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节
  看到母女俩,陆平洲忙站起来,程树伟听到动静也抬起头,招呼程蔓过去介绍道:“这就是我闺女,程蔓。”
  程蔓笑着向他们问好,众人也笑着夸了她几句。
  夸完程树伟便端起酒杯,带着陆平洲和程蔓敬了他们一杯酒,完了到下一桌继续介绍继续喝。
  因为喝酒的基本都是男人,所以程蔓是抿一口还是干杯没人管,他们只盯着程树伟和陆平洲,每桌都让他们干。
  虽然喝白酒用的都是小杯,倒的也不多,但白酒劲大,程蔓怕两人喝出好歹,趁着去第四桌的间隙,扯了扯陆平洲袖子问:“你们喝这么多没事吧?”
  陆平洲压低声音说:“放心,兑了水的。”
  程蔓闻闻他身上酒气,的确不浓,提起来的心渐渐放回去。
  外面六桌敬完,几人进了客厅,这一桌都是喝茶,程树伟和陆平洲也没再装模作样,一人倒了杯茶敬大家。
  毕竟酒虽然是兑过水的,但白酒度数高,喝下去劲也不小。
  这一桌敬完,程树伟就去了外面招呼其他人,程蔓跟陆平洲坐在客厅里继续吃。
  本来客厅里坐着的几人虽然不熟,但都是女人,吃起东西来挺自在。陆平洲来了后,说话虽然多了,但大家再开动时总有点束手束脚。
  好在陆平洲没有多待,没多久就又被叫去喝酒了。
  吃完席,陆平洲带来的人开始大院外面停着的车上装嫁妆,他给的彩礼多,程家嫁妆给的也不少,光棉被就有六床,春夏秋冬都包圆了。
  床柜等大件家具没买,但有打的双人沙发和茶几,再加上桶盆痰盂等杂七杂八的东西,还有陆平洲送来的三大件,装了满满一卡车。
  陆平洲带来的人装嫁妆时,程蔓又回到了房间,王秋梅抱着她哭得稀里哗啦。
  虽然习俗是哭嫁,但之前王秋梅完全不觉得自己能哭出来,一来她不是那种感情细腻的人,二来程蔓嫁人后单位不变,以后中午休息还是回家来,基本每天都能见面。
  可真到了这一刻,王秋梅才发现她根本想不到那些,脑海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她闺女长大了,要飞了。
  程蔓跟王秋梅一样,昨天还嘴硬说自己不会哭,这会被亲妈的眼泪感染,也忍不住红了眼眶。
  母女俩抱着流泪不肯撒手,最后是罗婶出面劝两人别误了吉时她们才分开。
  女孩出嫁都是要由兄弟背出去,程家有两个儿子,都身强力壮想出力,为此两人还弄了场掰手腕比赛,看谁的力气更大。
  最终,一线工人程进,输给了在乡下练出一身腱子肉的程亮。
  因此背程蔓出门的是老二。
  为了妹妹婚礼,他今天特意穿了身白衬衣,下面搭一条黑色西裤,皮带是找老爸借的,装扮起来挺像那么回事。
  要不是人在乡下没工作,婚礼结束肯定有人想给他介绍对象。
  他曲起双腿,在程蔓面前弯下腰,等到背上一重便轻轻松松将她背起,大步往外走去。
  鞭炮声再次响起,糖果被抓起洒向空中,伴随着糖果落地,孩子们的欢呼也渐渐大了起来。
  走出二十七号院,外面也站了不少人,看到程亮背着程蔓出来,便笑着议论起来。在那些议论中,程亮脚步稳健向前,一直走到大院门口,走到陆平洲面前,才将背上的年轻姑娘交给他。
  程蔓从二哥背上,过渡到陆平洲怀里,因为怕摔下去,她双手紧紧抱住他的脖颈,而他也牢牢将她抱紧,并向程亮说谢谢。
  程亮听后只严肃说道:“好好对我妹妹,要是让我知道你欺负她……”后面的话没说,只冲他亮了亮拳头。
  陆平洲笑:“好,那我们走了。”
  程亮点头,看着陆平洲将程蔓放进吉普车后座,然后自己也坐进去。
  因为要运嫁妆,除了吉普车,陆平洲还打申请借了辆小卡车来,所以吉普车上包括程蔓在内,只坐着四个人,其他人都在后面卡车上。
  此时家具已经全部搬上卡车,他们一坐进来,驾驶座上的谢子明就踩下油门,后面卡车上的司机见吉普车开动,也迅速踩油门跟上。
  要论隆重程度,这时候结婚肯定比不上几十年后,才两辆车,车上连吹吹打打的人都没有。
  可在这年代,程蔓和陆平洲结婚的架势绝对不小,这时候接亲能有辆自行车就很体面了,更何况陆平洲开来的是四轮的,车头红绸一扎,回头率百分百。
  不过机械厂所在的地方已经属于郊区,部队驻地还要往外,所以车开了没多久,两边房屋就变得稀疏起来,到后来甚至能看到菜地。
  穿过菜地,低矮连绵的山出现在视线里,吉普车驶入两座山之间的水泥路,再开不到三分钟,驻地家属院进入眼帘。
  家属院临山而建,远远望去,能看到一层层往上的砖红屋檐。
  随着视角变化,程蔓渐渐抬起头,直到耳边传来谢子明的声音,她才低头往前看去。
  吉普车已经停在大院门口,但警卫员要核实车上人员信息,所以他们得等一会。
  程蔓问:“以后每次进出都要核实信息吗?”
  陆平洲回答说:“刚开始需要,等以后警卫员认识你就不用了。”
  说话间信息核实完成,谢子明重新发动车辆,开着车绕着家属院往上。车辆上行时,陆平洲一直在给程蔓介绍旁边的房子是干什么的。
  于是这一路,程蔓知道了大院供销社、菜市场、卫生所和学校在哪。
  车辆绕了大半圈,驶入一条平缓的巷子,院里的人可能听到了动静,迅速点燃了鞭炮,等车辆停到陆平洲分到的十四栋时,楼下已经挤满人。
  吉普车停好后,陆平洲先下车,再绕到程蔓这边打开车门,将她抱出。
  众人纷纷围上来,看清她的相貌就开始打趣,这个说难怪路副团长铁树开花,那个夸两人相貌般配。
  按理说被打趣一天,程蔓该习惯了,可她不认识这些人,被这么打趣真有点扛不住,干脆红着脸将脸埋到陆平洲胸口。
  陆平洲察觉到她的小动作,脸上笑意更浓,嘴上则向围在面前的年轻嫂子们讨饶:“我媳妇脸皮薄,大家稍微照顾一下。”
  他不说这话还好,说了程蔓脸上更热,忍不住轻声说:“你够了。”
  陆平洲低头笑呵呵地说:“放心,大家不会再打趣我们了。”
  他的声音半点没压着,周围的人听了个正着,便有人笑着开口:“小陆媳妇你放心,我们肯定不打趣你。”
  其他人笑着附和:“是啊是啊!”
  脸贴在陆平洲怀里的程蔓:“……”
  如果你们附和的时候没笑得那么大声,或许我们稍微相信一下你们,但现在……嗯,陆平洲的胸膛就是她的龟壳。
  作者有话说:
  三更合一。
  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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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零大院绝色娇美人》——故事后来都变了
  文案:
  宋明月穿成了《八零女配重生了》中女主那倒霉的堂妹。
  书中,她原本拥有一个完美人生,嫁给青梅竹马,爱情丰收,后来在下海潮中,更是与丈夫一起努力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商人。
  但堂姐女配重生后,第一件事就是夺走了她的人生,嫁给了她的竹马,让她沦为众人谈资的笑柄。
  宋明月表示:莫担心,我穿得早!脸还在!
  于是在众人奚落声中,她高调嫁给了军人陈澈,对方不仅家世优越,长得更是一表人才,年纪轻轻已是队里优秀骨干。
  开始大院其他人并不看好这段婚姻,这两人,一个娇气一个冷,日子能过到一块才有鬼!等着吧,他们肯定要离婚。
  可半年过去了,大家发现,娇美人更加娇气了,冷的那位却成了绕指柔,大院最会疼媳妇儿的标杆。
  第24章 新婚夜
  部队分给陆平洲的房子在一楼, 是二号房。
  如吴舜玉所说,房子大门朝外开,门口有个小院子。远离铺出一条碎石板路, 一直延伸到屋檐下,两级阶梯上去就进了门。
  进去是一条走廊, 右边是并排的厨房和浴室, 一个窗户往前开,一个窗户往后开。
  左边则有一堵墙,临门这里打了一排柜子,里面放鞋, 柜面可以放零碎物品,走廊尽头同样沿着墙壁打了一排柜子,是用来放杂物的。
  中间则是通往客厅的门, 因为在室内,这扇门没有门板,只悬挂着半截珠帘。
  珠帘应该是上一任住户留下的,虽然被清洗过, 看起来很干净,但仔细瞧能看到经常被撩起的地方, 塑料珠子表面已经毛糙。
  穿过珠帘是客厅和饭厅, 饭厅临窗, 摆着一张圆桌, 几张板凳, 客厅靠里, 沙发茶几还没摆进来, 只靠墙壁摆放着一高一矮两个斗柜。
  客饭厅往前有一扇门, 虽然紧闭着, 但门上什么都没有,可以看出是次卧。客厅中间也有一扇门,贴着对联囍字,显然是主卧新房。
  陆平洲抱着程蔓穿过客厅,来到新房前,跟在旁边的军嫂帮他们打开房门,跟着新郎新娘走进新房。
  房子分下来后,陆平洲抽时间粉刷了下新房,所以里面墙壁颜色明显比外面白。
  房间也宽敞,进门左手边摆着三开门的大衣柜,隔着条过道摆着一米五的绷子床,床那边还有条过道,靠墙摆放着床头柜。
  床尾到右边这面墙壁中间挺宽敞,可以当书桌用的梳妆台摆在对门的位置,一边临着窗户,一边靠着书架。
  书架上面摆了几本军事相关书籍,空位则比书更多,等着程蔓慢慢填满。
  除了家具,程蔓还看到床头挂着相框,照片是她和陆平洲领证那天拍的彩色照,两人并肩站在首都广场的背景前,肩膀挨得特别近。
  陆平洲将程蔓放下后,进来的人看到照片都笑,有夸照片拍得好,两人上相的,也有打趣两人感情好的。
  下车后程蔓的脸就一直是红的,这会有些不知道该做什么表情,只能羞涩地低下头。陆平洲倒是一点都不脸红,还很得意地告诉程蔓:“墙上的相框是我亲手做的。”
  程蔓闻言扭过头,刚才重点看的是相片,这会盯着的是相框。
  从床尾抬头看,相框看起来跟买的差不多,做工看不出好坏,但也看不出特别。可话说回来,他一个非专业的能做出这样的相框,已经非常厉害了。
  因此,程蔓毫不吝啬地夸奖说:“很好看。”
  陆平洲脸上笑意更浓,直到其他人提醒该去招呼客人了,才依依不舍地离开新房。
  陆平洲一走,程蔓就被新房里的军嫂们团团围住,这个问他们怎么认识的,那个问陆平洲在她面前什么样,后面还要加上一句:“刚才看到他脸上的笑我都惊呆了,多少年我也没见他这么笑过啊!”
  “别说你,我也没见过。”
  “真没想到陆副团长处起对象来是这样的人,之前吴主任说他急着结婚我还不信呢。”
  “谁敢信呢。”
  军嫂们你一句我一句,直到最前面站着的军嫂将话题扯回来:“对了,你还没说跟陆副团长怎么认识的呢!”
  所有军嫂齐齐看过来,被那么多双眼睛盯着,程蔓不免有些不自在,轻声说道:“就……那样认识的。”
  “那样是哪样啊?”
  程蔓抿了抿唇说:“他来我们饭店吃饭,一来二去就认识了。”