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节
  水灵灵的小葱被切碎,被滚烫的肉汤冲开,葱香味一下子就被激发出来。还有那用五花肉熬成的香辣酱,添加了花椒、茱萸等物,红油都被熬出来了,浓香扑鼻,用来拌饭和拌粉都是最佳的美味。
  米粉烫得刚刚好,不会太烂,却也挂住了汤汁的味道。浓浓的米香味已经足够可口,再喝一口稍微烫口的面汤,早上的精神都被唤起来了。
  萧依依抹了把嘴,叹道:“要在长安吃上这么一碗米粉,真是奢侈啊。”
  长安不产米,时人多爱吃面食。这碗米粉还是李渊派人去江南道买的特产,耗费的银钱可不在少数。幸好夫妻俩从宫里搬了出来,不然被谏官们盯着,连吃饭都不痛快了。
  不过人生在世嘛,还是开心最重要。
  “你喜欢吃就好,又不是吃不起。”李渊摸了摸她的头发,把碗筷收拾进厨房,才顶着外面的小雪,去国子监上班了。
  不多时,萧依依把碗筷收拾好,洗干净后,带上大狗子和小狼就出门了。
  迎风楼又送来了好几袋羽毛,她和妇人们商量了,要建一个临时的羽绒小作坊。趁着市面上还没有卖羽绒服的,抢占先机,在这个冬天狠狠地捞上一把!
  这种生意没什么技术含量,就是赚个新鲜,旁人把衣服拆开了,也能模仿得八九不离十。她也不贪心,打算只赚今年冬天的钱,有李二陛下和皇子皇女们穿的新羽绒服,那就是替她代言,何愁会没有销量。
  亲,皇帝同款时尚冬装,不用998,只要98!
  您确定不要来上一件吗?
  第61章
  刘家村的妇人们得知夫人要组织人做一批羽绒服, 别提有多积极了。
  分拣浆洗羽毛的活计并不轻省, 但是轮到后期做衣服的时候,那就舒服多了。只因夫人给的炭火足,在热烘烘的屋子里干活,还有热茶喝, 连骨头都酥了。冬天的活计本来就少, 这样给足工钱的临时工可不好找, 好多人都瞄准这个机会, 想要小赚一点呢。
  “你说, 夫人能选上我们去做衣服吗?”一个黄脸的婆娘在人群中缩了缩,小声地聊了起来。
  “我也不知道啊,不过我猜六婶子和孟娘子应该会被选上。”她的同伴伸长着脖子, 目光转向站在前列的中年妇女和一个小妇人。
  六婶子在村里辈分高,人也爽朗能干,不出意外应该会被选上的。而新嫁来的孟氏刺绣功夫不错, 上回给萧依依做被面, 就因为绣了一幅生动传神的瓜蔓图,得了好多零散的布料, 看得人眼热。
  妇女们聚在一起,都面露期盼之色。夫人手松,要是选上自己, 多余的布料还能拿回家做点小物件,给女儿做条发带啦,给娃娃做个小肚兜啦。她们也不贪心, 只想在这冬天里赚点补贴,让家里的男人孩子多吃点补补。听闻之前去做工的那几个人,没干重活,一天就拿了十文呢。
  乖乖,这可是十文啊!
  这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啊,够一家子吃两顿饭了!
  众人正议论纷纷,不多时,萧依依带着蛋黄派和灰珍珠出现了。大金毛生怕别人碰着妈妈,摇了摇尾巴,把别人和萧依依隔开了。小狼崽走路一蹦一跳,非常有活力,它懂得妈妈快要工作了,找了个暖和的位置,就趴下来等着。
  人们看到一狗一狼,也不见怪,连忙向旁边让开。她们都知道这两只是夫人家养的,懂事又听话,不会伤人的。
  六婶子年纪最长,妇人们隐隐以她为首。她看到老板过来了,先是打了个招呼,笑着问:“夫人,这次要选多少个人做那个羽绒啊?”
  她心中默默念叨着,一定要选我!上回只选了五六个人,而小作坊前课足足站了十多个女人。这次要是也选五六个人,那就注定有人是要落选了……
  众人都紧张得屏住了呼吸,生怕错过自己的名字。
  没想到,萧依依看到那么多人来应聘,正开心呢。她见过每个人的手,都是能干活的样子,当即拍板:“既然来了,那就都留下来吧,我们做这些羽绒服,就是取个巧,赶个新意,要做得越快越好。”不然等外面的山寨货出来了,那就竞争压力大了。
  六婶子应和道:“是这个理儿,赶早不赶晚呢。”
  她是上次参加过制衣的,步骤都还没忘。萧依依还记得这位特别能侃的大婶,任命她做小组长,分管监督各项流程,把她乐得笑眯了眼。
  有了领头的,众人很快都各司其职,投入到工作当中。
  萧依依打算羽绒被先做五床,上面用锦缎做好被套,配上一些精巧却不繁复的绣花,寓意福寿安乐,在成衣店里当作高档品销售。嗯,没有上万块,就别买回家的那种。
  而主打的款式除了皇帝同款的羽绒外套,还有皇子皇女们穿的薄薄羽绒小马甲。富贵人家室内都有炭炉,冬天都不会冷着,披着这么一件羽绒小背心就刚好,不冷不热。用上好料子做罩布,既能露出来外穿,也不会失了体面。
  想了想,萧依依又把虎头鞋和虎头帽的式样拿出来,人人都夸好呢。
  “夫人这是要给小孩子穿吗?”孟氏抿着嘴笑,显然是想到夫人怀着的孩子,“夫人不嫌弃我的手工,我抽空替夫人做了便是。这么好的绣样,我看着都眼馋。”
  萧依依摸了摸肚子里的宝宝,等他长大一点儿就可以穿上啦,小脸蛋胖胖的估计会很萌。她提议道:“不如我们用羽绒做几双小羽绒鞋子和羽绒帽子,软和保暖,在店里一起卖着,说不定生意更红火呢。”
  推己及人嘛,如果她逛街看到好看的小鞋子小衣服,她肯定会舍得给孩子买的。
  妇人们手巧,不到一个时辰就做好了一双小鞋子。黄色和红色的丝线勾勒出老虎的头,一双大大的兽瞳看起来威武又可爱,她们还用较硬的黑线做老虎的胡须,若是小孩子穿在脚下,肯定非常可爱了。
  羽绒帽子也不难做,用黑色的布料做底,再绣上老虎耳朵和老虎眼睛,添上几根须须,看起来怪可爱的。女人们为了逼真,还用兔子毛模拟出毛茸茸的兽耳,引得萧依依大声称赞。
  “帽子和鞋子课真好看啊,村里哪个娃娃差不多大的?抱过来试试吧,看看上身怎么样。”
  刘五娘家的多金年岁正当,被老婆子抱来当作小模特,穿着小鞋子和小帽子,瞧着真精神啊。
  萧依依从荷包里拿出一块芝麻糖,逗了逗这孩子,哄到:“多金,走几步瞧瞧。”
  小白团子在地上乖乖地走了三四步,又蹦跳了两下,小嘴巴笑得合不拢嘴。
  多金也是个懂得美丑的小孩,他笑得露出了两颗小白牙,摸摸头顶又摸摸脚,拍着小手说:“好看,好看,是猫猫。”
  “不是猫猫,是老虎哦。”
  萧依依装作老虎吃人的样子,往前一扑,不但没把多金吓到,反而逗得众人哈哈大笑。女人们帮多金把小鞋子脱下来,他还不乐意地撅着小嘴,直到萧依依说把这套帽子和鞋子送给他,这个小机灵鬼才又笑了起来。
  太极宫
  大臣们的眼睛可尖了,连续几日都看到皇帝穿着一件青灰色的衣服,看起来有点膨胀,大概像百姓过冬穿的缊袍,填了丝絮在里面?
  这怎么行?!皇帝穷到这个地步了吗?
  连皮草都穿不起?
  大臣们摸了摸自己身上的皮草,心中升起一丝惭愧。他们这群人吃饱穿暖的,皇帝可还在挨冷受冻呢。卢国公程咬金是个心直口快的,他观察了好几天,径直从家里拉了一车皮毛过来,大方地说:“陛下,您这心怀百姓,也不能委屈了自己啊。臣近日猎了几头鹿,这鹿皮暖和极了。”
  李二陛下:“……”
  我只是穿了件羽绒服,你们都想到哪里去了?
  他抬头一瞧,好家伙,大臣们都一脸羞愧和感动呢。
  戏精李二眨眼间就get到了那个点,他略微皱眉,目光炯炯有神地看向远方:“百姓们尚在忍受极寒,朕忧心不已啊。朕只愿着素衣,把百姓今日之况,时时铭记在心。”
  说完,一滴清泪在他的眼眶中凝结,要落不落的样子。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天佑吾皇!”
  最爱逼逼的魏征纳头便拜,感动极了。有这样贤德勤勉的君王,真是大唐百姓之福啊。其余大臣们也齐齐跪了下来,能为了百姓挨冷的君王,古今能有几人做到呢?
  “贞观冬日着素衣”的传闻,被流传到宫外,赢得了百姓们一致好评。皇帝拒绝皮草,和他们同穿缊袍(其实是羽绒服,不是缊袍),真是让人有种心连心,共命运的错觉啊。李二陛下在民间的风评又好上了一个台阶,有嘴皮子滑溜的人,还把这件事编成了一首小诗,在市集中传唱呢。
  闻得百姓冷凄凄,
  贞观皇帝着素衣。
  天佑大唐日日暖,
  洒下阳光冬不寒。
  似乎有魔力似的,这段新闻流传开来后,这冬日的阳光也渐渐多了,长安人的身上也暖和一些。心情颇好,他们走到街上逛着,突然发现了城东开了一家成衣铺子,打出口号,说是卖陛下同款的羽绒服呢。
  羽绒服是什么?大家都没听说过。
  但是陛下同款的,这个倒是不难理解。
  有不缺钱的老爷和夫人上门一瞧,哟,这店里的东西看着真稀奇啊。那衣服不知道是怎么做的,拿在手里非常轻,有点像填入丝絮的缊袍,但又和缊袍不一样。
  卢国公程咬金拉着一张大嗓门,一进店里就高声喊道:“你们这里有陛下同款的?要是敢胡乱蒙骗旁人,看我不拆了你们的店!”
  陛下心忧百姓,可不能让那些无良商贩借着名头来挣钱。
  “不会的,我们都是诚信经营。”店主是个年轻的后生,叫刘大麦,也是刘家村里的人。他是个会看眼色的,立刻从衣架上解下一件加大的羽绒服,满脸笑容地说:“这位客官,可以试试穿着怎么样。”
  卢国公程咬金神开了手:“那我就姑且试试。”
  这衣服一上身,他就感觉到它太轻了,和厚重的皮草完全不能比。但神奇的是,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冷,穿着这件羽绒服在街上吹风,程咬金的脸色依旧红润,显然是并未受冻。
  有亲卫送上一把剑,老程胡乱舞了几下,又提了踢腿,后背顿时冒出了一层细汗,热乎乎的,跟有个小火炉似的。
  “好物,好物!”程咬金这个老妖精,哪里会想不出皇帝是穿了这种羽绒服。当然,他也不会当拆台的那个,他在店里血拼了一张厚厚的羽绒被,又买了两件大衣,四件小马甲才住手。
  要不是他钱袋里的钱花没了,他还能再战一回!
  回到了家里,因为发现了好物,老程成了最受欢迎的那个。而八卦消息不太灵通的秘书监魏征,直到快开春的时候,才有好友送上一件特价打折的羽绒服。
  嗯,质量还是挺好的,穿在身上热死了。
  “这……这……”
  魏征的眉毛跳了跳,气得说不出话来!
  可怜他以为皇帝挨冷穿“缊袍”,连带其余大臣们都一起换上了“缊袍”。他这人正直,为了向领导看齐,穿着不太保暖的缊袍,苦苦熬了一个冬天。谁知道他们那群人都穿着羽绒服,换了新衣服,却偏偏不告诉他。
  可恶,当真可恶!
  第62章
  冬天很快就过去了, 好多长安人依旧没有换上时兴的春装。
  为何啊?
  还不是羽绒服引发的时尚热潮嘛!今年城里卖得最火的羽绒服, 连陛下都在穿呢,有钱人家早早就买上一件,和偶像一起穿同款。而家里不太富裕的,则等着开春大降价, 也买上一件羽绒背心穿穿。
  话说春寒陡峭, 这会儿的长安城不时吹来几阵冷风。羽绒大衣已经没什么人穿了, 但是五颜六色的小马甲倒是很受欢迎。
  你一件我一件, 明天开会穿着见。你说好我说好, 衬得精神人不不老!
  一时间,城中人人都像背了个壳儿似的,穿着或灰或蓝或红或绿的小马甲。听说有西域来的胡人, 都买上几件回去孝敬给他们的国王呢。
  魏征虽然气坏了皇帝搞弄虚作假那一套,不是真的为百姓挨冷。但是他也无可奈何,毕竟是自己第一个感动高呼, 做舆论宣传的。
  最重要的是, 这羽绒衣服真的很好穿啊!
  俗话说轻如鸿毛,这羽绒做成的衣服穿在身上, 跟没穿似的,一点儿也不重。他的老妻是个畏寒怕冷的,特意买了一张羽绒裤子, 晚上再也不怕腿上发寒。
  他正如是想着,推开了家门。一个三十多岁的女子看见了他,立刻从榻上站了起来, 抱着一个小娃娃笑着上前:“老爷,这羽绒降价了,新推出了一款虎头鞋挺好看,我给小五买一双,看着真可爱啊。”
  小五是魏征最小的孩子,也是他最疼爱的女儿。
  小五看到了耶耶,当即笑得露出了两个小酒窝。小娃娃咿咿呀呀的,下意识指了指脚上的新鞋子,眉眼弯弯的真高兴,示意父亲瞧瞧。
  和在朝堂上严肃脸的秘书兼不一样,回到家中的魏征待妻儿都和煦极了。他对着三个儿子都是标准的严父,到到了小女儿这里,就是一名妥妥的傻爸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