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梨园小花旦 第9节
  反观叶龄仙,后背挺得笔直,生怕自己的肩膀碰到他。真是坐车的,比骑车的还累。
  她不禁好奇,平时,俩人都在同一个食堂吃糠咽菜,可在体力上,差别咋就那么大呢?
  叶龄仙其实还想问,自己的棉鞋,是不是他帮忙找回来的。可鞋子是私物,万一不是他,那就尴尬了。
  更何况,他又像个闷葫芦,半天不说一个字,还是算了,不问了。
  两人这样沉默着,只有月光,能听见他们不同以往的心跳。
  爬过山坡,下山的路就轻松多了。
  夜风徐徐,吹起程殊墨散开的外套,让他的肩膀更显宽阔,也为叶龄仙遮挡了更多寒风。
  突然,前轮猛地刹车,叶龄仙猝不及防,堪堪撞上程殊墨的后背,“哎呀!”
  “抱歉,窜出来一只野兔。”男人解释完,继续骑车。
  “我没事。”叶龄仙揉揉吃痛的鼻子,仍旧拉开距离,坐得比上课听讲还端正。
  她心里却想,这人,连只野兔都要避让,难怪他手握强弩,却从不用在打猎上。
  好不容易下了山,沿着澄河走,过了桥,就是老树湾大队了。
  上桥之前,叶龄仙紧急叫停,从车上跳下去。
  她委婉道:“程知青,谢谢你,就送到这里吧。”
  程殊墨点头,知道她是为了避嫌。
  他解下麻袋,还给叶龄仙,“你走前面,我半个小时后再回去。”
  他考虑得很周全,这样对谁都好。叶龄仙感激一笑,独自走上石桥。
  等待的时间百无聊赖,程殊墨静静看着她的背影。
  这姑娘长发细腰,弱弱一个人,吃力地扛着半人高的麻袋,像一只浑身是劲的小工蚁。
  小小的一只,却蕴含着大大的能量。
  想到今晚,被柔软撞了一下腰,他烦躁地想点一支烟,却又忍住了。
  突然,“小工蚁”走到一半,放下麻袋,小跑着折了回来。
  她捧着一个厚厚的书本,献宝一样,举到程殊墨面前。
  “差点忘了,程知青,这个送给你!”她跑得太快,额头上沁了汗珠,也来不及擦。
  程殊墨随手翻了一下,十指像是触电。
  书里密密麻麻,全是英文。
  第7章 练功
  叶龄仙送给程殊墨的书,是一本全英文的外国小说原著。
  由于政策原因,小说的封面早就被人撕掉,用旧报纸包得严严实实,上面还写着六个大字——《科学养蛙指南》。
  程殊墨只看一眼,就猜到小说的原名,“the gadfly……这是《牛虻》?”
  果然,他并不是不学无术的二流子,至少,英文比她好多了。
  叶龄仙点点头,很欣慰,“程知青,谢谢你送我回大队,也谢谢你上次在河边帮我。希望你收下书,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牛虻》讲述了一个革命青年,历经挫折,始终坚守信仰,并为之奉献生命的故事。知青们都不陌生。
  这本书曾经风靡全国,引来百万青年拜读。其受欢迎程度,不亚于《钢铁是怎样炼成的》。
  可惜后来,它和很多外国名著一样,都被划成禁书,销声匿迹。
  受家庭环境的熏陶,程殊墨十几岁,就把中英文双版背得滚瓜烂熟。
  他是喜欢这个故事的。他甚至已经很多年,没有认真坐下来,背一背单词,读一读英语了。
  但此刻,他隐忍地看着这本书,却没有接。
  叶龄仙以为他是避嫌。毕竟,一个女同志,上赶着给男同志送东西,确实不太合适。
  可她真心希望,程殊墨能通过学习,走上正道,而不是在这里,整日和混混斗殴,破罐子破摔。
  捧书的手开始颤抖,叶龄仙却没退缩。
  她语无伦次地劝:“我知道,你不喜欢读书。可咱们都是知青,就算下乡插队,也不能忘了学习。说不定,今年高考就恢复了,机会只留给有准备的人。这本书可以学英语,你以后考大学,报考英语专业,最适合了……”
  “我为什么要考英语专业?”程殊墨突然问。
  叶龄仙一愣。至少,他没有问,高考为什么会恢复,也没有笑她异想天开。
  “因为,我听说你父亲,是一位非常出色的高级翻译,他会说四国语言,为祖国的外交事业,做出了很多贡献。所以我相信,你也能考外交学院,成为像他一样优秀的人。”叶龄仙干巴巴解释。
  程殊墨却面露不耐,打断她:“像我父亲那样,和前恋人纠缠不休,伤害妻子,对家庭不负责任吗?”
  “什,什么……”叶龄仙张大嘴巴,这是她从未了解过的情况。
  她不知所措,“对不起,我不知道你的家事,也无意冒犯。”
  “够了,我不需要这些反动的书,也不会考什么外交学院,我甚至对英语……完全不感兴趣。”
  他摆摆手,像是嫌弃一个烫手山芋,“我不需要外人指手画脚,包括你。”
  啪的一声,那本《牛虻》掉在地上,瞬间沾满了污泥。
  “你,你怎么能这样!”叶龄仙心疼这本书,更心疼他自暴自弃的态度。
  “我就这样,烂人一个。”
  程殊墨冷着脸,“所以不用讨好我。至少,在知青回城这件事上,我不是高进武,我和我父亲都帮不了你。”
  “你……你混蛋!”叶龄仙气得说不出话。
  他怎么能以为,自己向他示好,是为了骗取回城的机会呢?她只是,把他当做自己的“恩人”呀。
  但客观来讲,他们原本就没什么交集。最近,是她主动,又是拦人、又是送书的,这个节骨眼儿,很难不让人误会。
  “程殊墨。”叶龄仙直呼他的名字,愤怒地强调:“我没巴结高进武,我也看不上他。至于你……爱信不信。”
  说完,她捡起《牛虻》,头也不回地跑开了。
  程殊墨留在原地,独自吹了阵冷风,很快平静下来。
  他其实也意识到,自己对一个女孩子,说话有些重。
  平时城墙一般坚固的心理防线,怎么今晚,被她戳了软肋,就失态了呢。
  程殊墨仍旧信守承诺,在桥头多等了一个小时,才往大队走。
  但这一次,叶龄仙再也没有折回来。
  叶龄仙扛着大麻袋,回到知青点,正撞见几个女知青,结伴跑出来。
  前面的李青荷,一见她,又惊又喜,扑过来抹眼泪,“龄龄,吓死我了,你怎么现在才回来?我们正要去大队报告,上山找你呢!”
  原来,傍晚的时候,女知青们在镇公社路口,一直等不到叶龄仙。朱红霜是班长,认为她肯定先回去了,便要求大家不要干等。
  她们乘车先走,到了宿舍,才发现叶龄仙并没有回来。
  李青荷当时就急了,要去大队报告情况。朱红霜怕领导批评她,身为班长没有团结好成员,所以一直拖到天黑才去找。
  此刻,见叶龄仙平安归来,大家都松了一口气,惭愧地向她道歉:“龄仙,对不起,是我们没有等你。”
  朱红霜却努努嘴,不满道:“她都这么大人了,一点集体意识都没有,自己贪玩看戏,耽误了时间,还能怪我们吗?”
  李青荷忍不住呛声:“你别这么说,龄龄是为了帮我买东西,才不小心迟到的。”
  叶龄仙折腾了一天,又在程殊墨那里受了打击,身心都很累,只想偃旗息鼓。
  她按住李青荷,向其他女知青道歉:“对不起,是我记错了时间,让你们担心了。”
  女知青们立即围上来,纷纷安抚叶龄仙,倒把朱红霜晾在了一边。
  傍晚的事就此揭过。叶龄仙打开麻袋,“青荷,快点点,你要的东西都买齐了。”
  李青荷破涕为笑,有哪个姑娘,不喜欢拆包裹呢?
  她买的东西很多,吃的、用的非常全面,女知青们都羡慕不已。
  李青荷是个不差钱的,做人也大方,她拆开炒花生,给每个人都分了一把。
  只有朱红霜没接,暗暗骂了句,“资本家的女儿,就是爱显摆。”
  李青荷早已习惯,没理朱红霜。她又掏出新买的香皂、头绳,塞到叶龄仙手里,“龄龄,这些送给你,谢谢你帮我买东西。”
  叶龄仙不想欠人情,委婉拒绝,“我用惯了皂荚,哪用得了这么好的香皂?”她拍拍书包,“再说,我自己也买了不少东西呢。”
  李青荷见叶龄仙还买了布料和针线,不禁惊讶。众所周知,叶龄仙一年四季,也就五六套衣服。洗了又穿,穿了又洗,光补丁都打了好几个。
  “龄龄,你要自己做衣服吗?”李青荷为好友高兴,“真好,你身上的衣服,都打补丁了,是该换一换了。不然,你长得这么好看,不穿新衣服,真是浪费了。”
  叶龄仙噗嗤一笑,“什么好看不好看的,脸又不能当饭吃。”
  说者无心,听者却有意。一直沉默的朱红霜,冷不丁开口:“叶龄仙,好好的,你怎么突然打扮起来了?你是不是也听说了……那个消息?”
  “什么消息?”叶龄仙一问,大家都好奇了。
  朱红霜:“哼,你还装不知道?我听说,公社已经明确,给咱们大队,分了一个知青回城的名额。只要平时表现好,大队长签字盖章就行。怎么,高大哥没有告诉你吗?”
  这话一出,知青们都愣住,看向叶龄仙的眼神,也复杂起来。
  高进武看上叶龄仙不是秘密。这么重要的消息,如果叶龄仙藏着掖着,就不太厚道了。
  “朱红霜,你是听高进武说的吧?”叶龄仙气笑了,“且不说消息是真是假,我提醒你,离高进武远一点,他没有表面那么简单。”
  叶龄仙好意暗示,就差把“高进武是个坏蛋”刻在脸上了。朱红霜却觉得,她是在故意挑拨。
  “高大哥怎么了?他又不会骗人。你说消息是假的,那你买什么布?穿什么好看衣服?你还不是想……回城?”
  “勾汉子”三个字,朱红霜实在没脸说。
  叶龄仙懒得解释,只从书包里,大大方方掏出数学题册,摆在桌子上。
  “没错,我是想回城,但我一不靠关系,二不靠男人,而是要通过高考回去。我相信,高考很快就会恢复,一年考不上,我就考两年;两年考不上,我就考十年,直到考上大学为止!”
  身为重生者,叶龄仙并不介意,提醒大家高考很快就会恢复。多一个姑娘,通过学习改变命运,总归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