬看。
最后刘锦韬的评价如何,反正丁勉是决定就住在这了。
至于三楼的陈知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对方如果真是奔着自己而来,逃避也没啥用,再说反正她身上被自己植入了“阴风耳”,真有什么风吹草动,到不了三十六计走为上。
丁勉把行礼搬进房间,铺好床,又全部打扫了一下,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正准备出去犒劳一下五脏庙,吃个宵夜,就看到一个蓬头遮面的汉子,正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大兄弟,今起就住这了?”那汉子主动走过来,拍了拍丁勉的肩膀,“我也是这里的住户,不过我住在二楼,房间嘛,比你好点,有空去我那里做客。”
丁勉虽然不想和这种拖欠房租的家伙有任何关联,但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好的,我叫丁勉,以后多多关照。”
“丁勉?好名字,真是好名字!”
“不瞒小老弟,我以前学过算命,你这名字我一听,就知道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大富大贵,鹏程万里……”
汉子不遗余力地拍着马屁,恨不得把丁勉吹到天上去。
丁勉嘴角一阵抽搐,说道:“那老哥你呢?”
“我啊,我姓曾,后面叫什么忘了,反正名字也只是一种代号,无所谓啦!”汉子咧嘴笑道,“你要不嫌弃,以后就叫我疯子吧!”
疯子?
丁勉一愣愕然,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把自己比喻成疯子的。
不过他这造型,确实挺像疯子的……
“那疯子哥,我先去吃宵夜了?”丁勉实在不想和这个打交道,
“吃宵夜?”
汉子瞪直了眼睛,脸上露出一抹怅然若失之色,随即叹息道:“吃宵夜好啊,人是铁饭是钢,饿了就要吃饭……这是对的,这是对的。”
丁勉一脸疑惑,搞不懂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是什么意思,然后就听到“咕噜”一声响,从那汉子小腹中传出。
汉子灿笑一声,挥了挥手道:“没事的,你不用管我,我也就三天没吃饭而已,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废材大叔,既没有钱又没有固定工作,饿死也是活该。”
“要不,小弟我做东,一起去吃点?”丁勉苦笑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汉子露出受宠若惊之色,搓了搓手道,“不过你刚到这,估计人生地不熟,我就陪你去吃顿夜宵,正好告诉你一些这里的风土人俗,不过咱事先说好,太贵的地方别去,既不好吃又浪费钱,就外面大排档走一遭,百来块钱就能搞定……哦当然,如果能有一瓶好酒喝一下,那就更完美了,嘿嘿。”
丁勉强忍着拔出杀猪刀,把这厚脸皮的汉子大卸八块的冲动,挤出一丝干涩的笑容道:“没问题。”
*
大排档在z国大中小城市皆可见到,与当地的繁荣发达或者贫穷落后全无关系。有国人的地方,自然就有大排档。
所谓大排档,是聚成堆的小吃摊,一溜排开去。每一个摊点在最显眼的地方竖着火光熊熊的锅灶,旁边的长条桌上,调料、菜肴、一次性碗筷依次摆放,餐桌在搭起的简易塑料棚里,朝向大街,点菜、吃饭一目了然。
在那位自称疯子的大汉带领下,两人走进了一条还算繁华的小街,里面熙熙攘攘,各种地摊,小吃美食,琳琅满目,让丁勉产生了一种又回到细水镇的感觉。
逛了半圈后,汉子选了一家人比较多的小炒店。
“疯子哥,你来啦!”
刚一进去,一个十七八岁,模样俏生生的少女走出来,笑脸相迎。
汉子眼睛一亮,说:“哟嚯,才半个月不见,小玉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来,过来叔叔给你检查身体。”
少女也不生气,似乎早就习以为常,笑了笑,把菜单放下后,便转身去忙活去了。
丁勉很大度的让汉子点菜。
汉子也不客气,点了一盆中量的牛蛙烧猪脚,外加一盘盐水花生加凉拌皮蛋。
三道菜加一起也不贵,才两百多出头。
当然,汉子没忘记要要酒,但好在他并不贪心,只点了一瓶500ml的廉价二锅头,反倒是丁勉突然有些想喝,再加上觉得第一次见面,请人家喝二锅头多少有些不讲究,就把二锅头退了,买了一瓶经典梦之蓝m3。
等菜上来,两人一边吃一边喝。
丁勉虽然不太喜欢这种混吃偏喝的废材大叔,但既然都在一个酒桌上,喝了酒,就算不是朋友也算是酒肉朋友了,两人的话匣子,自然也多了起来。
丁勉得知这位忘记自己名字,自称疯子的大汉,目前算是无业游民一枚,靠着平时摆摆地摊,卖点小儿不宜的十八禁杂志为生。
按汉子话说,他之所以住在幸福公寓,完全是因为对孙姐的爱。不过丁勉猜测多半是孙姐好说话,能让他拖欠房租——换了其它地方,要么报警,要么早就打一顿赶走了。
经过一番交流,丁勉发现汉子虽然表面邋里邋遢,实则聊起天来谈吐不凡,是对于当今社会的见解,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以前在细水镇,丁勉没少见过扮猪吃老虎的角色。
酒精上头后,他开始想,这位像乞丐一样的邋遢汉子,会不会和赵刚一样,也是那种其貌不扬的世外高人?
嗯,别说,还真有可能……
“啊!”
就在丁勉胡思乱想之极,身旁忽然传来一声女孩的惊叫!
丁勉扭过头,看到之前那位服务员少女小玉,此刻跌坐在地,双手捂着胸口,俏脸羞愤交加地望着某个不怀好意的男子,眼眶之中,隐隐有泪水闪烁。
那男子二十来岁,一头离子烫,带着耳环,脖子上有纹身,一脸淫秽地看着坐地上的少女,嬉笑道:“哎呀,不好意思啊,手滑了。”
说罢,又把咸猪手放在鼻尖,陶醉道:“嗯,真香……”
旁边几个同伙,哈哈大笑。
少女气得浑身发抖,泫然欲泣。
就像是一只被大灰狼该欺负的过的可怜小绵羊。
不用说,肯定是少女被这小痞子揩油了。
此时,附近有许多路人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大部分都是来看热闹的,偶尔有少部分“正义之士”,要么敢怒不敢言,要么被离子烫一个凶狠眼神,吓得连忙低下头,一声也不敢吭。
于是,离子烫更加得意忘形,蹲下身,用手抚摸着少女的脸蛋,笑道:“别怪我手滑,怪就怪妹妹你的皮肤太嫩。”
少女一脸恐惧,更多的却是对这个冷漠社会的绝望。
砰!
就在此时,一声惨叫蓦然响起。
丁勉一脸惊讶。
竟是身边的汉子,不动神色地走了过去,直接抄起酒瓶,砸在了那个离子烫的脑壳上。
“不好意思,我也手滑了。”汉子懒洋洋地说道。
离子烫捂着流血的脑袋,躺在地上疼得哀嚎。
几个同伴先是震惊,随即勃然大怒,纷纷站起身,将汉子包围。
汉子一只手伸出,另一只手背负在后,冷笑出声:“几个臭蛆渣滓,欺负小姑娘算啥本事?来,是一个个上,还是干脆一起上?放心,老子就用一只手,照样干翻你们!”
丁勉咽了口唾沫,心跳加速。
奶奶的,原来不止是细水镇,大城市也有扮猪吃虎的世外高人啊……
她有些意外,男孩居然会……或者说居然“敢”来跟自己打招呼。
她当然自信自己的美貌,自从暂时舍弃术士这个身份,入世来到了某所野鸡大学后,身边就不从不乏追求者。
只是,这些追求者的条件,几乎都远超普通人,要么是某大型企业老板的儿子,或者自己本身就是白手起家的大老板,要么家里背景通天,属于那种勾一勾手指头,就能让自己未来平步青云的类型,要么就是一些看出她身份的年轻英俊术士;比如昨天那位火锅店的男伴,就一直苦追了自己整整八年,甚至还因为自己,悟出了一个所谓的“唯情道心”。
除了这些无论外貌家世亦或能力都接近妖孽的俊杰英才,当然还有很多既没钱也没貌,俗称“屌丝”的男士,对她心生暗恋。
但,也仅仅只是暗恋罢了。
先不说自己这张杀伤力极强的水灵脸蛋,让那些“屌丝”们看到即便惊艳也只敢偷偷自惭形秽,再加上从小生活在修仙大世家,所接触的都是阴阳界颇有名望的人,其中不乏各大宗门五境、六境长老,甚至还有一位七境天师,曾扬言等时机成熟,要把她纳入门下。
耳目濡染之下,陈知渔即便入世,暂时褪去一身仙衣,和世俗人站在一起,却依旧有寥寥仙气环绕,这天然的气质,别说寻常屌丝,就算是一些年轻的修法男子,都望尘莫及,只敢远观,不敢亵玩。
在陈知渔看来,穿着一身基本上已经“绝版”的地摊货衣裤,一脸憨实模样的丁勉,怎么看也属于那类世俗人所称的屌丝之中的战斗机。
有意思的是,这个屌丝中的战斗机,似乎有贼胆,也有贼心。
毕竟,敢握着自己的手,整整三分钟的牲口,还真不多见。
于是,陈知渔眯起了眼睛,杀气腾腾。
“咳咳,干嘛呢干嘛呢,还不放手!”
房东孙姐干咳了两声,走过去拍了一下丁勉的手,佯装生气道:“就算想要追求人家姑娘,也不带你这样的啊?耍流氓呢?”
丁勉连忙缩回了手,脸上带着几分尴尬,小声道:“对不起。”
孙姐嘴角悄悄勾起一抹弧度。
好家伙,看不出来啊,本以为是个老实小孩,原来是个藏着尾巴的小灰狼?
陈知渔阴沉着脸,转身回到了自己房间。
等她走后,孙姐就开始埋怨丁勉,说你小子急啥啊,懂不懂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我知道,这陈知渔妹妹确实漂亮,是男人都很难把持,但哪有你这么抓着人家手不放明着吃豆腐的?
丁勉苦笑道:“孙姐,不是你想的这样,我只是……”
“行了行了,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姐能理解……不过啊,奉劝你这几天,不要再去招惹人家陈知渔了,不然把她气走了,我可为你是问。”孙姐笑骂道。
丁勉心里叹了口气,知道孙姐是彻底误会自己了,也懒得解释。
她哪里知道,自己现在的状态是在逃亡,对于突然冒出的谪仙人,自然警惕万分。
所以当时在火锅店听到陈知渔和那男青年交谈,对方把自己比作“坏掉的野草”时,丁勉就开始担心起来,害怕对方是上清派的人,特地跑来追杀自己。
第一次在火锅店遇到谪仙人,丁勉姑且认为自己是在疑神疑鬼,那这一次又该怎么解释呢?
短短不到半个小时,又再次相遇,会不会太巧了点?
所以抱着“小心驶得万年船”的心思,丁勉在和陈知渔握手时,偷偷地加了一点符水在掌心。
这符水属于阴符的一种,叫做“阴风耳”,因果不大,再加上情况特殊,丁勉就用上了。
阴风耳是一种小鬼,可以在和对方接触的过程中,悄悄渗透进对方的皮肤,无声无息,时间长达整整一个月,之后无论对方和什么人接触,说了什么话,小鬼都会全部转达给丁勉。
这种做法兴许不太道德,但用赵刚的话说,你丁勉现在四面楚歌,到处都是敌人,到了外面哪怕使点小手段,只要能活下来比什么都好。
丁勉摸了摸挂在腰间,用布料缠绕住的杀猪刀,觉得自己眼下的任务已经不仅仅只活下去了。
接下来,丁勉和孙姐一起去了前台,交了钱,压了身份证,最后当然不忘拍照给刘锦韬看。
最后刘锦韬的评价如何,反正丁勉是决定就住在这了。
至于三楼的陈知渔,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对方如果真是奔着自己而来,逃避也没啥用,再说反正她身上被自己植入了“阴风耳”,真有什么风吹草动,到不了三十六计走为上。
丁勉把行礼搬进房间,铺好床,又全部打扫了一下,一看时间,已经是凌晨1点多了,正准备出去犒劳一下五脏庙,吃个宵夜,就看到一个蓬头遮面的汉子,正站在门口,笑吟吟地看着自己。
“大兄弟,今起就住这了?”那汉子主动走过来,拍了拍丁勉的肩膀,“我也是这里的住户,不过我住在二楼,房间嘛,比你好点,有空去我那里做客。”
丁勉虽然不想和这种拖欠房租的家伙有任何关联,但还是礼貌地点了点头,笑着说道:“好的,我叫丁勉,以后多多关照。”
“丁勉?好名字,真是好名字!”
“不瞒小老弟,我以前学过算命,你这名字我一听,就知道日后必定前途无量,大富大贵,鹏程万里……”
汉子不遗余力地拍着马屁,恨不得把丁勉吹到天上去。
丁勉嘴角一阵抽搐,说道:“那老哥你呢?”
“我啊,我姓曾,后面叫什么忘了,反正名字也只是一种代号,无所谓啦!”汉子咧嘴笑道,“你要不嫌弃,以后就叫我疯子吧!”
疯子?
丁勉一愣愕然,还是头一次见到,有人把自己比喻成疯子的。
不过他这造型,确实挺像疯子的……
“那疯子哥,我先去吃宵夜了?”丁勉实在不想和这个打交道,
“吃宵夜?”
汉子瞪直了眼睛,脸上露出一抹怅然若失之色,随即叹息道:“吃宵夜好啊,人是铁饭是钢,饿了就要吃饭……这是对的,这是对的。”
丁勉一脸疑惑,搞不懂这个疯疯癫癫的家伙是什么意思,然后就听到“咕噜”一声响,从那汉子小腹中传出。
汉子灿笑一声,挥了挥手道:“没事的,你不用管我,我也就三天没吃饭而已,作为一个二十一世纪的废材大叔,既没有钱又没有固定工作,饿死也是活该。”
“要不,小弟我做东,一起去吃点?”丁勉苦笑道。
“哎呀,这怎么好意思呢?”汉子露出受宠若惊之色,搓了搓手道,“不过你刚到这,估计人生地不熟,我就陪你去吃顿夜宵,正好告诉你一些这里的风土人俗,不过咱事先说好,太贵的地方别去,既不好吃又浪费钱,就外面大排档走一遭,百来块钱就能搞定……哦当然,如果能有一瓶好酒喝一下,那就更完美了,嘿嘿。”
丁勉强忍着拔出杀猪刀,把这厚脸皮的汉子大卸八块的冲动,挤出一丝干涩的笑容道:“没问题。”
*
大排档在z国大中小城市皆可见到,与当地的繁荣发达或者贫穷落后全无关系。有国人的地方,自然就有大排档。
所谓大排档,是聚成堆的小吃摊,一溜排开去。每一个摊点在最显眼的地方竖着火光熊熊的锅灶,旁边的长条桌上,调料、菜肴、一次性碗筷依次摆放,餐桌在搭起的简易塑料棚里,朝向大街,点菜、吃饭一目了然。
在那位自称疯子的大汉带领下,两人走进了一条还算繁华的小街,里面熙熙攘攘,各种地摊,小吃美食,琳琅满目,让丁勉产生了一种又回到细水镇的感觉。
逛了半圈后,汉子选了一家人比较多的小炒店。
“疯子哥,你来啦!”
刚一进去,一个十七八岁,模样俏生生的少女走出来,笑脸相迎。
汉子眼睛一亮,说:“哟嚯,才半个月不见,小玉好像又长高了不少?来,过来叔叔给你检查身体。”
少女也不生气,似乎早就习以为常,笑了笑,把菜单放下后,便转身去忙活去了。
丁勉很大度的让汉子点菜。
汉子也不客气,点了一盆中量的牛蛙烧猪脚,外加一盘盐水花生加凉拌皮蛋。
三道菜加一起也不贵,才两百多出头。
当然,汉子没忘记要要酒,但好在他并不贪心,只点了一瓶500ml的廉价二锅头,反倒是丁勉突然有些想喝,再加上觉得第一次见面,请人家喝二锅头多少有些不讲究,就把二锅头退了,买了一瓶经典梦之蓝m3。
等菜上来,两人一边吃一边喝。
丁勉虽然不太喜欢这种混吃偏喝的废材大叔,但既然都在一个酒桌上,喝了酒,就算不是朋友也算是酒肉朋友了,两人的话匣子,自然也多了起来。
丁勉得知这位忘记自己名字,自称疯子的大汉,目前算是无业游民一枚,靠着平时摆摆地摊,卖点小儿不宜的十八禁杂志为生。
按汉子话说,他之所以住在幸福公寓,完全是因为对孙姐的爱。不过丁勉猜测多半是孙姐好说话,能让他拖欠房租——换了其它地方,要么报警,要么早就打一顿赶走了。
经过一番交流,丁勉发现汉子虽然表面邋里邋遢,实则聊起天来谈吐不凡,是对于当今社会的见解,更是让人叹为观止。
以前在细水镇,丁勉没少见过扮猪吃老虎的角色。
酒精上头后,他开始想,这位像乞丐一样的邋遢汉子,会不会和赵刚一样,也是那种其貌不扬的世外高人?
嗯,别说,还真有可能……
“啊!”
就在丁勉胡思乱想之极,身旁忽然传来一声女孩的惊叫!
丁勉扭过头,看到之前那位服务员少女小玉,此刻跌坐在地,双手捂着胸口,俏脸羞愤交加地望着某个不怀好意的男子,眼眶之中,隐隐有泪水闪烁。
那男子二十来岁,一头离子烫,带着耳环,脖子上有纹身,一脸淫秽地看着坐地上的少女,嬉笑道:“哎呀,不好意思啊,手滑了。”
说罢,又把咸猪手放在鼻尖,陶醉道:“嗯,真香……”
旁边几个同伙,哈哈大笑。
少女气得浑身发抖,泫然欲泣。
就像是一只被大灰狼该欺负的过的可怜小绵羊。
不用说,肯定是少女被这小痞子揩油了。
此时,附近有许多路人都围了过来,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但大部分都是来看热闹的,偶尔有少部分“正义之士”,要么敢怒不敢言,要么被离子烫一个凶狠眼神,吓得连忙低下头,一声也不敢吭。
于是,离子烫更加得意忘形,蹲下身,用手抚摸着少女的脸蛋,笑道:“别怪我手滑,怪就怪妹妹你的皮肤太嫩。”
少女一脸恐惧,更多的却是对这个冷漠社会的绝望。
砰!
就在此时,一声惨叫蓦然响起。
丁勉一脸惊讶。
竟是身边的汉子,不动神色地走了过去,直接抄起酒瓶,砸在了那个离子烫的脑壳上。
“不好意思,我也手滑了。”汉子懒洋洋地说道。
离子烫捂着流血的脑袋,躺在地上疼得哀嚎。
几个同伴先是震惊,随即勃然大怒,纷纷站起身,将汉子包围。
汉子一只手伸出,另一只手背负在后,冷笑出声:“几个臭蛆渣滓,欺负小姑娘算啥本事?来,是一个个上,还是干脆一起上?放心,老子就用一只手,照样干翻你们!”
丁勉咽了口唾沫,心跳加速。
奶奶的,原来不止是细水镇,大城市也有扮猪吃虎的世外高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