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嫁给猎户有什么不好?
  猎户有本事,一年四季都有野味吃,饿不着她,而且猎户自己生活,无父无母,不用伺候难缠的婆婆,嫁过去,她就当家做主!
  到这个闭塞封建的时代,永远不嫁人,是不可能的。
  爹娘也不会任由她留在家里,做个老姑娘。
  现在名节有损,她除了救命恩人,能嫁给谁呢?
  以身相许,是最好不过的了。
  前身反抗,要死要活,可莫小荷千肯万肯,可她见不到猎户,还真不知道怎么说。
  而且从开始的一哭二闹三上吊,变成现在的积极主动,这画风是不是转换太快了?
  开新文了,这是一篇没有节操的温馨宠文
  还是作者一贯文风,慢热,循序渐进,请老读者和新读者多多支持,么么(* ̄3)(e ̄*)
  女主还姓莫,实在是作者起名无能啊,感觉这个姓简单一些,咩哈哈
  第002章 猪大腿
  天刚破晓,雨势渐歇,湿润的空气顺着门缝钻入到房中。
  莫小荷眯着眼睛观察下天色,还早,她决定继续睡懒觉。
  像她这种搞艺术的人,通常都是深夜有灵感,穿越后还没倒过时差,暂时无法适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古代农家生活。
  好在,这具身体因为落水,持续不断的发高烧,一直病病殃殃的。
  爹娘让她安心休养,莫小荷暂时地糊弄过去。
  “小荷爹,赶紧出来看看,天上掉下来个猪大腿!”
  李氏站在院中,大吼一声,惊得莫小荷差点从床上翻滚下去。
  猪大腿?
  大吴百姓虽说生活富裕,但是农户家面朝黄土背朝天,都是靠天吃饭,家里怎么都要留点底子,未雨绸缪,以防灾年饿肚子。
  莫小荷的爹爹莫景山在村里教书,收的束脩多半是农家的粮米,鸡蛋,还有一些铜板。
  娘李氏过日子仔细,家里供着一个读书人,也只有莫怀远回家,才能吃上一顿肉。
  莫小荷的运气不好,穿越过来的时间不长,还没赶上大哥回家。
  她鸡蛋没少吃,就是每日想念肉的味道。
  红烧肉,肥肉相间,深红色的泛着晶莹的亮泽,入口即化,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人,幻想吃肉,无异于自虐。
  她在心里,又给自己找到一个必须嫁给猎户的理由。
  “喊什么喊,你想让左邻右舍都知道咱家门口出现个猪大腿吗?”
  虽是如此说,莫景山难掩激动,快速地从上房出门。
  片刻后,响起他惊喜地喊声。
  “好家伙,这么大的野猪,这猪大腿至少有三十斤开外吧!”
  李氏表示认同,疑惑地道,“到底是谁给咱家送的?难道是村里读书的人家?”
  猪大腿上面包裹着油纸,隐隐透过血渍,上面已经被雨水淋湿了。
  看切除断口的位置,应该是新鲜的。
  “这村里,能一次性拿出这么大一条猪腿的,除了女婿还有谁?”
  莫景山摸着下巴上不存在的胡须,一脸得意。
  他疼爱闺女莫小荷,是不想看着她吃苦。
  不过,他没想让自己的闺女嫁给读书人。
  “仗义每多屠狗辈,负心皆是读书人。”
  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读书人一心做学问,不通俗物,以后莫小荷嫁过去,上有老,下有小,全家都靠她一个人操持。
  自家从没攀高枝的心思,门当户对即可。
  或者,在村里找一户外来的人家,这样闺女嫁出去,还能在同一个村,做爹娘的,是不是地能帮衬一把。
  猎户丑了点,无父无母,有一手打猎的好本事,以后自家还能差肉吃?
  莫景山绝对不承认,他被一条猪腿收买,从开始的心不甘情不愿,到开始期待有这么一个女婿。
  “唉。”
  李氏叹息一声,突然觉得猪大腿有些烫手。
  她就这么一个闺女,从小就是美人胚子,原本是打算让闺女有个好前程,最好能她一样,嫁给秀才,谁想到,最后却走到这么一步。
  这几天在村里,村人总是对她指指点点,满眼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