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两口儿(种田) 第26节
  然后就说刘桂香同潘家宝生的这个儿子潘寿,是潘家的第三代独苗苗,宠是极宠的,不过人倒没变得像他奶奶和他爹那样坏,可长得寒碜,胖极了,走路带喘,脸上身上的肥肉颠颠的,更要命的是他有羊癫疯。
  本来潘家就没人看得起,潘寿还长成这样,又有病,自然,他到了二十岁了都还没找到媳妇儿。
  为了孙子的幸福和老潘家的香火能够承继下去,王婆子只好故技重施。
  也真是见了鬼了,每次王婆子都能给潘家男丁拐来长得很好的女孩儿。
  那天晚上洞房中,红盖头下的女孩儿挣扎得十分厉害,李进忠本着稀奇的心情,垫脚抻脖子往屋内扫了一眼,恰好盖头不慎被新娘子抖落,露出了她一张惊慌失措的脸。
  李进忠真的只瞧到了这一眼,当时房中只点了一对红烛,烛光摇摇晃晃。然后,房中的潘寿拿了个秤杆本来是要挑开红盖头的,还没挑,就见着新娘子的脸了。这一看,激动得竟突然发起了羊癫疯,人仰面就倒在了地上,抽搐不止,还口吐白沫,吓得王婆子一家全挤进屋里去,场面混乱极了,新娘的身影和脸被遮来挡去,他看得不甚分明,且她露出脸才一刻,下一瞬便被王婆子凶狠的一巴掌扇得扑倒在床上,他再没瞧着人。但就是这一眼,那张娇俏甜美的脸孔仿佛一枚钉子般扎进了他的眼睛里,李进忠竟然对她的印象深刻极了。
  极力捂住窥探的心思,李进忠云淡风轻道:“我还道她已经给你们家老婆子老太爷打死,为潘寿陪葬了呢。怎么,人还活着?”
  “活着,当然活着呐。打她也是因为她想跑,打老实了她才不敢跑嘛,并非是要把她打死为我侄儿陪葬。你该晓得我老娘是个精明人,她不可能赔了夫人又折兵的。”
  李进忠道:“如果你娘想把她卖个好价钱,没道理我找了她几次,她都闭口没提这茬儿啊,莫不是她有其他打算吧?”
  “没有没有。就只是潘寿才下葬,还没过头七,我娘很心疼孙儿,这几日一直念叨着她小孙孙回来肯定会找她要新娘子的,所以她才没敢打那小贱人的任何主意。”
  潘凤娇说到这儿,噗呲一笑,“你别看我老娘好像天不怕地不怕,可她十分怕鬼呐。”
  “唔---”李进忠沉吟。
  估摸着郁家一家子还有三两日方到,那时候已经过了潘寿的头七了。
  这潘家的孙媳妇可做为选择之一,三日的时间,瘦马说不定也会送到了,那他就有得挑了。
  想到此,李进忠之前的着急便没了,还有了讨价还价的心思,开始拿乔:“你说她想跑?”
  潘凤娇道:“怕啥?她一个外乡人,对此地人生地不熟,就算侥幸跑了出去,咱们乡里乡亲的肯定都帮乡里乡亲啊。大伙儿都知道她是谁,便没谁会帮她。没人帮忙,她会连出村的路怎么走都不知道。”
  李进忠听了,心里就说,不是不愿意帮她,只怕是大家都怕你娘那个悍妇罢了。
  又道:“可我那个当家主母不太愿意要本地人啊,你知道的,怕后面麻烦。”
  潘凤娇真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回道:“她哪里算本地人?她到我们家也没几天,连我们一家子人都没认全呢。”
  顿了顿,又道:“不是冲喜吗?我看你心里恐怕也觉得你家那位少爷活不了几天了吧?到时候新郎官一死,这个女人她是死是活,是养着是发卖,全凭郁家做主。她本来是我娘拐来的,趁此机会甩了这个烫手山芋都来不及,怎么会去找郁家的麻烦?反正出了我们家门便与我们没任何干系了。郁家高门大户,关在里头,她人是疯了是死了,鬼大爷知道,也无人关心,你放一百二十个心吧。”
  李进忠其实早就心动了,此时拖长声,“可是她毕竟是嫁过一回的人,而且刚刚死了丈夫……”
  至此,潘凤娇终于闹明白了男人的意思,将他一瞪:“价钱可以少点。你就还个价吧,但也别太过分。不然我们宁愿麻烦点,把她带到州府去发卖。依着我们家多年来识人鉴货的眼光,那小贱蹄子一定能卖个上好的价钱。”
  李进忠立刻一笑道:“娇娇,我最喜欢你这种善解人意的女人了!”
  第41章
  郁家上下, 主子加上丫鬟、仆妇、长工和家奴,四十多口人紧赶慢赶,终于抵达了牛家村。宅子里还一团乱, 千头万绪要处理的工作, 但管家周保不得不撇下所有事情, 顶着满面风尘领了当家主母冯慧茹的命, 和着主母身边伺候的张妈一起,匆匆跟着李进忠去了王婆子家瞧那位可能的未来少夫人。
  看完人回来,二人就去给大奶奶汇报情况, 各自说了下自己的观感。
  冯慧茹听罢后表示满意, 然后带着两人去了她儿子的房间。
  屋内燃着安神香,隐约可闻一股药香味儿。
  这房间虽然比从前的住处小了一半不止, 但整体干净整洁, 又通风向阳,光线明亮。
  床上用品已经在少主子住进来之前就全部换上了新的了,此时那床半透明的绛色绫罗帐幔只放了半幅下来, 正好将里面趴着的人半遮半掩, 隐约可瞧到他人是清醒着的。
  周保和张妈两个将之前对当家主母说过的那些话再复述了一遍给少主子听,主要是管家周保负责讲,张妈则从旁做些补充。
  两人都将声音压得不能再低, 轻言细语,大气不敢出,生怕惊走了床上那缕气若游丝的魂儿。
  “算不得牛家村人,是不日前来投靠潘刘氏的外地客。小人听她说话, 口音似南边来的, 甜糯温软。话不多, 问一句才答一句, 不似寻常村姑那么野。她说话的时候目光晶亮,眼神儿不闪不躲,也不害羞忸怩,挺大方的。”
  “潘刘氏是本村王婆和潘老汉的儿媳妇,看起来在婆家似乎并不受待见,日子过得不太好。当时小的和张妈去时,恰好听见王婆在呵斥儿媳妇。小的就斗胆想,那姑娘还来投靠潘刘氏,肯定也是迫不得已才如此,是个可怜人。”
  “姑娘自称她娘家已没人了,她是家中独女,爹娘都在年内相继病逝了。从前因为父母身体不好,长期吃药,导致家贫如洗,故此未曾许配过人家。倒是相过几回亲,奈何男方全因为怕被她带病的爹娘拖累,亲事全告吹了。也正是因此,她到如今已是个二十岁的老姑娘了。年纪大了点,但还是比少爷要小三岁模样。”
  长相身材等方面,就由张妈来说:“那姑娘个子不高不低,模样儿可好了。瓜子脸,生一张殷红的樱桃小嘴儿,身段儿也好,屁股微翘……”
  周保是男人,不好点评一个未出阁的女子样貌,何况这女子极有可能就要嫁给自己主子了。
  他同张妈先前已经暗自商量好谁说哪方面。
  “美中不足的就是她未缠足,是个大脚。正是老身眼尖,无意中瞧到她裙裾下面穿的居然是一双男人的黑布鞋!”张妈寻机努力表现自己。
  “潘刘氏是姑娘唯一算得上亲的亲戚,心怜她,这些日子潘刘氏一直在托人给自家这位远房侄女介绍婆家呢,恰好给咱们赶上趟了!但是咱们给少爷办事,同情可怜也不能当大善人啊,所以老身生怕没瞧仔细,又担心姑娘身上还有其他缺陷,再三要求后,带姑娘去偏房里脱了鞋袜衣物仔细验看,果然是一双大脚呢!不过,啧啧,她身上可真是白啊,肌肤欺霜赛雪!老身可从没见过生得这么白的姑娘。”
  ……
  周保总结陈词,“除了脚大了些,那姑娘看起来秀秀气气的,衣着干净整洁,同我们应对得体,挺有小家碧玉的样子。想来她原本的家世还是不错的,父母疼她爱她,可惜就是命不好。”
  郁齐书死气沉沉地趴在床上一动不动,帐子外面每个字他都听到了。不是他想听,而是那些语句犹如毒蛇吐出的信子,丝丝、细细、缕缕,无孔不入地钻进了他的耳朵里。
  他是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这么样子了解到那位即将同他成亲的素未谋面的新娘子的情况。
  他脑子里一片空白,姑娘是圆是扁、是胖是瘦,进了他的左耳朵,便从右耳朵出去了,风过无痕,没有留下任何印象。倒是脑海里,反复闪现着那日改变他一生的情形。
  那日龙颜震怒。
  “你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吗?连朕的女儿你都看不入眼了,居然敢退婚?你让朕的脸往哪儿搁?你让皇家的颜面何存?”
  “郁齐书,朕很欣赏你的才华和人品,一直很器重你,更是将朕的掌上明珠指给你婚配,对你寄予厚望,可是你实在太让朕失望了!打,给朕狠狠地打!”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不过就是看见了一幅画,画中人镜花水月一般,都没去核实,便什么也不管了,不顾一切,疯魔了般,毅然而决绝地向皇上请求取消同十三皇女正谈婚论嫁中的亲事。
  他可能真的已经疯了。
  要不是十三皇女哭求,他当场已给打死了。
  死罪已免,活罪难逃。
  他被皇上下旨“即刻逐出京城,永不叙用!”
  他的冲动之举还连累了父亲也被当场革职。
  郁家祖上乃是贫苦人家出身,父亲是寒门学子,他是郁家第一个靠读书读出了气候的人。
  这个结果,对通过十年寒窗苦读才求得功名、对半生精力都在官场上蝇营狗苟以谋取高官厚禄的郁泓而言,更是一个致命的打击!
  彼时他自腰部以下已被板子打得血肉模糊,衣袍粘着皮肉变成了肉酱,他疼得浑身冒冷汗,整个人像是自冷水里去过了一遭,亵衣被血水和汗水浸透了。他咬牙强撑着维持最后那一抹清醒的意识,他担心父亲会当着皇上和满朝文武百官崩溃掉,他想听到父亲的声音,他费力地转动脑袋试图去看一眼父亲的神色,但是他无能为力。
  那具残躯,稍微动一下,就像钝刀子在他身上割皮划肉一般,疼得钻心。
  良久,终于听见了父亲的高呼:“谢皇上恩典!”
  他长松了口气。
  没有崩溃,没有疯疯癫癫地又哭又笑,没有痛哭流涕地请求皇上收回成命,没有丑态毕现。郁阁老跪谢皇上恩典,声音冷静而理智,表现出了当朝一品大人应有的风范。
  呵,他多虑了,父亲可一直都是个心志坚韧的人啊。
  不过,他当然也听出来了父亲对他失望透顶和咬牙切齿的恨意。
  恨也好,终于解脱,他彻底昏死了过去。
  再醒来,他已经在回乡下的路上了。
  惶惶如丧家之犬。
  父母是同他一起被连夜赶出了京城的。
  父亲的那些妾室、庶子庶女也没能逃脱一朝沦为草头百姓的命运。就只是他们不是被朝廷紧盯的重犯,还有足够的时间去变卖家产、打发下人、辞朋告友、收拾细软,缓缓跟来。
  这些都是丫鬟春燕唠给他听的,他点都不关心。
  父母他都不在意了,他忤逆皇上的时候都没先去想过父亲和母亲,那些旁的人又怎么会是他在意的?
  他们从前就与他无关,现在更无关了。
  当然,那些人肯定恨死他了,本来从前两厢井水不犯河水,但如今他却连累了他们,将他们一起拖入泥淖,再没有大宅子住、没有成群的仆人服侍,吃的不好,穿的可能也不会太好……
  他木然地趴在马车里,身下垫着又厚又软的褥子。他没穿裤子,因为没法穿。他自腰部以下全部缠着绷带,两条腿夹着木板直挺挺地抻着,已经毫无知觉。
  他也已没了羞耻心,吃喝拉撒全在一辆小小的马车里完成。丫头和随行的大夫服侍他,喂他吃喝,给他换药,清洗创口。
  他一个半残的人,什么都没有了,还用去在意什么呢?
  外面是刮风是下雨,都与他无关了,直到某天---
  皇上身边的亲信太监常余庆追上他们,带来了那位差点就成了他岳丈的国君的口谕:“连朕的女儿你都敢挑三拣四,好,好,那朕就要你想娶的都娶不成!不是要回乡下去当泥腿子了吗?那你就去和个粗手笨脚的农妇做夫妻吧!”
  他万万没想到皇上怒焰滔天,仍未解恨。
  多荒唐啊。
  叫他一个蟾宫折桂的青年才俊,惊才绝艳的大才子,娶一个粗鄙无状的乡野无知村妇?瞧瞧他把那位贤明君王给气得,竟然下了这么一道荒唐的圣旨。
  皇上是打定主意要作践自己啊。
  他已经什么都没有了,更不在乎谁,又怎么会遵旨去娶个粗野村妇为妻?如果他愿意同任何不喜欢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如此苟安一生,那他当初又何必非要去悔了皇亲?!
  他开始绝食,不吃不喝,也拒绝大夫给他换药,他一心求死。
  内心深处,隐秘地希冀着,或许离开这个世界,他就能去到那个有她的世界了,然后再也不会同她分开。
  啊,他跟芦花分开已经好久了啊,三年零三天。自认识她起,从来没有分开这么久过,不知道她现在过得怎么样,又长变了没,胖的还是瘦的,还有她的笑,那个爱哭鬼……
  思念成灾。
  第42章
  本以为他已全然放下, 本以为他早就已经忘了她,他努力说服自己坚定地相信从前发生的一切都只是他做的梦而已,芦花只是存在于他梦中的一个姑娘, 谁知道!
  谁知道他竟然在书房里乍然见到了那幅画。
  母亲曾带给他一大堆贵女们的画像以供他挑选媳妇所用, 那幅画就掺杂其间。
  他闲来无事收拾书房, 要将丢弃在纸篓里的所有画卷拿去焚毁了, 叫外人见到这么多姑娘的画像在他的屋里自是不好,有损人家的清誉。然后不小心,有几个卷轴自他怀中掉落在地, 画卷散开, 他随意瞥了一眼,便就看见了她。
  ----芦花婷婷立在画中, 描着弯弯的柳叶眉, 薄施粉黛,挽着少女髻子,着一身水绿色的长裙。她咬着小嘴儿, 像梦中无数次她受了妈妈教训时的那委屈模样, 眼泪汪汪地可怜兮兮地求助地把他望着,要哭不哭。
  那一刹,他一颗心砰然而碎。
  他不顾一切要解除了同十三皇女临近的婚事, 然后他就要去找他的芦花!
  那幅画告诉他,芦花就存在于他的世界里,她不再是镜花水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