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谭科长细致深入 众材料互相印证
第四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张望高,谈话地点在张望高家的后院,谈话时间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六点——六点半,时间紧接在和花二麻子的谈话之后。
问:请你回忆一下,七月十三号的下午,你在干什么?
答:吃过中饭以后,彭海来找我打麻将,我喊来了孙秉国,常和我们在一起打麻将的赵左撇子下圩打渔去了,我就到花家村喊来了花二麻子,他当时正在睡大头觉,又喝了不少酒,不想来,我硬把他拖来了。
问:你们的麻将一直打到什么时候?
回答:打到天快黑的时候,张望高的老婆来了——张望高怕老婆,我们就散了。
问:花二麻子中途没有离开过你家吗?
回答:老二中途没有离开,哦,中途到茅厕小了两次便。
问:小便多长时间?
回答:茅厕就在我们家后院,也就一两分钟的样子。
这次谈话的时间短,记录少,下面还有一段补充说明:张望高、彭海和张望高的老婆也证实,郭筱兰出事的当天下午,花二麻子确实在张家烟酒店打麻将,其间离开过两次,每次都不超过两分钟,其中一次,是和张望高一同如厕的。谭科长和向阳还走访了在花家渡口摆渡的段高山,段高山证实,七月十三号下午一点多钟,张望高到花家村去,一袋旱烟的功夫,张望高和花二麻子上了渡船,花二麻子满嘴酒气,晚上天快黑的时候,花二麻子回村去了。
最后的结论是花二麻子没有作案的时间。
第五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花家村小学的校长兼老师茅和平,谈话地点在校长兼老师办公室——也就是祠堂的礼堂。
问:你们学校有几个班级?
答:有两个班级?
问:两个班级?是几年级?
答:六个年级。
问:六个年级?两个班,怎么上课?我不明白。
答:两个班是复式班,一个班是一、二、三年级,一个班是四、五、六年级。
问:三个年级在一起怎么上课?
答:一个年级上课,另两个年级安排预习,或者布置作业,好在学生不是很多。
问:这样上课,老师不是很累吗?
答:没有办法,就三个老师,学生也少,只能这么上课。
问:都是哪里的学生?
答:我们大队十几个生产队的孩子,还有附近几个大队的孩子。
问:学校开设哪些科目?
回答:一般学校有的课程,我们这里都有。
问:照这么讲,三个老师都是全能教师了?
答:不错,语文、算术、体育、音乐都能拿起来,好在,孩子们要求也不高,体育、音乐无非是带孩子们玩玩——唱唱动动。
前面这一段对话似乎和案子没有什么关系。
问:花长云一直住在祠堂吗?
答:对,我到这个学校来的时候,他就住在这里了。
问:他平时都干些什么?
答:早上把祠堂的门打开,晚上,把门关上。就这些,他是一个瞎子,能做这些就已经不容易了。对了,有时候,他还帮我们扫扫院子。
问:他能扫干净吗?
答:大差不离吧!
问:花长云的眼睛看不见,他平时怎么生活呢?
答:村子里面时常有人来,帮他缝缝补补,但主要靠他自己,做饭、洗衣、拎水,他都能做,习惯的动作。熟悉的路线,在我看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平时,孩子们也会帮他拎水,帮他烧火。
问:孩子们都喜欢他吗?
答:孩子们下课和放学以后,都喜欢和他呆在一起。
问:他给孩子们东西吃吗?
答:相反,孩子们时不时从家里面带些东西给他吃。
问:这是为什么?
答:他会讲故事啊!还会拉胡琴——花长云以前说过书。
问:七月十三号下午,在学校放学之后的一段时间,花长云在祠堂里面吗?
答:在祠堂,他在屋子里面拉胡琴,每天放学以后,学生都离开了祠堂,这时候,他就会拉一会胡琴。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我们教的是复式班,在离开学校之前,必须把作业批改出来,要不然第二天没法上课。
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呢?
答:我们走的时候,天快黑了,对了,我走到前村的时候,看到郭队长正带着人朝花家大塘走。我就随郭队长一块去了。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他们一个住在文俊大队,一个住在街上,离开祠堂以后,一个往后村方向去了,一个往渡口方向去了,他们没有撞到这件事情——他们是第二天早上知道这件事情的。
问:你们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还在拉胡琴吗?
答:在我们就要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正在灶膛里面烧火做饭。
从这段谈话来看,谭晓飞心事还是非常细密的,他连根本就不具备作案条件的瞎子花长云都没有放过,顺便还了解到了三位老师的活动情况,从茅校长提供的情况来看,在郭筱兰遇害的时间段里,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
为了证实茅校长所提供的情况,谭晓飞和向阳在结束和茅校长的谈话以后,迅速赶往文俊大队和徐集去见两外两位老师,他们的说法和茅校长完全一致。他们甚至还提到了花长云所拉的曲子,就是他在说书的时候常拉的曲子。花长云回到花家村以后,大队为了解决花长云口粮的问题,一遇到农闲的时候,就会让花长云到各个村子去说书,每次说书,生产队都会给一些粮食。
第六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徐建国,谈话地点在徐集镇徐建国家——徐建国是另外两位老师之一,谈话时间是七月十九号晚上七点——七点一刻。
问:你们的放学时间一般是在几点?
答:四点半钟左右。
问:七月十三号下午放学以后,学校里面都有哪些人?
答: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处理作业。
问:什么时候离开祠堂的?
答:天快黑的时候。
问:三个人一阵走的吗?
答:我们一起离开学校的。
问:除了你们三个人,祠堂里面还有谁?
答:没有人了,对了,还有瞎子花长云。
问:花长云在做什么?
答:放学以后,他开始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他在做饭——在灶膛烧火。
在这份谈话记录的下面,谭晓飞和向阳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大家都知道,和另外两位老师的谈话的目的就是从侧面印证茅校长的话。
第七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马迎忠——马迎忠就是第三位老师,谈话地点在文俊大队刘马生产队马迎忠的家,谈话时间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七点五十——八点二十分。
问:马老师,郭筱兰的事情,你怎么看?
答:我们很震惊,在花家大塘,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了。
问:你指的是花三妹之死吗?
答:对。花三妹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她经常跑到我们的教室窗户外面去看我们上课,茅校长和我到她家去过,可他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让三妹读书,我们好说歹说,他爹才勉强同意她来念书,可,读了一年多,三妹就辍学了。不过,三妹家里面确实太穷,茅校长说不收学费,可花长松还是没有领我们的情——那是一个冥顽不灵认死理的人。
问:你是不是觉得花三妹死的蹊跷?
答:以前,我们没有往这方面想,自从发生了郭筱兰的事情以后,我觉的花三妹的淹死一定有问题。你们能从郭筱兰的案子想到花三妹的死,说明你们一定能把这个案子弄一个水落石出。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谈郭筱兰的死,她是从我们这里考到徐集中学的,后来又考上了县中学,他在我们这里读书的时候,我们手上文学方面的书籍都被她读完了。那可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她可是我们学校和花家村的骄傲,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情。
问:郭筱兰出事的那一天下午——四点半钟到天黑之前,你在学校吗?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学校,我们是天黑之前离开学校的。
问:祠堂里面除了你们三个人,还有其它人吗?
答:没有了,就我们三个人。
问:不是还有一个花长云吗?
答:他是一个瞎子,我没有想到他,对,他也在学校里面。他先是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看到他在厨房里面弄晚饭。
其它几份谈话记录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归纳起来,寻觅不到一点案件的线索,这三份谈话记录涉及到人一共又五个人,他们分别是郭队长、赵大炮的三儿媳妇鲁柳叶、赵大炮的堂婶梁曹氏、桂子家的邻居——住在村西头第一家的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还有花老二——即花二麻子的老婆马双双。
对于这几个人,笔者还要说明一下,在案子的侦破过程中,这些人还会出现。
鲁柳叶是赵大炮家刚过门的儿媳妇,七月十号结的婚,七月十三号的下午,她四点多钟的时候——郭筱兰应该是在这时候遭遇毒手的,鲁柳叶曾经和小姑子到大塘去洗衣服,经过实地勘察,鲁柳叶所在的码头和郭筱兰出事的码头被一片芦苇挡住了视线——鲁柳叶所在的码头的位置在大塘北岸最东边一个码头,整个大塘像一个“s”型,这姑嫂俩什么都没有看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不过,他们提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细节,在他们离开码头之前,在祠堂方向——在芦苇荡的上空,有一群鸟突然起飞,谭晓飞和向阳估计,这应该是郭筱兰遭遇不测的时间。细心的谭晓飞还特别询问了姑嫂俩看到群鸟乱飞的时间。鲁柳叶说,大概在五点钟左右,他们姑嫂俩在大塘耽搁的时间大概在半个小时左右。
这也就是说,郭筱兰出事的时间应该是在五点钟左右。
梁曹氏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她没有下地干活,四点多钟的时候,她到自己家的菜地挖萝卜和青菜,她家的菜地距离案发地比较近,在她家的菜地,能看到祠堂的屋脊和芦苇荡里面的老榆树,而老榆树距离郭筱兰出事的码头只有五十几米的样子。在芦苇荡里面有很多杂树,但独有这棵老榆树最为显眼。梁曹氏也看到群鸟惊飞的画面,在此期间她只看到一个人从祠堂方向走过来一个人,此人是徐集街上人,此人姓闵,名宝亮,此人每天走村串户,专门贩卖油条,当时,在村民的眼里,这油条可是精贵的东西,一般人家都用鱼和鸡蛋换,一个鸡蛋可换一根油条,鱼根据大小长短,可换一根、两根、三根不等。乡下娃,没有零食吃,用油条打发他们,可是上上之选。
后经过调查,闵宝亮确实是从祠堂方向过来的,时间在五点半钟左右,谭晓飞和向阳没有去找闵宝亮了解情况,而是到前村走访了两户人家——因为,闵宝亮既然路过祠堂,肯定要走前村。无巧不成书,住在前村西头第一家的徐长水的母亲证实,她不但见到了闵宝亮,还请闵宝亮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坐了将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从学生放学的时候开始,一直坐到天快上黑影子了,这样算来,和梁曹氏见到闵宝亮的时间是吻合的。那闵宝亮之所以在徐家水家坐了半个时辰,是徐长水的母亲想请闵宝亮给自己的小儿子张罗一门婚事,徐家的邻居——郭侉子的老婆也在徐家,闵宝亮还在徐家吃了一碗荤油鸡蛋面。
桂子家的邻居——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在自己家门前编芦席,除了放学的孩子,她看到两个人从她家门口经过,这三个人是闵宝亮和马迎忠。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61。7。16”案的有关实物。
实物有两类,共七件,一类就是前面提到的那根毛发,另一类是衣物——是郭筱兰入殓之前换下来的衣服,还包括死者生前穿过的鞋袜,鞋袜只有一只,至于另一只鞋子和另一只袜子,郭家人始终没有找到。
问:请你回忆一下,七月十三号的下午,你在干什么?
答:吃过中饭以后,彭海来找我打麻将,我喊来了孙秉国,常和我们在一起打麻将的赵左撇子下圩打渔去了,我就到花家村喊来了花二麻子,他当时正在睡大头觉,又喝了不少酒,不想来,我硬把他拖来了。
问:你们的麻将一直打到什么时候?
回答:打到天快黑的时候,张望高的老婆来了——张望高怕老婆,我们就散了。
问:花二麻子中途没有离开过你家吗?
回答:老二中途没有离开,哦,中途到茅厕小了两次便。
问:小便多长时间?
回答:茅厕就在我们家后院,也就一两分钟的样子。
这次谈话的时间短,记录少,下面还有一段补充说明:张望高、彭海和张望高的老婆也证实,郭筱兰出事的当天下午,花二麻子确实在张家烟酒店打麻将,其间离开过两次,每次都不超过两分钟,其中一次,是和张望高一同如厕的。谭科长和向阳还走访了在花家渡口摆渡的段高山,段高山证实,七月十三号下午一点多钟,张望高到花家村去,一袋旱烟的功夫,张望高和花二麻子上了渡船,花二麻子满嘴酒气,晚上天快黑的时候,花二麻子回村去了。
最后的结论是花二麻子没有作案的时间。
第五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花家村小学的校长兼老师茅和平,谈话地点在校长兼老师办公室——也就是祠堂的礼堂。
问:你们学校有几个班级?
答:有两个班级?
问:两个班级?是几年级?
答:六个年级。
问:六个年级?两个班,怎么上课?我不明白。
答:两个班是复式班,一个班是一、二、三年级,一个班是四、五、六年级。
问:三个年级在一起怎么上课?
答:一个年级上课,另两个年级安排预习,或者布置作业,好在学生不是很多。
问:这样上课,老师不是很累吗?
答:没有办法,就三个老师,学生也少,只能这么上课。
问:都是哪里的学生?
答:我们大队十几个生产队的孩子,还有附近几个大队的孩子。
问:学校开设哪些科目?
回答:一般学校有的课程,我们这里都有。
问:照这么讲,三个老师都是全能教师了?
答:不错,语文、算术、体育、音乐都能拿起来,好在,孩子们要求也不高,体育、音乐无非是带孩子们玩玩——唱唱动动。
前面这一段对话似乎和案子没有什么关系。
问:花长云一直住在祠堂吗?
答:对,我到这个学校来的时候,他就住在这里了。
问:他平时都干些什么?
答:早上把祠堂的门打开,晚上,把门关上。就这些,他是一个瞎子,能做这些就已经不容易了。对了,有时候,他还帮我们扫扫院子。
问:他能扫干净吗?
答:大差不离吧!
问:花长云的眼睛看不见,他平时怎么生活呢?
答:村子里面时常有人来,帮他缝缝补补,但主要靠他自己,做饭、洗衣、拎水,他都能做,习惯的动作。熟悉的路线,在我看来,和正常人没有什么两样,平时,孩子们也会帮他拎水,帮他烧火。
问:孩子们都喜欢他吗?
答:孩子们下课和放学以后,都喜欢和他呆在一起。
问:他给孩子们东西吃吗?
答:相反,孩子们时不时从家里面带些东西给他吃。
问:这是为什么?
答:他会讲故事啊!还会拉胡琴——花长云以前说过书。
问:七月十三号下午,在学校放学之后的一段时间,花长云在祠堂里面吗?
答:在祠堂,他在屋子里面拉胡琴,每天放学以后,学生都离开了祠堂,这时候,他就会拉一会胡琴。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我们教的是复式班,在离开学校之前,必须把作业批改出来,要不然第二天没法上课。
问:你们是什么时候离开学校的呢?
答:我们走的时候,天快黑了,对了,我走到前村的时候,看到郭队长正带着人朝花家大塘走。我就随郭队长一块去了。
问:另外两位老师呢?
答:他们一个住在文俊大队,一个住在街上,离开祠堂以后,一个往后村方向去了,一个往渡口方向去了,他们没有撞到这件事情——他们是第二天早上知道这件事情的。
问:你们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还在拉胡琴吗?
答:在我们就要离开祠堂的时候,花长云正在灶膛里面烧火做饭。
从这段谈话来看,谭晓飞心事还是非常细密的,他连根本就不具备作案条件的瞎子花长云都没有放过,顺便还了解到了三位老师的活动情况,从茅校长提供的情况来看,在郭筱兰遇害的时间段里,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里面批改作业。
为了证实茅校长所提供的情况,谭晓飞和向阳在结束和茅校长的谈话以后,迅速赶往文俊大队和徐集去见两外两位老师,他们的说法和茅校长完全一致。他们甚至还提到了花长云所拉的曲子,就是他在说书的时候常拉的曲子。花长云回到花家村以后,大队为了解决花长云口粮的问题,一遇到农闲的时候,就会让花长云到各个村子去说书,每次说书,生产队都会给一些粮食。
第六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徐建国,谈话地点在徐集镇徐建国家——徐建国是另外两位老师之一,谈话时间是七月十九号晚上七点——七点一刻。
问:你们的放学时间一般是在几点?
答:四点半钟左右。
问:七月十三号下午放学以后,学校里面都有哪些人?
答:三个老师都在办公室处理作业。
问:什么时候离开祠堂的?
答:天快黑的时候。
问:三个人一阵走的吗?
答:我们一起离开学校的。
问:除了你们三个人,祠堂里面还有谁?
答:没有人了,对了,还有瞎子花长云。
问:花长云在做什么?
答:放学以后,他开始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他在做饭——在灶膛烧火。
在这份谈话记录的下面,谭晓飞和向阳做了一些补充说明,大家都知道,和另外两位老师的谈话的目的就是从侧面印证茅校长的话。
第七份谈话记录,谈话对象是马迎忠——马迎忠就是第三位老师,谈话地点在文俊大队刘马生产队马迎忠的家,谈话时间是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晚七点五十——八点二十分。
问:马老师,郭筱兰的事情,你怎么看?
答:我们很震惊,在花家大塘,这种事情已经不是一次了。
问:你指的是花三妹之死吗?
答:对。花三妹是一个非常爱读书的孩子,七八岁的时候,她经常跑到我们的教室窗户外面去看我们上课,茅校长和我到她家去过,可他父母说什么都不同意让三妹读书,我们好说歹说,他爹才勉强同意她来念书,可,读了一年多,三妹就辍学了。不过,三妹家里面确实太穷,茅校长说不收学费,可花长松还是没有领我们的情——那是一个冥顽不灵认死理的人。
问:你是不是觉得花三妹死的蹊跷?
答:以前,我们没有往这方面想,自从发生了郭筱兰的事情以后,我觉的花三妹的淹死一定有问题。你们能从郭筱兰的案子想到花三妹的死,说明你们一定能把这个案子弄一个水落石出。这几天,我们一直在谈郭筱兰的死,她是从我们这里考到徐集中学的,后来又考上了县中学,他在我们这里读书的时候,我们手上文学方面的书籍都被她读完了。那可是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她可是我们学校和花家村的骄傲,没有想到会出这种事情。
问:郭筱兰出事的那一天下午——四点半钟到天黑之前,你在学校吗?
答:我们三个人都在学校,我们是天黑之前离开学校的。
问:祠堂里面除了你们三个人,还有其它人吗?
答:没有了,就我们三个人。
问:不是还有一个花长云吗?
答:他是一个瞎子,我没有想到他,对,他也在学校里面。他先是拉胡琴,我们走的时候,看到他在厨房里面弄晚饭。
其它几份谈话记录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归纳起来,寻觅不到一点案件的线索,这三份谈话记录涉及到人一共又五个人,他们分别是郭队长、赵大炮的三儿媳妇鲁柳叶、赵大炮的堂婶梁曹氏、桂子家的邻居——住在村西头第一家的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还有花老二——即花二麻子的老婆马双双。
对于这几个人,笔者还要说明一下,在案子的侦破过程中,这些人还会出现。
鲁柳叶是赵大炮家刚过门的儿媳妇,七月十号结的婚,七月十三号的下午,她四点多钟的时候——郭筱兰应该是在这时候遭遇毒手的,鲁柳叶曾经和小姑子到大塘去洗衣服,经过实地勘察,鲁柳叶所在的码头和郭筱兰出事的码头被一片芦苇挡住了视线——鲁柳叶所在的码头的位置在大塘北岸最东边一个码头,整个大塘像一个“s”型,这姑嫂俩什么都没有看见,也没有听到什么动静。不过,他们提到了一个比较重要的细节,在他们离开码头之前,在祠堂方向——在芦苇荡的上空,有一群鸟突然起飞,谭晓飞和向阳估计,这应该是郭筱兰遭遇不测的时间。细心的谭晓飞还特别询问了姑嫂俩看到群鸟乱飞的时间。鲁柳叶说,大概在五点钟左右,他们姑嫂俩在大塘耽搁的时间大概在半个小时左右。
这也就是说,郭筱兰出事的时间应该是在五点钟左右。
梁曹氏是一个年近古稀的老人,她没有下地干活,四点多钟的时候,她到自己家的菜地挖萝卜和青菜,她家的菜地距离案发地比较近,在她家的菜地,能看到祠堂的屋脊和芦苇荡里面的老榆树,而老榆树距离郭筱兰出事的码头只有五十几米的样子。在芦苇荡里面有很多杂树,但独有这棵老榆树最为显眼。梁曹氏也看到群鸟惊飞的画面,在此期间她只看到一个人从祠堂方向走过来一个人,此人是徐集街上人,此人姓闵,名宝亮,此人每天走村串户,专门贩卖油条,当时,在村民的眼里,这油条可是精贵的东西,一般人家都用鱼和鸡蛋换,一个鸡蛋可换一根油条,鱼根据大小长短,可换一根、两根、三根不等。乡下娃,没有零食吃,用油条打发他们,可是上上之选。
后经过调查,闵宝亮确实是从祠堂方向过来的,时间在五点半钟左右,谭晓飞和向阳没有去找闵宝亮了解情况,而是到前村走访了两户人家——因为,闵宝亮既然路过祠堂,肯定要走前村。无巧不成书,住在前村西头第一家的徐长水的母亲证实,她不但见到了闵宝亮,还请闵宝亮在自己家的院子里面坐了将近半个时辰——半个时辰就是一个小时,从学生放学的时候开始,一直坐到天快上黑影子了,这样算来,和梁曹氏见到闵宝亮的时间是吻合的。那闵宝亮之所以在徐家水家坐了半个时辰,是徐长水的母亲想请闵宝亮给自己的小儿子张罗一门婚事,徐家的邻居——郭侉子的老婆也在徐家,闵宝亮还在徐家吃了一碗荤油鸡蛋面。
桂子家的邻居——花红旗的母亲花张氏,在自己家门前编芦席,除了放学的孩子,她看到两个人从她家门口经过,这三个人是闵宝亮和马迎忠。
下面,我们再来看看“61。7。16”案的有关实物。
实物有两类,共七件,一类就是前面提到的那根毛发,另一类是衣物——是郭筱兰入殓之前换下来的衣服,还包括死者生前穿过的鞋袜,鞋袜只有一只,至于另一只鞋子和另一只袜子,郭家人始终没有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