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1章白远志
  杜氏做好了准备迎接那些难听的话,结果预想之中的嘲笑场景并没有出现。那些妇人一脸笑容的迎了过来——
  “白家妹子,你真是又帮白兄弟忙活了?这新来咱们村儿落户的人家是不是大有来头?不然的话,依着咱们白兄弟的性子,是不乐意管这些事儿的。”
  “白嫂子,我瞅着这家的女人穿的挺好的,我去镇上看见的女人也没她穿的这么好。”
  “他们为什么会来咱们村儿?看着这么有钱,不是应该在县城住大宅子吗?”
  妇人人们七嘴八舌争相询问。
  杜氏冷笑,这些人转变的真快。
  先前,不会放过任何机会嘲讽自己。
  现在,不过是因为自己跟闵家走的略近一些,她们又拿出这么一副嘴脸来,想要探听到自己想知道的消息。
  还真是,厚颜无耻。
  杜氏面无表情道:“想知道什么,自己去问去,从我这儿打听消息,你们不怕沾上晦气吗?你们说的,我是个不详的人。”
  见杜氏这么不识趣,这帮妇人立马变了脸色,七嘴八舌道:
  “要不是你是里正媳妇,你以为你这样的人咱们白河村能容忍你待着吗?”
  “真不知道好歹,我们今儿可是好好跟你说话的。”
  “不告诉就不告诉,吃席的时候该知道就知道了,提前来问你,不过是给白里正个面子而已。”
  杜氏气极反笑,也不跟她们争辩什么,直接转身离开。
  与其在这儿跟她们浪费口舌,还不如回去好好思量一下咱们把席面弄的漂漂亮亮呢。
  众人的话刚好被影壁后头的许清欢听了个完整。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少不了八卦。
  乡下妇人最是热衷于家长里短了,这事儿她早就知道,看来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太无聊。
  下晌的时候,杜氏去而复返,不同以往,她的脸上闪着动人的光彩。
  “清欢妹子,咱们村里有这样的事儿都是在自家院子里整,这样显得大家亲厚一些。”
  “入乡随俗,我自然不会搞什么特别。”
  杜氏点点头,“那就得在院子里搭个简易的炉灶。厨房的炉灶太小,不适合做这种席面的。你放心,席面完了就拆了,不会破坏你这院子的。”
  许清欢点头,“白嫂子看着操办就行。”
  杜氏得了肯定,匆匆离开,去找人搭炉灶。
  明儿晌午的席面,搭好炉灶之后,还要做肉丸子、蒸肉这些硬菜,做好了之后明儿席面的时候直接热热浇上卤汁就行了。
  许清欢大越知道这流程的,这会儿杜氏把事情都揽了去,轻松的是她,她自然乐得轻松。杜氏这人心思纯良,自是不用担心她把事情搞砸。而且,看她的样子是很喜欢也很感激自己让她帮忙做这事儿的。
  杜氏找来的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
  许清欢见着人第一反应就是他跟平日里所见的乡下小伙子格格不入。
  若非他穿着十分朴素,她都会觉得这是哪家的少爷。
  “远志以前跟着我们当家的念书来,当家的夸赞他有天赋。”
  白远志干活的时候,杜氏跟许清欢唠叨,“可惜的时候,他们家里没有能力供他念书,荒废了这么个好苗子。一晃这些年过去,当年的小子都能成了家里的顶梁柱了。”
  有天赋的人多的是,没有好机遇的人也多的是。
  所以她并不同情这个年轻人。
  虽然不想承认,但很多时候,出身的好坏也是实力的一种表现。
  杜氏还在喋喋不休的说着白远志的事儿,许清欢只当是听八卦,偶尔点点头表示自己在认真听就是了。
  那白远志倒是个沉得住气的,屋里头的话似乎对他没有一点儿影响,依旧不疾不徐的搭建着炉灶。
  “他是读书人,怎么就学了这一手技艺?”许清欢随口问。
  杜氏更来兴趣了,巴拉巴拉的就差把 白远志的祖宗十八代都交代了。
  却原来也是个命苦的,白远志的老爹是个泥瓦匠,手艺很不错,十里八村有什么活计都愿意找他,他又是个勤快的,自是赚了不少银钱。娶了白远志的娘,有了白远志,小日子也是过的和和美美的,叫人羡慕。
  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白远志三岁的时候,他老娘得了病,便是他老爹掏空了积蓄,也没能把人给拉回来。所以他在三岁的时候就没了亲娘!白远志的老爹不过才二十出头,便是悲恸难忍,也不可能为了发妻守着。所以在白远志四岁的时候,他又有了娘,后娘。白远志老爹因为有手艺能赚钱,这填房娶的还是个黄花大闺女。值得一提的是,白远志还是深受老爹的喜欢,并没有过那种有了后娘就有后爹的悲惨生活。这也是他为什么能读书的原因。
  白家的生活还算平静,后娘对白远志也还算可以。
  这种生活一直持续到白老爹建房子时候从房顶摔下来摔的下身没有知觉之后。
  首先,白家没了收入来源。
  其次,郎中说白老爹这一辈子都站不起来。
  白老爹后来娶的这媳妇用最快的速度离开了白家,不光如此,还带走了白家所有的积蓄,扔下她生的一儿一女。自此,遍寻不着。
  白远志从学堂退学,照顾白老爹,还有一双弟妹。
  许清欢感慨,生活没有最狗血,只有更狗血,还真是没错。
  不过这小子还真是个不错的,照顾自己老爹那是应该的,还能抚养那女人的一双儿女,真算的上是胸怀宽广了。
  “按着你说的,他一直在学堂念书的,他爹不能动了之后才不念书了,那会儿他爹也不能带着他出去学手艺了,怎么就会这一手?”许清欢问道。
  杜氏脸上带了笑容,十分自得,就跟这白远志是她儿子似的。
  “远志这孩子,最叫人佩服的不是会念书,而是这灵巧劲儿。他这一手好活计,都是自己琢磨出来的。也不能这么说,就是他爹跟他说怎么做泥水活儿,他自己在家里头琢磨练习,你别说,还真叫他琢磨出来了。这孩子可不光是读书上的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