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第22章
“萨克斯,你是怎么做到的?”
萨克斯站在腥臭扑鼻的哈德逊河边,对着麦克风说:“我记得炮台公园有一只消防快艇队,他们在三分钟内就派了几个潜水员赶到码头。老天,你真应该看看他们的快艇风驰电掣的模样!哪天有机会,我也想试一把。”
莱姆告诉她那个指头被切掉的出租车司机的事。
“混蛋!”她骂道,咂着舌头发出厌恶的声音,“那个狡猾的家伙把我们全骗了。”
“不是所有人。”莱姆含蓄地提醒她。
“这么说,德尔瑞已经知道是我偷走了证物,现在他在找我吗?”
“他说他要先回联邦大楼一趟,也许他在考虑应该先逮捕我们中间的哪一个。萨克斯,现场的状况如何?”
“相当糟,”她汇报说,“他把车子停在碎石路上……”
“所以没有脚印了。”
“但是糟糕的还不止这些。潮水涨上来,淹没了大排水管,还有他停车的地方。”
“妈的,”莱姆嘟囔着,“没有胎痕,没有指纹,什么都没有。受害人的情况还好吧?”
“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被绑的时间过长,手指骨折,还有心脏病。他们打算把他留院观察一两天。”
“他能告诉我们一些情况吗?”
萨克斯走向班克斯,他正在给威廉·埃弗瑞特做笔录。
“他块头不大,”这名获救的老人一五一十地说,一边还仔细检视着医护人员绑在他手上的固定夹板。“他也不很壮,不是什么猛男。但他比我力气大。我当时死命地抓住他,他却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掰开了。”
“外貌呢?”班克斯问。
埃弗瑞特描述他见到的深色衣服和滑雪头套,他就记得这么多。
“有件事我想应该告诉你们,”埃弗瑞特举起绑好绷带的手指。“他有个行为很古怪。我说过,当时我抓住他,那是惊慌之下的举动,没想那么多,但这却把他激怒了,所以他才折断我的手指。”
“算是报复,是吗?”班克斯问。
“我想是吧,但古怪的不是这个。”
“不是?”
“古怪的是,他刻意去听我骨头折断的声音。”
年轻警探停止做笔记,抬头看看萨克斯。
“他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耳边,几乎贴在上面,然后用力把我的手指折断,好像想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而且以此为乐。”
“你听到了吗,莱姆?”
“听到了,托马斯已经把这点加在了一览表上。不过,我还不明白这代表什么意义,我们要好好想一想。”
“有布置线索的痕迹吗?”
“还没发现。”
“萨克斯,走走格子。对了,我还要受害人的……”
“衣服吗?我已经请他脱下来了。我……莱姆,你还好吗?”
通话突然中断了。过了一会儿,莱姆才又回到线上。“你在吗?莱姆,你没事吧?”
“我很好,”他很快说,“继续,走格子。”
她借助特勤小组卤素探照灯的光亮,勘察现场的情况。情况很让人泄气。他确实走过那条碎石路,就在几英尺外的地方,但是,就算他不小心留下了什么证物,现在也都已泡在几英寸深的污水下面。她慢慢移动脚步,在现场来来回回走了一遍。
“什么也没看到,线索大概被水冲掉了。”
“不可能。他聪明得很,一定会把潮水上涨计算在内,线索一定留在不会被水浸到的干燥地方。”
“我有个主意,”萨克斯突然说,“你到这里来。”
“什么?”
“到现场来,和我一起工作,莱姆。”
一阵沉默。
“莱姆,你听见我说的话吗?”
“你是在对我说话吗?”他问。
“我觉得你很像罗伯特·德尼罗,当然你不可能演得像罗伯特·德尼罗一样好。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出租汽车司机》里的那一幕。”
莱姆并不觉得好笑。他说:“那句台词是‘你在看我吗?’不是‘你在和我说话吗?’。”
萨克斯仍然执拗地说:“你到这里来,和我一起勘察现场。”
“我马上插翅膀飞过去。算了吧,我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心灵感应,你知道的。”
“别开玩笑了,我是认真的。”
“我……”
“我们需要你。我找不到他布置的线索。”
“可是,线索就在那里,你只要再努力一些就行了。”
“我已经把整个现场走了两遍了。”
“那就说明你把现场的范围划得太小了。你把范围扩大几英尺,再走一遍。不明嫌疑犯八二三不会就此罢手,他还有更大的目标。”
“你别转移话题,到这里来帮我。”
“我怎么去?”莱姆问。“你想我怎样才能到你那里?”
“我有个朋友,他也有点行动不便,”她说:“而他……”
“你是说他也是个‘残疾’吧?”莱姆纠正她,口气虽轻,却十分生硬。
萨克斯继续说:“每天早上,他的看护都会把他抱到一辆很棒的轮椅上,他能驾着轮椅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去看电影,去……”
“是啊,轮椅……”莱姆幽幽地说,“但连它对我都没用。”
她不说话了。
他接着说下去。“问题出在我受的伤。把我放在轮椅上是危险的,可能会……”他停顿了一下,“……会使事情更糟。”
“对不起,这个我不知道。”
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当然不知道。”
不过莱姆并没有因为她的失言而生气,他的口气仍然很平静,不带丝毫情绪。“听好,你要继续搜索,我们的嫌疑犯这次搞得有点麻烦,但并非不可能做到……我有个想法,他不是很喜欢地下室吗?对吧?也许这次他把线索埋起来了。”
她重新把整个现场审视了一遍。
也许在那里……她看见碎石路旁的长草丛中有堆泥土和树叶。这堆泥土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好像是有人刻意堆放在那里。
萨克斯蹲到土堆旁,低下头,用铅笔小心地把树叶拨开。
她的头微微一侧,赫然发现一具白牙森森的头骨……
她“啊”的一声惊叫,向后跳开,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地上。她急忙拔出手枪。
不对……
莱姆叫道:“你怎么了?”
萨克斯尽量稳定情绪,用颤抖的手把手枪拿稳,杰里·班克斯也端着手枪飞奔过来,但一到这边就停住了。萨克斯从地上爬起来,两人一起望着他们眼前的东西。
“哇!”班克斯低声说。
“是蛇……恩,是蛇的骨头。”萨克斯对莱姆说,“是响尾蛇。他妈的。”她收起格洛克手枪,“架在一块板子上。”
“蛇?有意思。”莱姆的语气充满好奇。
“是啊,真有意思。”萨克斯咕哝道。她戴上乳胶手套,提起这盘成一团的骨架,把它翻过来。“变态。”
“什么?”
“板子下面有标签,我猜,是销售这东西的商店地址,百老汇六〇四号。”
莱姆说:“我会叫哈迪男孩去查一查。我们找到了什么?告诉我线索的事。”
线索就放在那条蛇骨的下面,装在一个袋子里。她再次蹲下身,把手伸向那个袋子,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有一捆火柴。”萨克斯说。
“好,也许他想纵火。上面印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不过染上点东西。很像凡士林,只是比凡士林臭。”
“很好,萨克斯。在无法确定证物是什么的时候,常常需要闻一下,这样会比较精确。”
她弯腰凑上去。“呸……”
“这样形容太不精确了。”
“好像是硫磺。”
“也许是硝酸盐,有爆炸性。它是蓝色的吗?”
“不是,是透明的胶状物质。”
“就算这东西会爆炸,我想它也是次等爆炸物,性能稳定的那种。还有别的吗?”
“又有一张纸片,上面有东西。”
“有什么,萨克斯?他的名字?地址?还是电子邮件信箱?”
“看上去好像是从杂志上撕下来的,上面有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像是建筑物的一部分,但看不清是哪一座建筑。下面还有一个日期:一九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五二〇〇六,说不定这是密码,或是谁家的门牌号。我要好好琢磨琢磨。还有别的吗?”
“没了。”
她能听到他的叹气声。“好吧,那就回来吧,萨克斯。现在几点了?天啊,快凌晨一点了,这些年来我还没这么晚睡过。赶快回来,让我们看看你的新发现。”
在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中,下东区是整个曼哈顿保存旧貌最多的地区。
当然,过去的许多东西已经不见了。那绵延起伏的田园,约翰·汉考克和其他早期政府名人坚固的住宅,辽阔的淡水湖“德柯莱特”(这个德文名字后来被错误地转译为“聚集地”,反倒更贴切地符合了这个日后污染得极其严重的池塘),还有那臭名昭著的“五点区”——在十九世纪初,那里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单是一座简易的出租公寓,比如现已破败的“地狱之门”,一年发生的凶杀案就多达两三百件。
不过,仍然有数以千计的老建筑保留至今——十九世纪的出租公寓,殖民时期的木头房屋,联邦政府早期兴建的砖头住宅,巴洛克风格的礼拜堂,以及几座由奢侈腐败的国会议员费尔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筑。这些建筑物有的已经废弃,正面长满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树苗挣裂;但也有许多仍在使用中:这里是腐败的坦慕尼厅的所在地,是推车小贩和血汗工厂(指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恶劣、残酷剥削工人的小工厂。——译者)聚集的地方,这里有“亨利街社会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讽刺画和恶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犹太黑手党。像这样一个曾孳生出如此众多的社会制度的地区,想让它完全消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载着那个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儿,集骨者正开着出租车朝这个地区驶去。
在察觉到警察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后,詹姆斯·施奈德又像蛇一样浮出地表,在这城市众多的出租公寓寻觅藏身之地——当然这纯属推断。他找到适当的住所,并在那里潜伏了好几个月。
在他驾车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见围绕在他身边的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曼哈顿,不是韩国料理、雾蒙蒙的面包铺、成人录像出租点和空荡荡的时装店,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戴着圆筒高帽的男人,穿着沙沙作响的硬毛布衬裙、衣服的缝边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脏污的女人,畜力拉动的单座四轮马车和货车。空气里弥漫着甲烷的气味,时而令人愉悦,时而令人厌恶。
但是,他心中挥赶不去的邪念驱使他再度开始犯案。不久,他便从巢穴中出来,寻找下一个无辜的良善市民。这一次,他盯上了一个刚到这个城市读大学的年轻人。
车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区,这里一度有五万多居民,分别挤在一千幢老旧的廉价公寓里。大多数人一想到19世纪,就会联想到棕褐色——这是因为老照片的缘故。但是,这种联想是错误的。旧日的曼哈顿全是石头的颜色,在呛人的工业烟尘、昂贵的油漆涂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灯衬托下,整个城市处处显得灰暗昏黄。
施奈德悄悄跟在那个年轻人后面,就在他准备下手攻击的时候,命运之神终于良心发现。两名警察恰好路过,他们一眼就认出施奈德,就地展开了追捕。施奈德向东逃窜,奔上在这一事件前两年才完工、堪称工程界一大奇迹的曼哈顿大桥。然而,他跑到大桥中央就停住了,因为从大桥那端的布鲁克林区,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面向他跑来。他们是听见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顿同僚们的鸣枪示警,匆匆赶来支援的。
也许是天意,施奈德今天刚好没带武器。在警方的包围下,他爬上大桥的钢索。他冲着桥上的警察破口大骂,责怪他们毁掉了他的一生。他越骂越凶,当警察逐渐向他逼近时,他纵身一跃,从钢索上直接跳进哈德逊河中。一星期后,一位领航员在福利岛岸边靠近地狱之门的地方发现了他的尸体。尸体的皮肉已经所剩无几,螃蟹和乌龟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施奈德的尸体净化成一堆他向来珍爱、迷恋的骨头。
他把出租车转进那条空旷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东范布里沃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面。他先检查他离开时绑在门下的两条脏绳子,以确定没有人进来过。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听到那群野狗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看到它们黄浊的眼睛、茶色的牙齿,以及遍布疤痕和肿疮的身体。他把手伸向手枪,但它们突然转身,狺狺狂吠着,追逐巷内的野猫或老鼠而去。
他向炽热的人行道望了望,没看到任何人影,这才打开车库的挂锁,回到车上,把出租车开进车库,停在那辆福特轿车旁边。
在恶魔施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然而,施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著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头套弄得他有点刺痒。他把那个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后备箱,推到车库里。那女人力气很大,拼命挣扎,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她们一一铐好。
“混蛋!”她大骂,“不要碰我女儿!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他紧紧抱住她,在她嘴上贴上胶带。然后把小女孩的嘴也给贴上。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他拉她们到地下室,把那个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让她女儿躺到她身边。他用晾衣绳绕住手铐捆到墙壁上,然后转身上楼。
他从出租车后座取出她的黄色背包,又从后备箱里取出手提箱,推开一扇镶有螺钉的木门,进入这幢房子的客厅。他正打算把它们推到角落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对这对猎物的来历产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画前坐下来——壁画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静地提着刀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块厚厚的牛肉。
他先检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萝尔·甘兹。卡萝尔,为什么不叫卡罗,还多了一个“拉”?他想不通。手提箱里除了衣服以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翻检背包,很快找到了现金,大概有四五千块。他把钱放回背包带拉锁的隔层中。
背包里还有十几样儿童玩具:一个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个土豆脑袋玩偶。里面还有一台价格不菲的cd随身听,五六张cd和一台索尼旅行报时收音机。
他翻检出几张照片,都是卡萝尔和女儿的合影。那个女人在大多数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忧伤,只有少数几张稍稍开心一点。不过,尽管她戴着结婚戒指,却没有见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这对母女和另一对夫妇合拍的——一个是穿着旧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个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满脸胡子的秃头老者。
集骨者长时间地凝视着照片上的小女孩。
可怜的玛吉·奥康纳的命运最为悲惨。这是个瘦小的女孩,年仅八岁。警方推断,她是不小心撞见了正在处理尸体的威廉·施奈德,才惨遭不幸。
这女孩住在恶名昭彰的“地狱厨房”区,此地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街上随处可见动物的死尸。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出门拔一些马毛,这是当地孩子的习惯,他们常把动物的尾毛缠绕成手环或戒指,作为他们装扮自己的唯一饰物。
皮和骨,骨和皮。
他把这张照片靠在壁炉的平台上,摆在一小堆尸骨旁。这堆骨头有些是他那天早上刚打磨出来的,有些是和那具蛇骨一起从商店里偷来的。
据推测,施奈德可能发现小玛吉就站在他的巢穴附近,观看他屠杀被害人的恐怖过程。他究竟是立刻将她杀害灭口,还是慢慢折磨致死,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知道她不像其他被害人一样,最终被发现尸体——玛吉·奥康纳的尸体就这样凭空消失,始终没有找到。
集骨者走下楼梯。
他扯下母亲嘴上的胶带,那女人大口地吸着空气,用冰冷的目光怒视着他:“你想干什么?”她尖声大叫,“想干什么?”
她不像埃斯特那么瘦,不过,感谢上帝,她也没胖到像汉娜·高德施密特那样。他可以清楚地看见她身体的精华部分,那窄窄的下颔骨,那锁骨,还有透过薄薄的蓝裙,隐约可见的无名骨——由髂骨、坐骨和耻骨共同构成,这些名称很像罗马诸神的名字。
小女孩不停地扭动着身体。他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上。头盖骨并非由一块骨头生长而成,而是有八块骨头拼合在一起,顶端的骨头隆起,就像天文观测馆穹顶的三角形厚木板。他碰碰小女氦的枕骨,又摸向头盖骨最上面的颅顶骨。还有两个他最喜欢的、环绕眼窝的两块骨头——蝶骨和筛骨。
“住手!”卡萝尔拼命地摇着头,疯狂地大喊,“离他远点!”
“嘘……”他把一根戴着手套的手指竖在嘴唇中央,发出警告。他看着小女孩,她正在呼喊着向母亲靠拢。
“玛吉·奥康纳,”他嘴里咕哝着,留心观察小女孩的脸形。“我的小玛吉。”
女人惊异地望着他。
“孩子,你在错误的时间跑到了错误的地点。你看到我做了什么吗?”
年轻的骨头。
“你在说什么?”卡萝尔喃喃地说。
他把注意力转向她。
集骨者总是对玛吉·奥康纳的母亲捉摸不透。
“你丈夫呢?”
“他死了。”她恶狠狠地说。随后,她看了一眼小女孩,才把口气放得柔缓一些。“他两年前被杀了。听着,放我女儿走吧,她年纪还小,不会泄露你任何事。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干什么?”
他抓住卡萝尔的双手,举高。
他怜爱地抚摩着她的手掌和腕关节,还有那些指骨——她的手指好细,能捏到骨头。
“住手,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求求你!”她的声音里充满惊慌。
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而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感觉。如果他想继续按计划进行,好好处置这两个人质,就必须压抑住这股突如其来的欲念——疯狂正逼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到过去,将现实与过去完全搅乱。
过去和未来……
要完成他开始时确定的目标,需要施展所有的智慧和狡诈。
但是……但是……
她的骨架是如此纤细,她的皮肤是如此紧绷。他闭上眼睛,想象用刀子剥开她胫骨的情景,那声音一定很动听,就像拉动一把年代悠久的小提琴。
他呼吸急促,汗出如浆。
终于,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盯着她脚上的凉鞋。在他拥有的脚骨中,没有几具是状况良好的。在过去数月里,他抓过几个无家可归的游民,但他们都有软骨症或骨质疏松的毛病,脚趾也都因塞在不合脚的鞋里而扭曲变形。
“我和你做笔交易。”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她低头看向女儿。那孩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拼命想靠近她。
“做笔交易。如果你让我做一件事,我就放你们走。”
“什么事?”卡萝尔小声说。
“让我把你的皮肤剥掉。”
她眨眨眼睛。
他低声说:“可以吗?求求你。一只脚,只要你一只脚。如果你答应,我就放你们走。”
“怎么……”
“深到骨头。”
她惊骇地望着他,咽了口唾沫。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他心想。无论怎样,她就在这里,如此近,如此单薄,如此瘦削。的确,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和其他他俘获的猎物都不一样。
他把手枪放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刀子弹开,发出一声令人心惊的声音。
她没有躲避,把目光从小女孩身上收回来,然后又望向他。
“你真会让我们走?”
他点点头。“你们没看到我的脸,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她四下打量着自己置身其中的地下室,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是名字吧,他想,隆尼或是罗伯。
然后,她用坚定的目光望着他,伸直两腿,把双脚凑到他面前。他动手脱掉她右脚的鞋子。
他握住她的脚趾,揉捏着这五根脆弱的嫩枝。
她向后仰身,眯着双眼,颈部肌肉的筋腱漂亮地隆起。他用刀子轻轻刮动她的皮肤。
然后,猛地握紧了刀子。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动手吧!”她低声说。然后紧紧抱住小女孩,把她的脸别开。
集骨者幻想她身上穿的是维多利亚式的服饰,有硬蓬蓬的裙衬和黑色的蕾丝花边。他看见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代尔莫尼克餐厅或走在第五大街上。当他们经过运河大桥时,他看见小玛吉和他们在一起,衣服上镶着泡沫般的花边,正用杆子滚动着一个铁环。
过去和现在……
他把污渍斑斑的刀子架在她右脚脚背上。
“妈咪!”小女孩尖叫起来。
有什么东西砰地击中了他。一时间,他被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憎恶所压倒了。憎恶自己。
不!他不能这么做。不能对她这样。埃斯特或汉娜,是的,也许是下一个人,但绝不是她。
集骨者哀伤地摇摇头,用手背碰触一下她的颊骨。他又用胶带封住卡萝尔的嘴,然后割断绑住她双脚的绳子。
“来吧……”他喃喃地说。
她奋力挣扎,但他紧紧箍住她的头,掐住她的鼻孔,直到她昏厥过去。他把她扛在肩上,走上楼梯,细心地提起放在一旁的袋子,非常细心,他不想掉下任何东西。到了楼上,他只停顿了一下,又回头望了一眼年幼、卷发的玛吉·奥康纳。她正坐在泥土上,仰着头,绝望地看着他。
“萨克斯,你是怎么做到的?”
萨克斯站在腥臭扑鼻的哈德逊河边,对着麦克风说:“我记得炮台公园有一只消防快艇队,他们在三分钟内就派了几个潜水员赶到码头。老天,你真应该看看他们的快艇风驰电掣的模样!哪天有机会,我也想试一把。”
莱姆告诉她那个指头被切掉的出租车司机的事。
“混蛋!”她骂道,咂着舌头发出厌恶的声音,“那个狡猾的家伙把我们全骗了。”
“不是所有人。”莱姆含蓄地提醒她。
“这么说,德尔瑞已经知道是我偷走了证物,现在他在找我吗?”
“他说他要先回联邦大楼一趟,也许他在考虑应该先逮捕我们中间的哪一个。萨克斯,现场的状况如何?”
“相当糟,”她汇报说,“他把车子停在碎石路上……”
“所以没有脚印了。”
“但是糟糕的还不止这些。潮水涨上来,淹没了大排水管,还有他停车的地方。”
“妈的,”莱姆嘟囔着,“没有胎痕,没有指纹,什么都没有。受害人的情况还好吧?”
“也好不到哪里去。他被绑的时间过长,手指骨折,还有心脏病。他们打算把他留院观察一两天。”
“他能告诉我们一些情况吗?”
萨克斯走向班克斯,他正在给威廉·埃弗瑞特做笔录。
“他块头不大,”这名获救的老人一五一十地说,一边还仔细检视着医护人员绑在他手上的固定夹板。“他也不很壮,不是什么猛男。但他比我力气大。我当时死命地抓住他,他却很轻易地就把我的手掰开了。”
“外貌呢?”班克斯问。
埃弗瑞特描述他见到的深色衣服和滑雪头套,他就记得这么多。
“有件事我想应该告诉你们,”埃弗瑞特举起绑好绷带的手指。“他有个行为很古怪。我说过,当时我抓住他,那是惊慌之下的举动,没想那么多,但这却把他激怒了,所以他才折断我的手指。”
“算是报复,是吗?”班克斯问。
“我想是吧,但古怪的不是这个。”
“不是?”
“古怪的是,他刻意去听我骨头折断的声音。”
年轻警探停止做笔记,抬头看看萨克斯。
“他把我的手放到他的耳边,几乎贴在上面,然后用力把我的手指折断,好像想听到骨头折断的声音,而且以此为乐。”
“你听到了吗,莱姆?”
“听到了,托马斯已经把这点加在了一览表上。不过,我还不明白这代表什么意义,我们要好好想一想。”
“有布置线索的痕迹吗?”
“还没发现。”
“萨克斯,走走格子。对了,我还要受害人的……”
“衣服吗?我已经请他脱下来了。我……莱姆,你还好吗?”
通话突然中断了。过了一会儿,莱姆才又回到线上。“你在吗?莱姆,你没事吧?”
“我很好,”他很快说,“继续,走格子。”
她借助特勤小组卤素探照灯的光亮,勘察现场的情况。情况很让人泄气。他确实走过那条碎石路,就在几英尺外的地方,但是,就算他不小心留下了什么证物,现在也都已泡在几英寸深的污水下面。她慢慢移动脚步,在现场来来回回走了一遍。
“什么也没看到,线索大概被水冲掉了。”
“不可能。他聪明得很,一定会把潮水上涨计算在内,线索一定留在不会被水浸到的干燥地方。”
“我有个主意,”萨克斯突然说,“你到这里来。”
“什么?”
“到现场来,和我一起工作,莱姆。”
一阵沉默。
“莱姆,你听见我说的话吗?”
“你是在对我说话吗?”他问。
“我觉得你很像罗伯特·德尼罗,当然你不可能演得像罗伯特·德尼罗一样好。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吗?《出租汽车司机》里的那一幕。”
莱姆并不觉得好笑。他说:“那句台词是‘你在看我吗?’不是‘你在和我说话吗?’。”
萨克斯仍然执拗地说:“你到这里来,和我一起勘察现场。”
“我马上插翅膀飞过去。算了吧,我还是留在这里比较好。心灵感应,你知道的。”
“别开玩笑了,我是认真的。”
“我……”
“我们需要你。我找不到他布置的线索。”
“可是,线索就在那里,你只要再努力一些就行了。”
“我已经把整个现场走了两遍了。”
“那就说明你把现场的范围划得太小了。你把范围扩大几英尺,再走一遍。不明嫌疑犯八二三不会就此罢手,他还有更大的目标。”
“你别转移话题,到这里来帮我。”
“我怎么去?”莱姆问。“你想我怎样才能到你那里?”
“我有个朋友,他也有点行动不便,”她说:“而他……”
“你是说他也是个‘残疾’吧?”莱姆纠正她,口气虽轻,却十分生硬。
萨克斯继续说:“每天早上,他的看护都会把他抱到一辆很棒的轮椅上,他能驾着轮椅到任何想去的地方,去看电影,去……”
“是啊,轮椅……”莱姆幽幽地说,“但连它对我都没用。”
她不说话了。
他接着说下去。“问题出在我受的伤。把我放在轮椅上是危险的,可能会……”他停顿了一下,“……会使事情更糟。”
“对不起,这个我不知道。”
他过了一会儿才说:“你当然不知道。”
不过莱姆并没有因为她的失言而生气,他的口气仍然很平静,不带丝毫情绪。“听好,你要继续搜索,我们的嫌疑犯这次搞得有点麻烦,但并非不可能做到……我有个想法,他不是很喜欢地下室吗?对吧?也许这次他把线索埋起来了。”
她重新把整个现场审视了一遍。
也许在那里……她看见碎石路旁的长草丛中有堆泥土和树叶。这堆泥土不像是自然形成的,好像是有人刻意堆放在那里。
萨克斯蹲到土堆旁,低下头,用铅笔小心地把树叶拨开。
她的头微微一侧,赫然发现一具白牙森森的头骨……
她“啊”的一声惊叫,向后跳开,屁股重重地跌坐在地上。她急忙拔出手枪。
不对……
莱姆叫道:“你怎么了?”
萨克斯尽量稳定情绪,用颤抖的手把手枪拿稳,杰里·班克斯也端着手枪飞奔过来,但一到这边就停住了。萨克斯从地上爬起来,两人一起望着他们眼前的东西。
“哇!”班克斯低声说。
“是蛇……恩,是蛇的骨头。”萨克斯对莱姆说,“是响尾蛇。他妈的。”她收起格洛克手枪,“架在一块板子上。”
“蛇?有意思。”莱姆的语气充满好奇。
“是啊,真有意思。”萨克斯咕哝道。她戴上乳胶手套,提起这盘成一团的骨架,把它翻过来。“变态。”
“什么?”
“板子下面有标签,我猜,是销售这东西的商店地址,百老汇六〇四号。”
莱姆说:“我会叫哈迪男孩去查一查。我们找到了什么?告诉我线索的事。”
线索就放在那条蛇骨的下面,装在一个袋子里。她再次蹲下身,把手伸向那个袋子,心脏砰砰跳个不停。
“有一捆火柴。”萨克斯说。
“好,也许他想纵火。上面印有什么东西吗?”
“没有,不过染上点东西。很像凡士林,只是比凡士林臭。”
“很好,萨克斯。在无法确定证物是什么的时候,常常需要闻一下,这样会比较精确。”
她弯腰凑上去。“呸……”
“这样形容太不精确了。”
“好像是硫磺。”
“也许是硝酸盐,有爆炸性。它是蓝色的吗?”
“不是,是透明的胶状物质。”
“就算这东西会爆炸,我想它也是次等爆炸物,性能稳定的那种。还有别的吗?”
“又有一张纸片,上面有东西。”
“有什么,萨克斯?他的名字?地址?还是电子邮件信箱?”
“看上去好像是从杂志上撕下来的,上面有一张很小的黑白照片,像是建筑物的一部分,但看不清是哪一座建筑。下面还有一个日期:一九〇六年五月二十日。”
“五二〇〇六,说不定这是密码,或是谁家的门牌号。我要好好琢磨琢磨。还有别的吗?”
“没了。”
她能听到他的叹气声。“好吧,那就回来吧,萨克斯。现在几点了?天啊,快凌晨一点了,这些年来我还没这么晚睡过。赶快回来,让我们看看你的新发现。”
在这座城市的发展历史中,下东区是整个曼哈顿保存旧貌最多的地区。
当然,过去的许多东西已经不见了。那绵延起伏的田园,约翰·汉考克和其他早期政府名人坚固的住宅,辽阔的淡水湖“德柯莱特”(这个德文名字后来被错误地转译为“聚集地”,反倒更贴切地符合了这个日后污染得极其严重的池塘),还有那臭名昭著的“五点区”——在十九世纪初,那里是世界上最危险的地方,单是一座简易的出租公寓,比如现已破败的“地狱之门”,一年发生的凶杀案就多达两三百件。
不过,仍然有数以千计的老建筑保留至今——十九世纪的出租公寓,殖民时期的木头房屋,联邦政府早期兴建的砖头住宅,巴洛克风格的礼拜堂,以及几座由奢侈腐败的国会议员费尔南多·伍德下令修建的埃及式公共建筑。这些建筑物有的已经废弃,正面长满了野草,地板被迸生出的树苗挣裂;但也有许多仍在使用中:这里是腐败的坦慕尼厅的所在地,是推车小贩和血汗工厂(指工资低、工作时间长、劳动条件恶劣、残酷剥削工人的小工厂。——译者)聚集的地方,这里有“亨利街社会福利之家”,有明斯基的讽刺画和恶名昭彰的意大利哥摩拉——犹太黑手党。像这样一个曾孳生出如此众多的社会制度的地区,想让它完全消亡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载着那个孤弱的女人和她年幼的女儿,集骨者正开着出租车朝这个地区驶去。
在察觉到警察已经识破了他的真面目后,詹姆斯·施奈德又像蛇一样浮出地表,在这城市众多的出租公寓寻觅藏身之地——当然这纯属推断。他找到适当的住所,并在那里潜伏了好几个月。
在他驾车回家的途中,集骨者看见围绕在他身边的不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曼哈顿,不是韩国料理、雾蒙蒙的面包铺、成人录像出租点和空荡荡的时装店,而是一个如梦似幻的世界:戴着圆筒高帽的男人,穿着沙沙作响的硬毛布衬裙、衣服的缝边和袖口都沾有街道的垃圾脏污的女人,畜力拉动的单座四轮马车和货车。空气里弥漫着甲烷的气味,时而令人愉悦,时而令人厌恶。
但是,他心中挥赶不去的邪念驱使他再度开始犯案。不久,他便从巢穴中出来,寻找下一个无辜的良善市民。这一次,他盯上了一个刚到这个城市读大学的年轻人。
车子穿行在臭名昭著的第十八区,这里一度有五万多居民,分别挤在一千幢老旧的廉价公寓里。大多数人一想到19世纪,就会联想到棕褐色——这是因为老照片的缘故。但是,这种联想是错误的。旧日的曼哈顿全是石头的颜色,在呛人的工业烟尘、昂贵的油漆涂料和亮度不足的街灯衬托下,整个城市处处显得灰暗昏黄。
施奈德悄悄跟在那个年轻人后面,就在他准备下手攻击的时候,命运之神终于良心发现。两名警察恰好路过,他们一眼就认出施奈德,就地展开了追捕。施奈德向东逃窜,奔上在这一事件前两年才完工、堪称工程界一大奇迹的曼哈顿大桥。然而,他跑到大桥中央就停住了,因为从大桥那端的布鲁克林区,也有三名警察正迎面向他跑来。他们是听见警笛哨音,以及曼哈顿同僚们的鸣枪示警,匆匆赶来支援的。
也许是天意,施奈德今天刚好没带武器。在警方的包围下,他爬上大桥的钢索。他冲着桥上的警察破口大骂,责怪他们毁掉了他的一生。他越骂越凶,当警察逐渐向他逼近时,他纵身一跃,从钢索上直接跳进哈德逊河中。一星期后,一位领航员在福利岛岸边靠近地狱之门的地方发现了他的尸体。尸体的皮肉已经所剩无几,螃蟹和乌龟辛苦工作了很久,才把施奈德的尸体净化成一堆他向来珍爱、迷恋的骨头。
他把出租车转进那条空旷的鹅卵石铺就的街道——东范布里沃特街,停在房子正前面。他先检查他离开时绑在门下的两条脏绳子,以确定没有人进来过。一阵突如其来的骚动把他吓了一跳,他又听到那群野狗从喉咙里发出的咆哮,看到它们黄浊的眼睛、茶色的牙齿,以及遍布疤痕和肿疮的身体。他把手伸向手枪,但它们突然转身,狺狺狂吠着,追逐巷内的野猫或老鼠而去。
他向炽热的人行道望了望,没看到任何人影,这才打开车库的挂锁,回到车上,把出租车开进车库,停在那辆福特轿车旁边。
在恶魔施奈德死后,他的住所也被搜查,警方查扣了他的遗物,进行研究解读。从他的日记中,警方得知他一共杀害了八个市民。他并非不屑去盗墓,根据他自己的记载(如果他说的是实话),他确实曾亵渎过城里几处神圣的墓地。没有一名受害者应得如此冒犯,完全没有,他们全是正直的市民,勤勤恳恳,清白无辜。然而,施奈德却丝毫没有罪恶感,事实上,他似乎始终执著于自己那种疯狂的妄想——他是在帮这些受害者的忙。
他停了停,擦掉嘴角的汗水。滑雪头套弄得他有点刺痒。他把那个女人和小女孩拉出后备箱,推到车库里。那女人力气很大,拼命挣扎,他费了好大工夫才把她们一一铐好。
“混蛋!”她大骂,“不要碰我女儿!你敢碰她一下,我就杀了你!”
他紧紧抱住她,在她嘴上贴上胶带。然后把小女孩的嘴也给贴上。
“肌肉会萎缩而变得疲软,”那恶人用他无情但稳定的手写道,“骨头是人体最坚强的部分。我们的肌肤会衰老,但骨头却永远年轻。我的目标是高尚的,我不明白人们为什么会拒绝接受它。我对他们所有人做的都是善事,他们现在都已不朽。我解放了他们,把他们全变成了骨头。”
他拉她们到地下室,把那个女人重重地推倒在地,又让她女儿躺到她身边。他用晾衣绳绕住手铐捆到墙壁上,然后转身上楼。
他从出租车后座取出她的黄色背包,又从后备箱里取出手提箱,推开一扇镶有螺钉的木门,进入这幢房子的客厅。他正打算把它们推到角落里,却不知什么原因,忽然对这对猎物的来历产生了好奇。他在一幅壁画前坐下来——壁画上有一名屠夫,一手冷静地提着刀子,另一只手抓着一块厚厚的牛肉。
他先检查行李上的姓名牌。卡萝尔·甘兹。卡萝尔,为什么不叫卡罗,还多了一个“拉”?他想不通。手提箱里除了衣服以外,没有其他东西。他又翻检背包,很快找到了现金,大概有四五千块。他把钱放回背包带拉锁的隔层中。
背包里还有十几样儿童玩具:一个洋娃娃、一盒水彩、一包橡皮泥、一个土豆脑袋玩偶。里面还有一台价格不菲的cd随身听,五六张cd和一台索尼旅行报时收音机。
他翻检出几张照片,都是卡萝尔和女儿的合影。那个女人在大多数照片中的神情都十分忧伤,只有少数几张稍稍开心一点。不过,尽管她戴着结婚戒指,却没有见到她和丈夫的合影。有不少照片是这对母女和另一对夫妇合拍的——一个是穿着旧式老奶奶衣服的胖女人,另一个是穿着法兰绒衬衫、满脸胡子的秃头老者。
集骨者长时间地凝视着照片上的小女孩。
可怜的玛吉·奥康纳的命运最为悲惨。这是个瘦小的女孩,年仅八岁。警方推断,她是不小心撞见了正在处理尸体的威廉·施奈德,才惨遭不幸。
这女孩住在恶名昭彰的“地狱厨房”区,此地是这座城市的贫民区,街上随处可见动物的死尸。这个女孩大概是想出门拔一些马毛,这是当地孩子的习惯,他们常把动物的尾毛缠绕成手环或戒指,作为他们装扮自己的唯一饰物。
皮和骨,骨和皮。
他把这张照片靠在壁炉的平台上,摆在一小堆尸骨旁。这堆骨头有些是他那天早上刚打磨出来的,有些是和那具蛇骨一起从商店里偷来的。
据推测,施奈德可能发现小玛吉就站在他的巢穴附近,观看他屠杀被害人的恐怖过程。他究竟是立刻将她杀害灭口,还是慢慢折磨致死,我们不得而知,只是知道她不像其他被害人一样,最终被发现尸体——玛吉·奥康纳的尸体就这样凭空消失,始终没有找到。
集骨者走下楼梯。
他扯下母亲嘴上的胶带,那女人大口地吸着空气,用冰冷的目光怒视着他:“你想干什么?”她尖声大叫,“想干什么?”
她不像埃斯特那么瘦,不过,感谢上帝,她也没胖到像汉娜·高德施密特那样。他可以清楚地看见她身体的精华部分,那窄窄的下颔骨,那锁骨,还有透过薄薄的蓝裙,隐约可见的无名骨——由髂骨、坐骨和耻骨共同构成,这些名称很像罗马诸神的名字。
小女孩不停地扭动着身体。他走过去,把手放在她的头上。头盖骨并非由一块骨头生长而成,而是有八块骨头拼合在一起,顶端的骨头隆起,就像天文观测馆穹顶的三角形厚木板。他碰碰小女氦的枕骨,又摸向头盖骨最上面的颅顶骨。还有两个他最喜欢的、环绕眼窝的两块骨头——蝶骨和筛骨。
“住手!”卡萝尔拼命地摇着头,疯狂地大喊,“离他远点!”
“嘘……”他把一根戴着手套的手指竖在嘴唇中央,发出警告。他看着小女孩,她正在呼喊着向母亲靠拢。
“玛吉·奥康纳,”他嘴里咕哝着,留心观察小女孩的脸形。“我的小玛吉。”
女人惊异地望着他。
“孩子,你在错误的时间跑到了错误的地点。你看到我做了什么吗?”
年轻的骨头。
“你在说什么?”卡萝尔喃喃地说。
他把注意力转向她。
集骨者总是对玛吉·奥康纳的母亲捉摸不透。
“你丈夫呢?”
“他死了。”她恶狠狠地说。随后,她看了一眼小女孩,才把口气放得柔缓一些。“他两年前被杀了。听着,放我女儿走吧,她年纪还小,不会泄露你任何事。你……在听我说话吗?你要干什么?”
他抓住卡萝尔的双手,举高。
他怜爱地抚摩着她的手掌和腕关节,还有那些指骨——她的手指好细,能捏到骨头。
“住手,别这样。我不喜欢这样,求求你!”她的声音里充满惊慌。
他觉得自己已经失去了控制,而他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感觉。如果他想继续按计划进行,好好处置这两个人质,就必须压抑住这股突如其来的欲念——疯狂正逼使他越来越深地陷入到过去,将现实与过去完全搅乱。
过去和未来……
要完成他开始时确定的目标,需要施展所有的智慧和狡诈。
但是……但是……
她的骨架是如此纤细,她的皮肤是如此紧绷。他闭上眼睛,想象用刀子剥开她胫骨的情景,那声音一定很动听,就像拉动一把年代悠久的小提琴。
他呼吸急促,汗出如浆。
终于,他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正盯着她脚上的凉鞋。在他拥有的脚骨中,没有几具是状况良好的。在过去数月里,他抓过几个无家可归的游民,但他们都有软骨症或骨质疏松的毛病,脚趾也都因塞在不合脚的鞋里而扭曲变形。
“我和你做笔交易。”他听见自己这么说。
她低头看向女儿。那孩子在地上不停地扭动,拼命想靠近她。
“做笔交易。如果你让我做一件事,我就放你们走。”
“什么事?”卡萝尔小声说。
“让我把你的皮肤剥掉。”
她眨眨眼睛。
他低声说:“可以吗?求求你。一只脚,只要你一只脚。如果你答应,我就放你们走。”
“怎么……”
“深到骨头。”
她惊骇地望着他,咽了口唾沫。
有必要这么麻烦吗?他心想。无论怎样,她就在这里,如此近,如此单薄,如此瘦削。的确,她和其他人有些不同——和其他他俘获的猎物都不一样。
他把手枪放到一边,从口袋里掏出刀子。刀子弹开,发出一声令人心惊的声音。
她没有躲避,把目光从小女孩身上收回来,然后又望向他。
“你真会让我们走?”
他点点头。“你们没看到我的脸,也不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她四下打量着自己置身其中的地下室,沉默了好一会儿,才轻轻地吐出一个字。是名字吧,他想,隆尼或是罗伯。
然后,她用坚定的目光望着他,伸直两腿,把双脚凑到他面前。他动手脱掉她右脚的鞋子。
他握住她的脚趾,揉捏着这五根脆弱的嫩枝。
她向后仰身,眯着双眼,颈部肌肉的筋腱漂亮地隆起。他用刀子轻轻刮动她的皮肤。
然后,猛地握紧了刀子。
她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发出一声含混的呜咽。“动手吧!”她低声说。然后紧紧抱住小女孩,把她的脸别开。
集骨者幻想她身上穿的是维多利亚式的服饰,有硬蓬蓬的裙衬和黑色的蕾丝花边。他看见他们三个人,一起坐在代尔莫尼克餐厅或走在第五大街上。当他们经过运河大桥时,他看见小玛吉和他们在一起,衣服上镶着泡沫般的花边,正用杆子滚动着一个铁环。
过去和现在……
他把污渍斑斑的刀子架在她右脚脚背上。
“妈咪!”小女孩尖叫起来。
有什么东西砰地击中了他。一时间,他被对自己的所作所为的憎恶所压倒了。憎恶自己。
不!他不能这么做。不能对她这样。埃斯特或汉娜,是的,也许是下一个人,但绝不是她。
集骨者哀伤地摇摇头,用手背碰触一下她的颊骨。他又用胶带封住卡萝尔的嘴,然后割断绑住她双脚的绳子。
“来吧……”他喃喃地说。
她奋力挣扎,但他紧紧箍住她的头,掐住她的鼻孔,直到她昏厥过去。他把她扛在肩上,走上楼梯,细心地提起放在一旁的袋子,非常细心,他不想掉下任何东西。到了楼上,他只停顿了一下,又回头望了一眼年幼、卷发的玛吉·奥康纳。她正坐在泥土上,仰着头,绝望地看着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