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我知道你会做我的掩护,当我是个逃兵。
  祁牧野在心尖叹息。她是历史的逃兵,不论她的消失有多离谱,许朝歌每次都会给她打好掩护,她依旧是体面的中原祁牧野,她依旧受尹江百姓的爱戴。而她一切幼稚行为招致的报应,全由许朝歌承受。
  许朝歌该是如何度过那些艰难的岁月?
  “妈妈。”祁牧野靠在管能俪的肩头,“我好喜欢她。”
  管能俪心疼地揽过祁牧野的肩头:“喜欢人是一件好事,我们好好对待这份喜欢问心无愧就行。”
  “但我的喜欢只会伤害她。”
  管能俪回想起祁牧野苏醒后的那两句呢喃,心里明白个大概,她晃晃祁牧野的肩膀:“喜欢便是喜欢了,哪能计较那么多?你若实在不忍伤害她,那就把这份喜欢藏在心里,有时候对方过得快乐,可能比真的在一起还要幸福。”
  她们在酒店休整了一晚便启程寻找陆琦的老家。大多数当地人对这个地址都没什么印象,众口不一,甚至有了两个完全相反的方向,祁牧野害怕错过,干脆一个个都找过去。
  当初的原住民大多都已作古,年纪稍微大一些的思路也不是很清晰,与他们交谈一句要费很大劲,她们在枣庄待了两个星期,也只问出个大概来。
  “陆琦?”老奶奶眯着眼睛,手掌拄在手杖顶端,舌头顶着假牙,含糊不清,“就是那个女医生。”
  难得遇上认识陆琦这个名字的人,祁牧野内心有些激动,她干脆蹲在老奶奶身前,仰头道:“对,她是医生,从英国留洋回来的女医生。”
  今日是难得的晴天,伍爱弟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晒着太阳。年纪大了,早年受的伤一受寒就开始发疼,只有在这样的暖阳中晒个半天,才能稍稍缓解疼痛。她已经八十五岁了,儿孙都去外面闯荡,独留她在这,守着过去的回忆。
  有多久没提起陆琦这个名字,多久没触碰那段岁月了?
  岁月在伍爱弟身上留下了不少痕迹,她的眼睛不再像年轻时候那般水灵,充满光芒,岁月让她的眼睛逐渐浑浊,眼皮耷拉着,看不出往日的容貌。纵如此,回忆起那段峥嵘岁月,她的脑袋如往日那般灵光。
  飞鸟在空中翱翔,伍爱弟眨着浑浊的眼睛,视线跟随着空中的飞鸟,布满皱纹的脸上挂着和煦的笑容。
  “我当然认识她。”伍爱弟用手杖指着自己的左腿,大着舌头,“我这条腿还是陆大夫接好的呢!”
  祁牧野喜出望外:“奶奶,你可认识陆琦的母亲?”
  伍爱弟轻哼一声:“当然认识,陆大夫走后,她母亲还是我亲自送走的。”
  祁牧野有一瞬间的落寞。虽说早已做好了心理准备,可一听到对方早已去世的消息,她的心还是沉了下去。
  “奶奶,她母亲现在在何处安息?”
  伍爱弟却反问道:“你是何人,问这个做什么?”陆家一脉在那几年几近凋零,唯一幸存的陆琦也被带去了台湾,自此了无音讯,几十年来,从未有人打听陆家的消息。
  祁牧野回答:“我与陆大夫有几面之缘,她挂心着老家的母亲,千叮咛万嘱咐,要我回山东告知她的母亲,她在那一切安好。”
  伍爱弟:“她现在——”
  祁牧野低着头:“上次见面的时候,她一切安好,她在那边的生活还算安稳,只是日夜牵挂着故乡,生活再安逸都不如回家一趟。”
  伍爱弟点点头,算是满意这个结局:“人生海海,还是要落叶归根啊。”
  祁牧野与管能俪一同坐在伍爱弟的家门口,看夕阳西下,听伍爱弟讲述她的那段光辉岁月。
  “别看我那个时候不过十几岁,人还没人家刺刀高。”伍爱弟捏着手杖在空中挥舞,“我们鲨起鬼子来,一点都不逊于别人。想当年,我们队长带着我们几个姐妹深入鬼子内部,几个姑娘的大刀直接往鬼子头上砍去,全然不怕鬼子的刺刀。”
  她咬着假牙冷哼一声:“就算是我这般年纪了,鬼子要还敢来冒犯,我豁出这把老骨头也要提着刀与他们会一会,看看是他们的脖子硬,还是我这个老朽的脊梁骨硬!”
  院子里种着两棵柿子树,橙黄色的柿子高高悬挂在枝头,临走前,伍爱弟说什么也要上树给两人带几个柿子。
  祁牧野担心出什么差池,脑袋摇成拨浪鼓,伍爱弟却是犟得很,说什么也要给摘几个回去。
  “我年纪大了,腿脚还灵活的哩!”她拄着手杖走到树底下,将其搁在树干上,手指扣着树干的纹路上,动作虽不灵敏,但也算连贯,看不出眼前这老妇人已有八十五岁高龄。
  祁牧野一直在树下张着手,以防伍爱弟不慎掉下来。她从小就接受了爱国教育,说起近代史依旧热血沸腾热泪盈眶,像伍爱弟这样的女中豪杰更是让她钦佩。她的身体虽然娇小,腿脚虽然不便,但仍不妨碍她的拳拳赤子之心。性别向来不是感情的划分标准,心才是。
  “你要是有机会再见到她,跟她说,我这边一切都好,她的母亲晚年也很安详,我没有辜负她。”伍爱弟将一袋子柿子交给祁牧野,嘱咐道,“她若还健在,你跟她说,家里种的柿子又熟了,要是有机会,就回家来看看,家里一直有人在等她。”
  天色渐晚,伍爱弟所说的墓园离这还有很长一段距离,祁牧野与管能俪商量一阵,决定回酒店休整过后再去墓园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