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章 刻入骨血
  “啊!”
  一声短促的尖叫,惊醒了栖息的海鸥,江湾别墅里,瞬间变得灯火通明。
  那一幕又变得清晰,宋一夕发疯似的喊出陆尚的名字,画面定格在他鲜血淋漓的样子。
  “陆尚!”
  暖光色的灯光笼罩着她,一双冰冷的手伸过来,宋一夕墨黑色长长的头发垂下来,遮挡住她的表情,只露出白皙小巧的下巴,下巴比上一次又尖了几分。
  她愈来愈瘦了。
  “他死了。”
  荀进面无表情的吐出这几个字,三个月过去了,三个月的时间,他掌握了整个江城的命脉,让江城笼罩在阴影之中,他想要的都做到了,陆渊回国为了摆平军火的事情几乎散尽家财,陆尚死了,世人都道,陆家气数已尽。
  没了陆尚剩下的人不过是苟延残喘罢了。
  “不会的。”
  宋一夕冷然抬头看他,眼里一片漠然。
  三个月过去了,荀进一次一次的在她耳边说陆尚死了,可她不信。
  她怎么能相信呢?那个带给她那么多爱欲缠绵的人,如同神邸的男人怎么会死。
  “你不信?”
  荀进冷笑几声,随即拽着她的手腕。
  “那这是什么!?”
  宋一夕的手腕上血迹斑驳,第一次是醒过来的时候,第二次是知道陆尚死的时候,第三次是听到有关于陆尚消息的时候……
  手腕的旧伤好了,又添新伤。
  宋一夕从来没觉得自己会撑不住,一次一次的困难她都撑住了,孩子没有的时候她撑住了。
  可是她才发现,原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对他的爱不仅仅只是浮于表面。
  刻入骨血之后。
  在没有他的时候,每一次心跳,每一次呼吸,都牵扯着她最深最痛的伤口。
  让她每一分每一秒都变得煎熬。
  “好,宋一夕,你胆子够大!”
  荀进甩开她,大布走出去,对身边的人冷声吩咐,“照顾好她!”
  “是。”
  那些人唯唯诺诺的。
  知道里面这位是主子,不敢出一点差错。
  宋一夕不知道荀进这样有意思吗。
  自从那夜,他想要强要她。
  她说她恨透了她,没有一刻不想杀了他。
  她恨不得当初他出现在何家的时候就让她去死。
  荀进问她,他比陆尚差在哪。
  宋一夕只是楞楞的说了一句,“他从未真正的强迫我。”
  从那之后,荀进只是关着她,每日来找她说话,说陆尚死了,日复一日。
  荀进试图把宋佳萱带来她身边,当初便是佳萱陪伴着她度过那些最难熬的日子……
  可佳萱来了也没用,她谁也不理会,只是让她好好待在何家,和何舒桦通了一次电话,之后便陷入沉默。
  宋一夕很少出她的房间,她最爱看着窗外,守着那一方小天地……想着在海上的时候,虽然什么都没有,可是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时候,只有对方温暖的时候,日子原来也没有那么难熬。
  一辆黑色的车停了下来,宋一夕本来没有注意,可当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发了疯似的冲下楼……
  “宋小姐!宋小姐!”
  几个人不敢伤害宋一夕,她就那么冲出重重包围,冲下了楼。
  荀进眼疾手快的搂住她。
  “冷静点!”
  “放开我!放开!”
  “秦越!你好狠!秦越!”
  来的人正是秦越,陆尚能倒的那么快多亏了秦越的帮忙,他很快的投入荀进的麾下。
  宋一夕怎么都想不到会是秦越害了他。
  陆尚为了回去救他杀出重围,可秦越就是这么对待把他当做是好兄弟的陆尚。
  秦越一直都面无表情的站在那,就好像宋一夕不是在对他说话。
  “放开我!我要杀了他!”
  “放开!放开!”
  宋一夕丝毫没有以前的姿态,就像是一个疯子,张牙舞爪的为了爱人报酬。
  “拿来。”
  荀进接过一边人手中的镇定剂,给宋一夕注射了一支,她才安静下来。
  荀进把她抱回房间,嗤笑着下楼,轻蔑的问,“什么事?”
  “这是这个月的报表。”
  秦越恭敬得把报表交到荀进手上。
  “好,你下去吧。”
  “做的不错,好好干。”
  “那我先下去了。”
  秦越转过身,步伐稳健的离开。
  宋一夕醒过来的时候,手腕上又多了一道伤口。
  她也特别厌恶现在的自己,她杀不了荀进,连自己也杀不了。
  以前每一次在医院里遇到自杀的人,她都很生气,连命都敢不要还有什么挺不过去的。
  可那时候只是她不懂罢了。
  道理懂得再多,还是过不去这个坎。
  宋一夕很想抓住秦越好好问问,为什么,到底是为什么。
  陆尚对他那么好,为什么要背叛他。
  可她终究是一个废人,什么也做不了。
  “干什么吃的!”
  荀进狠狠地踹在照顾她的两个人身上。
  忙而不跌的过来帮她包扎伤口。
  任何可以看得见的东西都可以在她手里变成利刃。
  有时候女人太过于聪明也不是什么好事。
  “你如果再这样我就把你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杀了!”
  宋一夕冷冷的看着他。
  “你以为我会怕吗?”
  “你!”
  荀进捏起双拳,但,无能为力。
  他转身离去,屋子里又只剩下她孤单寂寥的一个人。
  “主,别墅二楼到底住了谁呀,为什么我不能看看。”
  一个女人浑身赤裸,挺着傲人的胸脯,自以为是的开口
  。
  她是近期荀进身边最得宠的女人,荀进甚至为了她买下了一家酒吧送给她,身边的人都眼红她。
  这个傻女人,便开始恃宠而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