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儿佳妇 第134节
  如此看来,少帝散布的消息也没错,谢灵玄是真死了。
  温初弦禁不住巨大的痛楚,双腿一跪,直直从如意踏跺上摔滚了下去。
  路过的小丫鬟正好看见,大惊失错,将她扶起,“姑娘啊!您这是怎么了?”
  再看她清丽的面庞,恰如金纸一般,焦黄蜡枯,没半点人色,额头也磕破了。
  她涕泗横流,一手紧紧捂着心口,一手在泥土地上乱摸,疯疯癫癫说,“我的心呢,我的心丢了,快帮我找回来……”哭得个五迷三道,肠子也快呕出来了。
  小丫鬟有点茫然,随即想到今日传来了谢家姑爷的死讯,所以姑娘才这般神志恍惚。
  “姑娘,您冷静一些。”
  温初弦剧烈地颤抖着,泪只如雨流。这些时日里任凭谢灵玄对她百般哀求,她都铁硬-了心肠不理会他,因为她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爱谢灵玄,所谓的爱是情蛊带来的假象。
  此刻看来,却错了错了,都错了。
  情蛊消亡了,她的心依旧那么痛。饶是她不愿承认,对谢灵玄动情愫已是事实。
  冰冷的暗流将她裹住,她口中一阵甜腥,紧接着眼前发黑,意识随之溃不成军。
  临昏前,隐约看见温老爷匆匆奔来,口中还不住埋怨道,“怎么叫弦儿知道了……!”
  温初弦跌入沉眠,再无一丝一毫的力气。睡梦中她的身体不住下坠,时而感觉自己在深渊里,时而又感觉在水云居那温暖的拔步床上。不断有人往她额头上敷冰冰凉凉的东西,撬开她的嘴巴灌药,可她依旧醒不过来。
  直过了三日,她才勉强恢复点神志,水米沾牙。可那般憔悴的神色,蓬乱的长发,哪还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浑然就像个被黑白无常抽了魂儿的女鬼。
  她可以安慰自己,这是蛊毒带来的后遗症,然而诓骗的也就只有她自己。
  何氏一边给她喂粥一边斥责道,“既然如此舍不得谢家郎,要生要死的,做什么孽要和离?这下好了,你们连最后一面都没见着。”
  温初弦骨懒心灰,也疲于反驳何氏。黯黯然躺在床上,除了用膳解手便一日日睡着,不知这精力何时能恢复。和离之举,她不后悔,她有足够的理由恨谢灵玄。可现在,爱却胜过了恨。
  她好生惘然。
  长久以来,她一直用种情蛊的理由搪塞自己,不肯直面自己的心。她怕爱上谢灵玄,怕给谢灵玄好脸色,怕因此而对不起全哥儿、对不起之前被伤害的自己。天不逢愿,还是落得一身狼狈。
  颓靡了一段时候,在谢灵玄头七那日,温初弦破天荒穿了身缟素。
  她与谢灵玄已没了夫妻之名,本来不必给他服丧的。可她私心想着在旁人头七之日穿红戴绿总归不好,选来选去,便选了一身麻素。
  谢灵玄殒在了南疆,他的尸首还没被找到,可能被野狼吃了,也可能少帝将他的尸首直接用药石融了。
  就算找到他的尸首也没用,谢子诀已入了谢家祖坟,冢中再无他的栖身之处。埋入乱葬岗,还不是孤魂野鬼一个。
  谢灵玉对温初弦道,“我见你从前在乱葬岗给他立过一个衣冠冢,不如再用起来。”
  温初弦顿了片刻,才想起来这回事。
  两人一同到埋葬全哥儿的那片荒冢,见森森的林子里竟埋满了新旧棺材,当初的那块空地哪里还有。
  原是少帝诛杀了不少谢氏一党的官员,他们府上的佣人、女眷都流离失所,草草葬于此,把原本空荡的坟茔都填满了。
  坟冢上恶臭不堪,想再给谢灵玄立个衣冠冢,已是不能了。
  谢灵玉道,“要不再去其他地方看看?”
  温初弦呼吸微重,沉吟半晌,还是婉拒了。
  “不了。”
  “死去本是万事空,活人做什么都没用了。”
  重重枯树中杳无人声,一草一木浸润在寒冬的湿雾中,磷火乱飘。
  谢灵玉见清瘦的她白衣素服,便知她还对谢灵玄遗有情愫,并不如她表面那般冷漠无情。
  只是,斯人已逝。
  惟愿她能从过去中走出来,找个真正待她好的人,了此残生。
  遗憾的是,到最后他们所有人也不知道谢灵玄到底是谁。他的真实身份、样貌、经历,像一个谜一样,伴随他的死讯深埋在了地底下,再也不见天日。
  死得云淡风轻,死亡带去了所有。
  只知道他幼年活得不好,通晓三教九流的诸般技艺,又熟知谢家境况,有一手易容易声的好绝活儿。
  但这些支离破碎的片段,根本无法复原他的完整人生,只能侧面窥得他小部分的经历。
  温初弦与谢灵玉两人兀立许久,直至西天暮色渐浓,露水沾湿衣衫,才恍然惊觉,离坟冢而去。
  ·
  三年后。
  忽忽腊月尽头,新春到来。
  温家大喜,孀寡在家的温小姐经历了丧夫之痛后,沉沦日久,终于敞开心扉,答应再嫁一位郎君。
  她从前与谢家长公子恩爱的名头太盛,许多年轻公子望而却步,冰人找了三年,终于为她觅得一桩合适的良缘。
  知县赵家有一俊俏举人郎,虽比温初弦小了两岁,但诚心诚意求娶温初弦。
  谁不知道温初弦手中握有滔天巨富,娶了她就等于娶了金山银山回来。加之她人又生得秀丽貌美,膝下无孩儿拖累,这样诱惑的条件对于刚刚出仕的穷酸举人来说,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温初弦对于再嫁一事心气不高,一来那些男人或图她手中巨富,或图她外表皮囊,没几个是真心对她的。
  二来……那人虽已死了三年,她却还能时不时梦见他。记得他活着时说过不愿她再嫁,她一直好怕,要真再嫁了,他夜里会不会来找她索命?
  温家其他孩子们都满地跑了,唯有温初弦膝下空空,无尺男寸女傍身。何氏看着着急,她作为母亲不得不为温初弦谋划再嫁之事,总不能让温初弦一辈子当孀寡吧,待将来年华老去,谁来养赡她?
  温初弦被何氏催得实在无奈,只得和赵举人见一面。赵举人为人胆小,面皮又薄,不爱说话,一看就没接触过什么女子。对于温初弦这种久经人事的少-妇来说,实在不相宜。
  温芷沅怀抱自己的孩儿,劝她说,“赵家一片诚心,也别拒得太死了。合不合适,先相处着看看再说。”顿一顿,落寞说,“他自然是没玄哥哥好的,你若想找玄哥哥那样的,恐怕世间再无第二个。”
  温初弦听到这个名字,浑身剧颤了下,眼圈不由自主又红了。
  温芷沅急忙住口,“对不住,我又说错话了。好啦好啦,不提那些事了。午后赵举人邀你去静济寺踏春,母亲已允许了,你是去也不去?”
  温初弦无精打采,“不去了吧,近来山中柳絮多,我一闻心口就闷得紧。”
  温芷沅点破,“当真是因为柳絮你胸口才闷的么?这几年,你心口的毛病又何时好过。要我说,还是和赵举人去走一走。就算你不喜欢他,到静济寺求一支姻缘签也是好的,问问佛祖,你此生还有没有姻缘。”
  时已近孟春,潺潺春雨,满山湖水白而冽,出门常要备着油纸伞。
  远山翠色浓郁,隐然两三烟树,一排幽静的清苍。
  温初弦不得已与赵举人踏春登山,一路拾阶而上,赵举人在一旁兴味盎然说着他赵家的那点破事,温初弦手举十二骨的油纸伞,心不在焉听着。
  静济寺的山路她原本走过无数遍,近年来却深居闺中,一草一木都显得陌生了。不远处的薄雾深处,透来一二渺茫的敲钟声,幽远而绵长,仿佛能荡涤人的魂灵。
  雨水淅淅沥沥下,冲刷山间石阶如新。
  “小生虽家境不如小姐,却是初娶;小姐虽门第高,却是二嫁。你我也算门当户对了。”
  “小生婚后要求不多,只盼着小姐能多生几个孩儿,延续我赵家的香火。若多几个男丁,自然最好。”
  赵举人絮絮叨叨,将温初弦神色惘然,埋怨道,“小姐有没有在听小生的话?”
  温初弦恍若不闻,伸手去接银针般的雨滴,凉凉的,滑滑的。
  赵举人见她不回应,面色一板,负气而去。
  留温初弦一人在半山腰的石阶中。她也不着急回去,一个人撑伞继续把这山路走完。说好要去静济寺求签的,怎能中途而废。
  林原静谧,唯余轻灵的鸟语,和时隐时现的蝉鸣。
  微风拂过,还有叮叮当当的清脆银铃声,在她脚踝处。
  温初弦耳根子清净了不少。
  静济寺,聋了的老住持正在宝殿敲木鱼,哒哒哒哒。
  小和尚们不爱清修,本该念佛的上午,都偷偷溜到山涧玩了。
  唯有一位身形清秀的僧人,跪坐在老住持身旁,双唇翕动,平静无波地念着经。
  他生得漂亮,眸似一泓寒水,墨黑的眉尾有一颗红痣。饶是修行,也比旁的僧侣要英俊三分。
  诵完了经,他起身,朝老住持拜了一拜,便回到禅房中去。
  静济寺的禅房都很清贫,他的更甚。一盏茶,一桌一榻,还有一副随身的卷轴,空无它物。那卷轴他素来随身携带,从不示人,谁也不知道卷轴里面是什么。
  他是半路出家的,好多寺里的香客都猜测他俗时是个多情种子。凡眉尾生红痣者,最容易情痴。
  据说他因为情生了很重的病,三年前是慧能大师用妙药为他续命,可也仅仅只是续命,并没除根。何时再度发病一命呜呼,并不可知。他倒也不在意这些,每日洒扫礼佛,清心寡欲,青灯一盏,无欲无求。
  他回到禅房小憩会儿,换了身洗得发白的僧衣,便拿扫帚到后山的鲤池去洒扫。
  那些鱼儿一直都是他在养,红的白的都有,风雨不落。许多香客愿花重金求鱼去,听说这里的鱼儿很灵,只要求来送予心上人,就能和心上人一辈子情投意合。
  今日落雨,寺里荼蘼的花瓣都被打下来了,片片洒在湖中。香客亦格外少些,僻静无人。
  温初弦到静济寺时,鞋袜都已湿了。她伫立在绿亭中眺望了半晌远山的幽景,才往宝殿去,给佛上了三炷香。至于姻缘签,她却没求。
  静济寺灵不灵验,她还不晓得么,姻缘这种虚无缥缈的东西,求来也是徒增烦恼。像方才的赵举人,定然觉得她脾气古怪,回去肯定退婚。寡妇再嫁,哪有那么容易。
  伞被春雨濯坏了,她只好撑着一把漏水的破伞,往后山的鲤池去。
  这地方她待字闺中时常来,给谢灵玄的那些小鱼,就是她从这里得的。可惜他当时不要。
  遥望小湖水汽蒸腾,形如一螺。散乱的涟漪扩散在湖面上,熏风拂拂,闪烁不定。
  她看见湖边伫立一僧,背影清明灵秀,默默扫湖岸的青砖。犹豫了片刻,便走上前去,合十双手,道了句,“师父,劳驾。”
  虽是个不认识的师父,但求一条鱼儿,应该也是给的。
  她衣袖里装了好几枚铜板,都被雨水浸湿了。
  那师父身形一凝,隔了半晌,才缓缓回过头来,微有讶然地瞧向她。
  他双唇无声。
  却说,娘子?
  (正文完)
  作者有话说:
  正文到此完结,感谢小伙伴们的一路相伴。后面的番外会交待一些男主的身世,对正文内容算是个补充。
  这本从6.22连载到9.22,四十万字算是我写过最长的文了。之前几本都是一拍脑袋开文,对故事本身也不感冒,这本则是构思比较多的。灵感其实是在看婚纱摄影时候得到的,本意是想写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男主出家这个结局,也是一开始就定好的,左思右想还是觉得这么写最适合这个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