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娇娇嫁纨绔[穿书] 第65节
  “成章出生那几年,咱国内几个中心城市被奸商操纵,市场被这些资本家搞得一团乱,粮价飞涨,娃娃的奶粉也脱销,那时候好巧不巧,成章在大城市生,正好赶上了这一波。那时候哦,饿得好惨的。”
  那时华国初建,百业待兴,管理待完善,许爱卿彼时也年轻,印象很深,“咱们国家也是先后四次平抑粮价,才打击了这批奸商。那段时间不容易啊,粮食要从产粮区调过来,才能解燃眉之急,秩序是很快恢复了,后来咱们统一的财经体系建起来,货币稳定,日子就越来越好了,娃娃也才不愁奶。”
  作为妇产科的医生,许爱卿想起娃娃出生没奶喝,就忍不住皱眉,心疼啊。
  徐少君点点头说,“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那时候饿着了,落了底,成章后来身子都没有那么好。”因着这事儿,两夫妻多少对这个儿子心存愧疚,他想去考篮球运动员,也没打击他让他泄气。
  许爱卿是很喜欢后代的长辈,拍拍徐少君的手,“不能这么说,成章这孩子也没这么差,是瘦了点,但很健康,不差的,个子也不小,你就该让他多吃点饭。”
  *
  原本以为会无所事事的一天,没想到意外充满了插曲。
  晚上九点多,温明曦先洗了澡,进了屋,打开床头的小灯,靠在床头看书。
  今晚风大,外面有风声隔着窗户传进来,天地间静得只听得见风声和她手间翻动纸张的声音。
  战士作息好,这个钟点,整个军区已经寂静无声,就连路边的行道树,都像极了站岗静默的士兵。
  整个军区,放眼望去,一派肃穆。
  以往到了夜里,温明曦都怕黑,这个时代,灯光很少,夜里一眼望去一片黑暗。
  对于从二十一世纪最繁华的时期穿过来的温明曦,从五彩缤纷的霓虹灯,不夜城,到黑得如墨的七十年代,她一直都没能适应这一点。
  有时看着一眼不知远近的墨色,夹杂着耳边的声音,温明曦都觉得眼前的黑暗,很像一头猛兽张开的血盆大口,好像下一瞬就能把她吞灭。
  上一世有这种感觉的地方,还是在热带的海边。
  她喜欢白天的海景,碧海连天,可夜里的大海,是发自内心的畏惧,所以每次去海边玩,天色一暗,温明曦就像乌龟一样缩回酒店,哪里都不想去,其实是不敢去。
  但意外的,没想到在这种地方,风刮得再大,温明曦也觉得很有安全感。
  大概是因为军区,自有一派正气吧,温明曦心想。
  望着窗外黝黑的世界,温明曦想起今天的电话,除了为温明娇的去向担心,也在发愁,自己下一步要做什么呢?
  结婚后六年离开迎春镇的计划提前实现,这实属意外之喜,离开了迎春镇,也远离了宋溪,那之后呢?
  其实不止温明娇,她自己一时半会也找不准方向。
  现在离恢复高考还远,温明娇一心想考,但也急不来。
  若是想竞争工农兵学员的名额,那就更争不来了。
  而她自己……家里就她和温明娇两个念了高中,温明雪、温明心,还有温明阳都没念高中,温明雪只念到小学,温明阳和温明心都是初中。
  高中的学历现在还能看,在这个时代不算低,多少能当个老师,工作也好分配。
  但到了改开后,高中学历就越来越不能看了。
  所以即使不爱学习,温明曦也想念个文凭出来,就算是大专,夜校的也好。
  她不像温明娇,热爱学习,其实原主也爱学习,即使换了一世,温明曦也清楚自己几斤几两。
  上辈子她就不是读书的料,虽然不算学渣,但也并非学霸,成绩一直在中游,不上不下,最后高考,在千军万马的高考生里,勉勉强强读了个二本。
  在那个网络世界里只有985、211,连一本好像都不算读大学的年代,温明曦对自己的学历很满足,父母对她要求也不高,对这个学历也很满意。
  所以即使回到几十年前,看似竞争没有后世那么大,好像轻轻松松就能成功一样,她也不会盲目自信到以为自己可以摇身一变,突然就变成学霸。
  她对学校是不敢有要求的,只求有个大学上就成。
  至于工作……想到温明娇的去向就有些头疼,也不知道会分配到哪里。
  家里温明阳已经算下乡插队,每家每户都要有的名额,温明阳承担了,而温明娇有高中学历,去向多少不会太辛苦。
  当年原主运气好,一毕业就分配到农场当实验员,温明心也赶上时候,初中读完就分配到纺织厂,在一线做女工,后面是靠自己的细心能干,一点点被提上去的。
  温明雪毕业得更早,早些年在水泥厂工作,她勤快能干,是厂里的标兵,年年得先进,和大姐夫也是这么好上的。
  温家的儿女工作问题都不难,其实也因为不挑,能吃苦能忍。
  不过虽然工作解决得不难,全靠分配,但要论工作的含金量,那温家的孩子还是不如陆梅子家。
  就像黎文静,黎家的家境只能算普通,但陆梅子和丈夫都疼这个小女儿,不知道托了多少关系找了电厂这个铁饭碗。
  黎文静命好,初中毕业就能去电厂,不用像温明曦一样在农场到处跑,不用像温明心一样在一线,也不用像温明雪一样做苦力,悠悠哉哉在办公室坐着,每天喝喝茶看看报,工作也不忙。
  现在更好,还成了工农兵学员,以后可就是大学生了。
  而且在原书里,宋溪后来之所以跟小姨陆梅子有联系,还是宋溪唯一有往来的温家亲戚,就是因为黎文静嫁得好。
  读了大学,嫁了个好丈夫。
  原书里,温明曦一时半会想不起黎文静的丈夫是谁,也不记得是多好,那时只顾着怒骂宋溪这个男主,其他的都一目十行地看过去。
  但既然能让宋溪这个势利眼上赶着去巴结的亲戚,又是他打内心里不喜欢的温家亲戚,那只能说明陆梅子这个女婿是真不错,不是有钱,就是有势。
  原书里宋溪可没提过小妹温明娇,那似乎也能说明,温明娇后来没发达,想到这里,温明曦一边为上一世温家人的命运感慨,一边也为陆梅子另一个女儿叹气。
  黎文静有父母撑腰,但黎文娴就没这个命了。
  虽然一个妈一个爸,也读了初中,学习还不错,但陆梅子愿意为黎文静费的心力,却不愿意给资质更好的黎文娴同样的付出。
  说是说她大,做姐姐的没办法,黎文娴也认命知足,起初毕业后在木料厂当会计,整天吃木屑。
  后来规定城里户口每家都必须有一个人去上山下乡,黎文静是不可能去的,父母舍不得,名额就落到了黎文娴身上。
  现在黎文娴,就在县城下面的小地方的生产队下乡,虽然一样都是在迎春镇,但姐妹俩过的日子完全不同。
  父母的偏心,有时候真的没有缘由,一样都是骨肉,但有的人是爱的少,有的人则是压根不喜欢不在意。
  温明曦把思绪拉回,比起关照黎文静,其实她更愿意关照黎文娴。
  不过眼下她连自家小妹都关照不了,这个表妹只能以后走一步看一步,能拉一把是一把。
  书是肯定要读的,大学也是要念的,但在此之前,还得先把这六年过好。
  原本想着熬过这七年就好了,到时候也就三十岁,但温明曦躲在被窝里掐指一算,突然意识到,也没有六年了,现在已经是1973年,她来到这个世界已经小半年了。
  时间过得可真快,小半年,就解决了上辈子她活了二三十年都没有解决的事情,恋爱结婚……
  现在距离恢复高考也就五年,按照这个速度,眨眼就过去了。
  不过五年也不短,她们都得先找点事做,干什么好呢?
  到时候韩羡骁在军事工程学院上课,她能做的事情其实也不多,总归是在那附近找,不能离得太远。
  在金城的第二晚,依旧睡眠质量上佳,靠在床头,想着想着,温明曦就丢了手里的书,其实本来也没认真在看,窝到被子里睡着了。
  ……
  夜里睡前的小觉总让人很有幸福感。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只听见屋子里有窸窸窣窣的动静,不知韩羡骁是在干什么,温明曦这才浑浑噩噩地醒来。
  还以为一觉睡到大天亮。
  看见头顶的小灯,光线有些刺眼,眼睛又闭了闭,偏头看到枕边散落的书,有几页纸已经被压成褶子,才想起今夕是何夕。
  一不小心睡着了。
  温明曦拿手挡了下眼睛,慢慢适应光线,缓缓地坐直起来,靠在床头醒神,昏着脑袋去找房间里的动静。
  揉着眼睛抬头,然后便看见正开门走进来的韩羡骁。
  他穿着一条棉裤走进来,上面则是一件从没见过的海魂衫。
  想来刚刚是在衣橱里找衣服?
  温明曦盘腿坐直,又抱着被子靠回床头,头发乱糟糟的,白皙的肌肤因为刚刚窝在被窝里,被晕得有些泛红,在灯下的照耀下,有些泛光亮,显得皮肤特别好。
  这画面,朦胧美人,活色生香,韩羡骁看得眼睛都深了几沉。
  温明曦有些想撇开眼,又有点舍不得。
  他应该是刚洗完澡进来。
  这天气,屋里虽然很暖,烧着暖气,可外面可冷得很,她都穿着毛衣睡觉呢,他怎么居然换上海魂衫了。
  有这么热吗?
  单薄的夏衣压根掩盖不住男人贲张的身材,不是夸张的胸肌,而是贴着一层布衣,都能预料到下面硬实有型的身材。
  肌肉线条明显,很流畅,连手臂的线条都显得结实有力。
  看的叫人心里直怦怦跳。
  除了窗外的风声,两人之间似乎还有什么说不清的东西在膨胀,碎裂,听不见声音,但存在感又很强的那种。
  温明曦知道自己不好意思了,而正是知道自己不好意思,所以就更不好意思了。
  韩羡骁也看着她,脸上没什么表情,微微笑着,很不明显,脚步很沉稳地走过来,幽幽地道,“好看吗?要不要走几个正步给你看?”
  “……”温明曦登时就想起早上偷看战士训练,看呆了被他抓个正着的事情。
  忍不住撇开脑袋轻咳了一声,原来还是被看到了啊。
  “还是你喜欢看人跑步?”韩羡骁坐到床边,就在她身侧,笑着看她,“怎么样,我也练过的,给你看,很方便。”
  “……”这猴年马月的隔夜饭都给翻出来了。
  温明曦一时有些无语,打了打哈欠,“我好像睡了挺久了,好困啊。”
  韩羡骁一手撑在床沿,倾了倾身子往前,眼神戏谑地看她。
  “你不是喜欢看?”
  “不喜欢啊,谁说的。”
  “那你脸红什么?”
  “我脸红了吗?没有啊,乱说。”
  “好像越来越红了。”
  他凑得近,近得温明曦很明显能闻见他洗完澡身上的气息,不是香气,但很好闻,是属于他的味道。
  他就凑在眼前盯着她的脸说话,鼻息相闻,让她面色更加潮红了。
  温明曦哼哼,“是睡得太热红的。”
  韩羡骁眼睛往下瞧,落在她胸前的毛衣上,“热?那把衣服脱了再睡。”
  虽然他给的好像是很真诚的建议,但温明曦没法昧着良心说服自己他的眼神很正人君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