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章
  “听说剑南的美人极多,说不定你阿兄到了剑南,娶了一个女郎回家,便忘了你这个阿妹。”
  换一个人说这话,我只会嘲笑他幼稚。但是王维偏有本事,将这话说得特别欠揍,甚或拉长了“阿妹”二字。我气得一时忘形,抬手想打人,却不料他一探手,自崔颢袖中抽出一支玉笛,不疾不徐地横在我面前。他这一横看似毫无威慑力可言,但如果我的手还保持着原姿势去揍他的话,我便会将手肘处的“麻筋”送到他玉笛管口之上。
  “王十三兄,不得欺侮我阿妹!”崔颢瞪他。
  “明明是你阿妹欺我。”王维若无其事地收手,“阿妍越来越凶恶了,一点也不像小时候的样子。”
  崔颢哼了一声:“阿妍,以后不许和阿琤一起玩了。”
  “好了好了,是我的错。”
  我打断这没有营养的对话:“出游时,我还是作男装打扮罢。”毕竟女子出行多有不便。
  [1]从玉真公主为姐姐金仙公主写的墓志可见,玉真的欧体字功力甚深。
  第12章 玉树宫南五丈原
  如酥小雨浇得地面薄薄一层尽是春泥,马蹄踩入泥中又复抬起。
  我着一身深青胡服,衣袖裤脚尽皆扎紧,随王维在光福坊的一处空地上习练骑马。崔颢匆匆跑来,手中拿着一叠公文模样的纸:“万年县已将‘过所’批下。”
  王维挑眉:“很快。”举步便向崔颢迎去。
  “你,你休走!”我惊慌不敢移动,用力夹紧了身下母马。王维听而不闻。
  一个小孩儿趁隙跑来,举起手中树枝,嬉笑着在母马臀上狠狠抽了一记——“住手!!”我大叫,勒紧了母马。母马性本温顺,但我勒得太过用力,母马仰头,走了几步,这时我一直夹紧马腹的双腿终于力竭,双腿一松,我直接从马背上倒摔了下来。
  这便是我何以要穿深青衣裳了。这些天一直在习练骑马,摔得满身伤痕,为防弄脏衣裳,只得穿深色。
  然而身后的触感却并非泥地的坚硬泥泞。我撞进了一个有淡淡沉水香气的温暖怀抱之中,只踉跄两步,便站稳了。崔颢将我放开,气道:“王十三兄,下雨了为何还要习练?”
  王维将文书递给我:“阿妍说想做男子,我便教她知道,要做男子,就得先学会受伤和忍耐。”
  他已是第九十八次说这话。我翻个白眼,去看那文书,果然是盖着万年县令官印的“过所”。
  通行证怎么会这么快批下来?我诧异,却见有具保人签字的那一页下方,赫然是“玄都三景法师”玉真公主的名字。原来是走了后门——我韦小宝状手舞足蹈:“细雨骑驴入剑门,兵发蜀中去者!”
  西出长安入蜀,兴平、武功、岐山皆是必由之地,也是古来史籍中常常出现的名字。
  可我晃悠悠骑在马上,耳中是蹄声和隐隐的渭水声,一时竟起不了怀古之情,只想着:可算是出了长安了!
  ——长安虽美极,虽盛极,可它究竟是作为“西京”存在着的。而一个城市,一旦成为“京”,便不可避免地要承载起许多人的欲望、野心、利益和……失落。
  这座都城是有资格,也有“王气”来将这些情绪担负的:它的城池由隋朝巧思绝世的宇文恺设计规划,倾一国廿载之力,方始修成;而于秀丽滋阜之外,它南面有终南山苍莽峻拔,雄踞关中,素称“九州之险”,西北则有汉长安的旧址——夕岚说她小时颇在那的瓦砾堆中拣过些前朝旧物——咸阳原上一座座覆斗状的汉家陵阙,若于落照苍烟中望去,更发人千古幽思。
  这个城市生来就是一座帝都。向晚时,纵身处高拔如乐游原的地儿,放眼望去,目之所见也只是迷迷的一片晚霞,在这围棋局也似的纵横坊曲之中,由返家的官员们肥马后的尘灰,食肆中羊肉索饼热乎乎的香味,景教教堂大秦寺里刚刚燃起的灯光,平康里歌妓们正待卸去的口脂与头油的香泽,同在一只名叫“长安”的大锅里熬成的,在秦川原野上蒸腾而起的,一蓬醉红的、帝都式的晚霞。
  而岐山县的晚霞,却又不同。它就那么红红地、又高又旷远地将自己铺展开来,悬在大半个天空中,使得这本颇多山的地界,也显出一份地广天高来。
  这里的山都算不得高峻,可山的棱角与天的底色,却格外鲜明地分别开来,勾勒成古拙的线条,使我想起一些久远的传说。
  黄帝的臣子岐伯居住在这里,钟山逸叟笔下的封神榜张贴在岐山上,上古神鸟凤凰一声清亮的鸣叫,兴盛了周室,酝酿了周礼,自此以后,宏大严整的周制,成为数千载华夏正统的源头……
  而在凤鸣岐山的传说许多年后的某个春天,的确又有一位凤凰般英才卓荦的良臣名相,曾经率来数万蜀汉儿郎驻扎此处,分兵屯田,铁马云雕共绝尘,柳营高压汉宫春。可也就在那个八月,他的生命和他的梦想,随着划过渭水之滨的将星,一同陨落在这片土地上,那声震关右的气势,短促得甚至跨不过一个冬天。
  一千三百年前的岐山,也没有凤凰的啼叫,只有隐隐的鸡鸣、狗吠,和店里歇脚客人们的交谈声。这个小小的县城在富实丰饶的大唐,依旧贫困而脏乱地安稳着,和南边的五丈原遥遥相对,仿佛它们已如此相安无事地共同渡过了几千年,而且还将一直相安无事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