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可怜见
望着远山怀里那个白得像雪球似的小东西,罗锦言生平第一次感觉她爹有点傻。
回到自己屋里,她开始为父亲的仕途担心,等到过上几年,还是想个法子让父亲去翰林院之类的地方养老吧,免得他在吏部让人卖了还不知道。
可是父亲不是庶吉士出身,进不了翰林院.....
罗锦言为了这件事想了大半夜,反倒忘了小狗的事。
次日天还没亮,她就被一阵犬吠声吵醒,昨天她把小狗抱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她心中不快,也就没管那只狗,现在听到狗叫声,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只狗。
她顿时头大如斗,没有梳洗便叫了夏至进来问那只狗的事。
“昨晚怕它冷着,就把它放在西耳房里,和新来的几个小丫头住在一起,它可真是乖巧,整晚一声也没叫,这看着天亮了,才叫了两声,喊大家起床。”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一只初来乍到的狗,还会喊大家起床?
分明就是夏至看出她不喜欢这只狗,想替这狗美言几句。
“那你们小心点儿,它咬人的,把远山咬了。”罗锦言板着脸。那只狗是父亲高高兴兴抱回来的,她还能把它怎么样?你们还怕我把它送到灶上煮了不成?
“它那么乖,不会咬我们的,想来是远山不会抱,弄疼了它。”夏至笑道。
罗锦言想立刻结束这个话题,她也不想看到那只狗,她道:“你找个新来的小丫头照顾它吧,每月给她多开一两银子,对了,让这狗离我远一点儿。”
“好吧......”夏至默默为小狗点根蜡,你怎么这么不招人待见啊。
尽管如此,那只小狗还是硬生生挤进了罗锦言的生活中。
都在一个院子里住着,她不想看到它不想听到它,那都是不太可能的。
照顾小狗的是春分,听夏至说大小姐让小狗离着远一点,她就以为大小姐嫌弃小狗太脏了,所以每天都用香胰子给小狗洗个澡。
洗到第三天时,小狗就生病了。
早上起来就恹恹的,把肉骨头摆在面前,它也不肯吃,便便又稀又臭,罗锦言在自己屋里都闻到了。
她把春分叫进来,春分哇的一声就哭出来,跪在地上给罗锦言磕头:“大小姐,求求您,给小可怜儿请个大夫吧。”
罗锦言怔住,问道:“什么小可怜儿?”
夏至气得朝春分拧了一把,赔笑道:“小姐别听她的,那小狗一直没有名字,她乱叫着玩的。”
罗锦言满头黑线。
罗家虽然没有积善人家的匾额给自己贴金,可在昌平时,但凡是修桥铺路,施粥赈粮之类的,只要知县找上来,罗家从没有吝啬过银子。
罗家连丫头小厮都没有亏待过,怎么养只狗就变成小可怜儿了?
“去让人请大夫过来,不用心疼银子。”
罗锦言说完,看一眼夏至:“备轿,我去外面走走。”
她当然要出去,空气中弥漫着狗|屎的味道,还有那个叫|春分的小丫头的说话声:“小可怜儿,你有救了,大小姐让给你请大夫呢,你千万别死啊,大夫就快要来了。”
轿子走出杨树胡同,夏至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咱们去清心茶铺坐会儿?”
“不了,去梅花里的书局吧,两年没去,听霍家姐姐说,那书局还在。”罗锦言淡淡地说道。
夏至高兴地吩咐了轿夫,难得小姐有这个心情。
从小到大,小姐就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可自从上元节之后,小姐就一直不太高兴,现在老爷抱回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小姐不但没有正眼看过,还像是很讨厌似的。
她记得以前在行唐时,总有两只野狗在衙门后门那里转悠,小姐就偷偷拿了吃的去喂它们。
老爷知道了,就让婆子们跟着小姐,生怕她被街上的野狗咬了。
可能就是还记得这件事,老爷才会给小姐抱只小狗回来吧,可小姐怎么就嫌弃狗了呢?
夏至想不明白,好在那间书局还在。
书局里的两个老伙计也在,看到她们主仆进去,两人怔了怔,然后就欢天喜地过来打招呼,那高兴劲儿倒让主仆二人都有些诧异。
可能是这里太冷清了,好不容易才有客人吧。
黑脸的老者对白脸的那个道:“这位姑娘是老主顾了,你去把刚到的词话本子拿过来。”
白脸老者立刻笑着走了,夏至奇道:“你们在别处还有书吗?”
黑脸老者就道:“就是我们的住处,早上出来的急,忘在家里了。”
夏至释然,罗锦言已经在书架前看书了。
她去的地方多了,对游记也就更加挑剔。她现在最想看的,是关于番邦和西北一带的游记,可是这样的游记很少很少。
她找了一遍,就不些失望起来,正想去看看隔壁书架上的词话本子,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只小狗你喜欢吗?”
这声音对于罗锦言而言,就像是夏天里恼人的蝉鸣,她的头立刻疼了起来。
“快死了。”她头也没抬,冷冷地说道。
说完,她看都没看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拉着夏至离开了书局。
夏至的脸都白了,待到走到轿子前面,她才小声说道:“小姐,那人是章老七。”
“嗯,这件事谁也不要说。”罗锦言说道。
既然书局不能逛了,罗锦言索性去逛苏州街。
其实她从江苏和浙江带回很多东西,家里并不缺这些,她只是想透透气,不想现在回去看到那只什么小可怜儿。
京城的苏州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大到苏绣屏风,小到针头线脑,卖的都是女子们喜欢的东西。
“咦,这是惜惜吧。”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罗锦言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在看着她,笑意盈盈,相貌似曾相识。
少女穿着桃花洒金小袄,翠绿色克丝八幅湘裙,外面是一件大红色斗篷,衬着一张俏脸如同芙蓉般娇艳。
电光火石间,罗锦言已经想起她是谁了。
她已经快要忘记这个人了。
一一一一
亲们,这是第一更,二更在晚上七点啊。
回到自己屋里,她开始为父亲的仕途担心,等到过上几年,还是想个法子让父亲去翰林院之类的地方养老吧,免得他在吏部让人卖了还不知道。
可是父亲不是庶吉士出身,进不了翰林院.....
罗锦言为了这件事想了大半夜,反倒忘了小狗的事。
次日天还没亮,她就被一阵犬吠声吵醒,昨天她把小狗抱回来时,已经很晚了,她心中不快,也就没管那只狗,现在听到狗叫声,这才想起来还有一只狗。
她顿时头大如斗,没有梳洗便叫了夏至进来问那只狗的事。
“昨晚怕它冷着,就把它放在西耳房里,和新来的几个小丫头住在一起,它可真是乖巧,整晚一声也没叫,这看着天亮了,才叫了两声,喊大家起床。”
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一只初来乍到的狗,还会喊大家起床?
分明就是夏至看出她不喜欢这只狗,想替这狗美言几句。
“那你们小心点儿,它咬人的,把远山咬了。”罗锦言板着脸。那只狗是父亲高高兴兴抱回来的,她还能把它怎么样?你们还怕我把它送到灶上煮了不成?
“它那么乖,不会咬我们的,想来是远山不会抱,弄疼了它。”夏至笑道。
罗锦言想立刻结束这个话题,她也不想看到那只狗,她道:“你找个新来的小丫头照顾它吧,每月给她多开一两银子,对了,让这狗离我远一点儿。”
“好吧......”夏至默默为小狗点根蜡,你怎么这么不招人待见啊。
尽管如此,那只小狗还是硬生生挤进了罗锦言的生活中。
都在一个院子里住着,她不想看到它不想听到它,那都是不太可能的。
照顾小狗的是春分,听夏至说大小姐让小狗离着远一点,她就以为大小姐嫌弃小狗太脏了,所以每天都用香胰子给小狗洗个澡。
洗到第三天时,小狗就生病了。
早上起来就恹恹的,把肉骨头摆在面前,它也不肯吃,便便又稀又臭,罗锦言在自己屋里都闻到了。
她把春分叫进来,春分哇的一声就哭出来,跪在地上给罗锦言磕头:“大小姐,求求您,给小可怜儿请个大夫吧。”
罗锦言怔住,问道:“什么小可怜儿?”
夏至气得朝春分拧了一把,赔笑道:“小姐别听她的,那小狗一直没有名字,她乱叫着玩的。”
罗锦言满头黑线。
罗家虽然没有积善人家的匾额给自己贴金,可在昌平时,但凡是修桥铺路,施粥赈粮之类的,只要知县找上来,罗家从没有吝啬过银子。
罗家连丫头小厮都没有亏待过,怎么养只狗就变成小可怜儿了?
“去让人请大夫过来,不用心疼银子。”
罗锦言说完,看一眼夏至:“备轿,我去外面走走。”
她当然要出去,空气中弥漫着狗|屎的味道,还有那个叫|春分的小丫头的说话声:“小可怜儿,你有救了,大小姐让给你请大夫呢,你千万别死啊,大夫就快要来了。”
轿子走出杨树胡同,夏至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咱们去清心茶铺坐会儿?”
“不了,去梅花里的书局吧,两年没去,听霍家姐姐说,那书局还在。”罗锦言淡淡地说道。
夏至高兴地吩咐了轿夫,难得小姐有这个心情。
从小到大,小姐就是喜怒不形于色的人,可自从上元节之后,小姐就一直不太高兴,现在老爷抱回一只这么可爱的小狗,小姐不但没有正眼看过,还像是很讨厌似的。
她记得以前在行唐时,总有两只野狗在衙门后门那里转悠,小姐就偷偷拿了吃的去喂它们。
老爷知道了,就让婆子们跟着小姐,生怕她被街上的野狗咬了。
可能就是还记得这件事,老爷才会给小姐抱只小狗回来吧,可小姐怎么就嫌弃狗了呢?
夏至想不明白,好在那间书局还在。
书局里的两个老伙计也在,看到她们主仆进去,两人怔了怔,然后就欢天喜地过来打招呼,那高兴劲儿倒让主仆二人都有些诧异。
可能是这里太冷清了,好不容易才有客人吧。
黑脸的老者对白脸的那个道:“这位姑娘是老主顾了,你去把刚到的词话本子拿过来。”
白脸老者立刻笑着走了,夏至奇道:“你们在别处还有书吗?”
黑脸老者就道:“就是我们的住处,早上出来的急,忘在家里了。”
夏至释然,罗锦言已经在书架前看书了。
她去的地方多了,对游记也就更加挑剔。她现在最想看的,是关于番邦和西北一带的游记,可是这样的游记很少很少。
她找了一遍,就不些失望起来,正想去看看隔壁书架上的词话本子,就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耳边响起:“那只小狗你喜欢吗?”
这声音对于罗锦言而言,就像是夏天里恼人的蝉鸣,她的头立刻疼了起来。
“快死了。”她头也没抬,冷冷地说道。
说完,她看都没看不知何时站在她身后的那个人,拉着夏至离开了书局。
夏至的脸都白了,待到走到轿子前面,她才小声说道:“小姐,那人是章老七。”
“嗯,这件事谁也不要说。”罗锦言说道。
既然书局不能逛了,罗锦言索性去逛苏州街。
其实她从江苏和浙江带回很多东西,家里并不缺这些,她只是想透透气,不想现在回去看到那只什么小可怜儿。
京城的苏州街,来来往往的都是女子,大到苏绣屏风,小到针头线脑,卖的都是女子们喜欢的东西。
“咦,这是惜惜吧。”
一个悦耳的声音传来,罗锦言转过身来,就看到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正在看着她,笑意盈盈,相貌似曾相识。
少女穿着桃花洒金小袄,翠绿色克丝八幅湘裙,外面是一件大红色斗篷,衬着一张俏脸如同芙蓉般娇艳。
电光火石间,罗锦言已经想起她是谁了。
她已经快要忘记这个人了。
一一一一
亲们,这是第一更,二更在晚上七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