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1章回归
这才是真正的武术,它唯一的目的就是击倒对手,甚至是击杀对手,像挖眼、锁喉、撩阴这样的招式,层出不穷,变着法的攻击人体最薄弱的要害。
赵九笙的倒钩脚又快又突然,即便吴尽欢的反应已经够快了,第一时间抽身而退,但小腹处的衣襟还是被赵九笙的脚底板擦出一片灰尘。
他倒退两步,稳住身形,低头看了看衣襟上的浮尘,他随手弹了弹,看向赵九笙的目光也越发的犀利、明亮。
吴尽欢能躲开自己这一招,让自己只是踢到他的衣服,赵九笙也是颇感意外。他本以为吴尽欢出来迎战是不知死活的狂妄,没想到他的身手还着实不错。
赵九笙深吸口气,迈步向吴尽欢走过去。这回他的速度没有刚才那么快,但给人带来的压力变得更大。他走到吴尽欢近前,一脚横扫过去,猛踢吴尽欢的头部。
后者抬起手臂格挡,他刚挡下赵九笙的这一脚,后者另一条腿又踢了过来。
他的出腿太快,快到中间几乎都不留喘息之机。吴尽欢提起双臂,格挡赵九笙分从左右踢来的连环腿。
也就在五六秒钟的时间里,赵九笙一口气连踢了十多脚。
吴尽欢也硬生生挡下了他的十多脚。此时,他的双臂都如同过了电似的,又酸又痛,又胀又麻,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骨头上啃咬似的。
不过他不敢有丝毫的放松,而且他很清楚,这根本不是赵九笙的杀招。
果然!在连踢了十数脚后,见吴尽欢已成强弩之末,赵九笙突然变招,不再提腿横扫,而是提腿向前直踢,脚尖狠狠点向吴尽欢的小腹。
早就在等他杀手锏的吴尽欢眼眸一闪,小腹吸气,身子向后一躬,看似惊险,却又恰到好处的让过了对方的锋芒。
等赵九笙这一脚前力已尽、后劲又不足的空档,吴尽欢暗道一声机会来了,他出手如电,双手出其不意地死死扣住赵九笙的脚踝。
紧接着他断喝一声,先是用力往前推,趁着对方和他较劲,向前使劲的机会,他又猛然往后一拽。
顿时间,赵九笙站立不住,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抢去。
这一切都在吴尽欢的算计之中,他等着就是赵九笙扑过来。见对方身子失去平衡,扑向自己,他立刻化掌为刀,向前横劈,猛击赵九笙的脖颈。
吴尽欢的实战经验太丰富了,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太强,看似在被动挨打,但却将对方一点点的拉进自己挖好的坑里,而且还能让对方毫无察觉,变被动为主动。
即便是那么厉害的赵九笙,此时也着了吴尽欢的道,当他意识到不好的时候,吴尽欢的掌刀已经劈砍到他脖颈的近前,此时他再想躲避,已然来不及了。
嘭!
吴尽欢这记掌刀,实打实地砍在赵九笙的脖颈处,力道之大,让赵九笙身形后仰,仰面朝天地往后摔倒。但令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即便他受了吴尽欢的一击,身子都已经失去平衡了,可是在他摔倒的同时,脚尖竟然还能不可思议的往回倒钩。他这回的倒钩脚,正点中吴尽欢的后脑勺。
赵九笙先是仰面摔倒在地,受他的一踢之力,吴尽欢的身子也是向前一扑。赵九笙嘴角微勾,双腿蜷起,迎着向自己扑来的吴尽欢,双脚一并向外蹬出。
吴尽欢在向前扑倒的瞬间就意识到不好,本能的提起双臂,挡着胸前,护住自己的要害。
赵九笙的双脚没有蹬中吴尽欢的心口窝,而是结结实实地蹬在他的手臂上。
嘭!又是一声闷响,吴尽欢前扑的身形向后倒飞出去,摔出两米开外才落到地上,又向后滚了个翻,他的身形也算停下来。
见此情景,金、项猛、叶末、洪云芸等人一同冲上前去,把吴尽欢护在当中,急切地问道:“欢哥?欢哥?”
赵九笙后面的双腿猛蹬,虽然力道很大,但吴尽欢防御得严实,并没有给他造成什么伤害,真正让他晕头转向,眼前直冒金星的是,赵九笙倒钩在他后脑勺上的那一脚。
对方的力道太大,即便是仓促出脚,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了的,何况后脑勺是要害,根本承受不起重击。
吴尽欢在左右的众人搀扶下,才勉强站起身形,此时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眼前旋转、摇晃。
对面的赵九笙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蹿了起来。起身之后,他也是忍不住抬手揉了揉自己火辣辣疼痛的喉咙,怒视着对面吴尽欢的眼神越发的阴冷、暴戾。
他身子前倾,正要向前迈步,洪云芸突然开口质问道:“赵九笙,你已经输了,还要继续打,你到底要不要脸?”
听闻她的话,赵九笙身子一震,提起来的腿未能迈出,僵在空中片刻,又慢慢收了回去,看向吴尽欢的眼神也随之变得莫名。
洪云芸说他已经输了,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如果刚才的较量,对方都是使用武器的话,吴尽欢出的是真刀,而不是掌刀,此时赵九笙的喉咙早已经被砍断了,哪还有给他出后招的机会?
哪怕双方不用武器,吴尽欢是个打小就习武的练家子,他掌刀的力道绝对不会这么小,劈中喉咙这样的人体要害,就算赵九笙不死,也得要他半条命,他现在哪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
他二人的比武本就不公平,一个是打小习武,一个是半道出家,这种情况下吴尽欢还能先击中赵九笙的要害,的确该算他输了。
赵九笙是个武痴没错,但也不是个胡搅蛮缠,不讲道理的人,以他的辈分和家世背景,他也丢不起那个人。
凝视吴尽欢好一会,赵九笙端起的肩膀慢慢放了下来,由他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压力也瞬间锐减,他憋了半晌,方说道:“今天,到此为止,但尤回,我一定要找到,找不到他,我还会来找你。下次,你没机会再赢我!”说完话,他深深看眼吴尽欢,头也不回地向路边走去。
金、项猛、叶末、高航、程光宗不想放他这么离开,作势要冲上去,洪云芸抢先拦住他们,微微摇下头。
赵九笙之所以会输给吴尽欢,是他根本没把吴尽欢放在眼里,掉以轻心,而非他真的技不如人。
倘若把赵九笙逼急了,金、项猛、叶末等人绑到一起,也未必是他的对手,除非用枪,可这里是大街,真把枪亮出来,事情闹大,绝不是吴尽欢愿意看到的结果。
吴尽欢缓了这一会,感觉脑袋已不像刚才那么晕乎乎的了,他向周围众人点下头,说道:“这个人很不简单,以后遇到,务必得小心应对。”
他既是在给金、项猛等人提醒,也是在给他自己提醒。放在前世,吴尽欢还真能和赵九笙搏一搏,但这一世,以他现在的这副身体,他真没有把握可以搏得赢人家。
他向众人挥下手,说道:“我们走。”
坐回到车内,吴尽欢身子向后倚靠,慢慢闭上眼睛。赵家这个麻烦,自己必须得尽快解决才行。
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赵家离死还远着呢。现在洪家才刚刚起步,并不具备与赵家一较高下的资本,要解决赵家,还得靠自己。
吴尽欢掐了掐鼻梁,手指头在膝盖上轻轻敲打。
到了总公司,洪云芸来到吴尽欢身边,低声说道:“欢哥,我要不要向家里说一声,让家里人给赵家点教训?”
赵家的心意拳固然厉害,但洪家的洪家拳也不是白给的,真刀真枪的较量起来,洪家也未必吃亏。
吴尽欢向她摆摆手,说道:“先不要轻举妄动,这件事,我来处理。”洪家是他花费重金扶植起来的,他可不想洪家还没长成呢,就先折在赵家的手里。
下午,吴尽欢和公司的高层开了个会,把第一家门店的选址彻底敲定下来,地址就选在了南京路上。
这里的店铺租金固然昂贵,但也是s市的一级商圈,人流量极大。
第一家门店,对于公司而言,象征性的意义更大一些,并不是非要指望这家门店赚钱,但一定要把公司旗舰店的气势做出来。
事情确定下来,随后的工作,便不再需要吴尽欢直接参与了。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吴尽欢让江惠欣沏了杯茶,他端着茶杯,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街景,慢悠悠地喝着茶水。
不知不觉,一杯茶见了底,吴尽欢正要让江惠欣进来再沏杯茶,敲门声传来。他回头说道:“进。”
房门打开,江惠欣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欢哥,公司来了几位客户求见。”
吴尽欢问道:“什么客户?”
“他们说是从墨西哥来的,想做公司在墨西哥的经销商。”
墨西哥!吴尽欢眨了眨眼睛,问道:“他们的公司叫什么名字?”
江惠欣说道:“gold moon。”
吴尽欢愣了愣,接着他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gold moon,就是金月嘛!来的还真是老熟人啊!
见他笑了,江惠欣好奇地问道:“欢哥知道这家公司?”
何止是知道,还打过不少的交道呢!吴尽欢点下头,说道:“让我们来我办公室吧!”
“好的,欢哥!”江惠欣答应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时间不长,办公室的房门再次打开,江惠欣从外面带进来三个人。
为首的一位,身材高大微胖,皮肤略黑,是个棕发黑眼,五官深刻的外国人,后面跟进来的两位,都是黄皮肤的华人,而且其中的一位,吴尽欢还认识,正是在n市和他打过几次交道、后来又被迫离开中国的郭恩明。
吴尽欢以为郭恩明在短时间内不敢再回国了,看来,他是低估了这个人的胆量,或者说是低估了青帮的胆量。
“吴先生,我们又见面了!”郭恩明看到吴尽欢后,眼睛顿是一亮,满脸堆笑地走上前去,主动伸出手来。
赵九笙的倒钩脚又快又突然,即便吴尽欢的反应已经够快了,第一时间抽身而退,但小腹处的衣襟还是被赵九笙的脚底板擦出一片灰尘。
他倒退两步,稳住身形,低头看了看衣襟上的浮尘,他随手弹了弹,看向赵九笙的目光也越发的犀利、明亮。
吴尽欢能躲开自己这一招,让自己只是踢到他的衣服,赵九笙也是颇感意外。他本以为吴尽欢出来迎战是不知死活的狂妄,没想到他的身手还着实不错。
赵九笙深吸口气,迈步向吴尽欢走过去。这回他的速度没有刚才那么快,但给人带来的压力变得更大。他走到吴尽欢近前,一脚横扫过去,猛踢吴尽欢的头部。
后者抬起手臂格挡,他刚挡下赵九笙的这一脚,后者另一条腿又踢了过来。
他的出腿太快,快到中间几乎都不留喘息之机。吴尽欢提起双臂,格挡赵九笙分从左右踢来的连环腿。
也就在五六秒钟的时间里,赵九笙一口气连踢了十多脚。
吴尽欢也硬生生挡下了他的十多脚。此时,他的双臂都如同过了电似的,又酸又痛,又胀又麻,仿佛有千万只蚂蚁在骨头上啃咬似的。
不过他不敢有丝毫的放松,而且他很清楚,这根本不是赵九笙的杀招。
果然!在连踢了十数脚后,见吴尽欢已成强弩之末,赵九笙突然变招,不再提腿横扫,而是提腿向前直踢,脚尖狠狠点向吴尽欢的小腹。
早就在等他杀手锏的吴尽欢眼眸一闪,小腹吸气,身子向后一躬,看似惊险,却又恰到好处的让过了对方的锋芒。
等赵九笙这一脚前力已尽、后劲又不足的空档,吴尽欢暗道一声机会来了,他出手如电,双手出其不意地死死扣住赵九笙的脚踝。
紧接着他断喝一声,先是用力往前推,趁着对方和他较劲,向前使劲的机会,他又猛然往后一拽。
顿时间,赵九笙站立不住,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前抢去。
这一切都在吴尽欢的算计之中,他等着就是赵九笙扑过来。见对方身子失去平衡,扑向自己,他立刻化掌为刀,向前横劈,猛击赵九笙的脖颈。
吴尽欢的实战经验太丰富了,随机应变的能力也太强,看似在被动挨打,但却将对方一点点的拉进自己挖好的坑里,而且还能让对方毫无察觉,变被动为主动。
即便是那么厉害的赵九笙,此时也着了吴尽欢的道,当他意识到不好的时候,吴尽欢的掌刀已经劈砍到他脖颈的近前,此时他再想躲避,已然来不及了。
嘭!
吴尽欢这记掌刀,实打实地砍在赵九笙的脖颈处,力道之大,让赵九笙身形后仰,仰面朝天地往后摔倒。但令在场所有人都大吃一惊的是,即便他受了吴尽欢的一击,身子都已经失去平衡了,可是在他摔倒的同时,脚尖竟然还能不可思议的往回倒钩。他这回的倒钩脚,正点中吴尽欢的后脑勺。
赵九笙先是仰面摔倒在地,受他的一踢之力,吴尽欢的身子也是向前一扑。赵九笙嘴角微勾,双腿蜷起,迎着向自己扑来的吴尽欢,双脚一并向外蹬出。
吴尽欢在向前扑倒的瞬间就意识到不好,本能的提起双臂,挡着胸前,护住自己的要害。
赵九笙的双脚没有蹬中吴尽欢的心口窝,而是结结实实地蹬在他的手臂上。
嘭!又是一声闷响,吴尽欢前扑的身形向后倒飞出去,摔出两米开外才落到地上,又向后滚了个翻,他的身形也算停下来。
见此情景,金、项猛、叶末、洪云芸等人一同冲上前去,把吴尽欢护在当中,急切地问道:“欢哥?欢哥?”
赵九笙后面的双腿猛蹬,虽然力道很大,但吴尽欢防御得严实,并没有给他造成什么伤害,真正让他晕头转向,眼前直冒金星的是,赵九笙倒钩在他后脑勺上的那一脚。
对方的力道太大,即便是仓促出脚,也不是普通人能承受得了的,何况后脑勺是要害,根本承受不起重击。
吴尽欢在左右的众人搀扶下,才勉强站起身形,此时周围的一切都在他的眼前旋转、摇晃。
对面的赵九笙一个鲤鱼打挺,从地上蹿了起来。起身之后,他也是忍不住抬手揉了揉自己火辣辣疼痛的喉咙,怒视着对面吴尽欢的眼神越发的阴冷、暴戾。
他身子前倾,正要向前迈步,洪云芸突然开口质问道:“赵九笙,你已经输了,还要继续打,你到底要不要脸?”
听闻她的话,赵九笙身子一震,提起来的腿未能迈出,僵在空中片刻,又慢慢收了回去,看向吴尽欢的眼神也随之变得莫名。
洪云芸说他已经输了,倒也不是无的放矢,如果刚才的较量,对方都是使用武器的话,吴尽欢出的是真刀,而不是掌刀,此时赵九笙的喉咙早已经被砍断了,哪还有给他出后招的机会?
哪怕双方不用武器,吴尽欢是个打小就习武的练家子,他掌刀的力道绝对不会这么小,劈中喉咙这样的人体要害,就算赵九笙不死,也得要他半条命,他现在哪还能好端端的站在这里?
他二人的比武本就不公平,一个是打小习武,一个是半道出家,这种情况下吴尽欢还能先击中赵九笙的要害,的确该算他输了。
赵九笙是个武痴没错,但也不是个胡搅蛮缠,不讲道理的人,以他的辈分和家世背景,他也丢不起那个人。
凝视吴尽欢好一会,赵九笙端起的肩膀慢慢放了下来,由他身上自然散发出来的压力也瞬间锐减,他憋了半晌,方说道:“今天,到此为止,但尤回,我一定要找到,找不到他,我还会来找你。下次,你没机会再赢我!”说完话,他深深看眼吴尽欢,头也不回地向路边走去。
金、项猛、叶末、高航、程光宗不想放他这么离开,作势要冲上去,洪云芸抢先拦住他们,微微摇下头。
赵九笙之所以会输给吴尽欢,是他根本没把吴尽欢放在眼里,掉以轻心,而非他真的技不如人。
倘若把赵九笙逼急了,金、项猛、叶末等人绑到一起,也未必是他的对手,除非用枪,可这里是大街,真把枪亮出来,事情闹大,绝不是吴尽欢愿意看到的结果。
吴尽欢缓了这一会,感觉脑袋已不像刚才那么晕乎乎的了,他向周围众人点下头,说道:“这个人很不简单,以后遇到,务必得小心应对。”
他既是在给金、项猛等人提醒,也是在给他自己提醒。放在前世,吴尽欢还真能和赵九笙搏一搏,但这一世,以他现在的这副身体,他真没有把握可以搏得赢人家。
他向众人挥下手,说道:“我们走。”
坐回到车内,吴尽欢身子向后倚靠,慢慢闭上眼睛。赵家这个麻烦,自己必须得尽快解决才行。
可百足之虫,死而不僵,何况赵家离死还远着呢。现在洪家才刚刚起步,并不具备与赵家一较高下的资本,要解决赵家,还得靠自己。
吴尽欢掐了掐鼻梁,手指头在膝盖上轻轻敲打。
到了总公司,洪云芸来到吴尽欢身边,低声说道:“欢哥,我要不要向家里说一声,让家里人给赵家点教训?”
赵家的心意拳固然厉害,但洪家的洪家拳也不是白给的,真刀真枪的较量起来,洪家也未必吃亏。
吴尽欢向她摆摆手,说道:“先不要轻举妄动,这件事,我来处理。”洪家是他花费重金扶植起来的,他可不想洪家还没长成呢,就先折在赵家的手里。
下午,吴尽欢和公司的高层开了个会,把第一家门店的选址彻底敲定下来,地址就选在了南京路上。
这里的店铺租金固然昂贵,但也是s市的一级商圈,人流量极大。
第一家门店,对于公司而言,象征性的意义更大一些,并不是非要指望这家门店赚钱,但一定要把公司旗舰店的气势做出来。
事情确定下来,随后的工作,便不再需要吴尽欢直接参与了。
回到自己的办公室,吴尽欢让江惠欣沏了杯茶,他端着茶杯,站在窗前,望着窗外的街景,慢悠悠地喝着茶水。
不知不觉,一杯茶见了底,吴尽欢正要让江惠欣进来再沏杯茶,敲门声传来。他回头说道:“进。”
房门打开,江惠欣从外面走了进来,说道:“欢哥,公司来了几位客户求见。”
吴尽欢问道:“什么客户?”
“他们说是从墨西哥来的,想做公司在墨西哥的经销商。”
墨西哥!吴尽欢眨了眨眼睛,问道:“他们的公司叫什么名字?”
江惠欣说道:“gold moon。”
吴尽欢愣了愣,接着他忍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gold moon,就是金月嘛!来的还真是老熟人啊!
见他笑了,江惠欣好奇地问道:“欢哥知道这家公司?”
何止是知道,还打过不少的交道呢!吴尽欢点下头,说道:“让我们来我办公室吧!”
“好的,欢哥!”江惠欣答应一声,转身走了出去。
时间不长,办公室的房门再次打开,江惠欣从外面带进来三个人。
为首的一位,身材高大微胖,皮肤略黑,是个棕发黑眼,五官深刻的外国人,后面跟进来的两位,都是黄皮肤的华人,而且其中的一位,吴尽欢还认识,正是在n市和他打过几次交道、后来又被迫离开中国的郭恩明。
吴尽欢以为郭恩明在短时间内不敢再回国了,看来,他是低估了这个人的胆量,或者说是低估了青帮的胆量。
“吴先生,我们又见面了!”郭恩明看到吴尽欢后,眼睛顿是一亮,满脸堆笑地走上前去,主动伸出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